羅永忠:更做覆舟水

羅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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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羅永忠:更做覆舟水

人民是載舟的水,人民也是覆舟的水,不能只做順民,那是不會反抗的奴隸!

是人民慣壞了腐敗,是大多數的順民,愚民慣壞了腐敗,民主人權是在我們天賦人權中的,是天然存在的,可我們呢,每個人都不去爭取,即使是天然存在的人權可從不爭取,那也不會有,是沒有現成的民主人權!

人民要學會反抗!

當船是優良的,能乘風破浪的時候,人民就要承載它,當這條破船四下漏水,眼見的腐朽倒塌,那就要好無惋惜的覆掉它!

一個衰敗的政黨,低能的政府,人民要毫不惋惜的推倒它。

當然這個民主是歷史上沒有的,這個“和平演變”也和任何歷史改朝換代不一樣的!

載舟的水,是要有條件載舟的,那就是你必須是一條完整無漏洞的船,即使有一點漏洞,也要趕快補上,可漏洞多了,水滲進的太多了,多到大過船的浮力了,就是要沈的船了,江心補漏爲時已晚了!

執政黨也是一樣,腐朽無能的政黨,劣等的政府,就要推翻,建立一個民主人權的政府!

政府問題就是管理問題,管理本領的低下,就有權反對,根本不是政治問題!

要做覆舟的水,不做逆來順受的草民,背叛人民的政府,就要推倒他,不民主,不人權,就要堅決反對!

因爲已經是找不到一點愛它的理由了……

人民不應該是綿羊,人民應該是狼!

狼吃羊,就總有理由。人民就是一個個虎視耽耽的狼,也是隨時都要淹沒破船的巨浪!政府和執政黨才會做小心翼翼的綿羊!(最少人民中要有這樣的狼)

水的性格,德則載之,昏則覆之,堤牢水不潰,疏導不利,大堤千瘡百孔,那一瞬而潰矣,水火不留情!

經常說“水亦能覆舟”,可是究竟什麽時候是滅舟的時候呢?究竟是腐敗到何種狀態才會“覆舟”呢?

答案是“隨時都有可能!”

(2003.1.8)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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