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9日訊】 近日,因合同糾紛,歌手楊坤所簽約的竹書文化傳播公司將合作者某設備公司告上了法庭。
據中華网2月20日報道﹐2003年初,竹書文化傳播公司与某設備公司,簽訂了廣告代理及產品制作合同。合同約定:由設備公司出資邀請楊坤為其新產品的手机代言人,由文化傳播公司為該產品推廣創作一首歌曲并由楊坤本人演唱;該歌曲必須收錄在楊坤2003年5月底前出版的第二張專輯中,并作為此專輯中第一首主打宣傳歌曲,同時為此歌曲制作一張MTV,并剪輯成產品電視廣告片;楊坤平面形象配合產品推廣使用;楊坤必須出席至少四次活動(不含新聞發布會)。代理費約定為55万元,分四期給付。合同還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了詳細的約定。
合同簽訂后,雙方按合同約定進行了部分履行。竹書文化傳播公司制作了楊坤演唱的歌曲《愛簡單》,并在媒體上播放。該設備公司分三期給付竹書文化傳播公司代理費44.8万元,除去雙方約定扣除的違約金2000元,設備公司尚欠竹書文化傳播公司10万元未給付,因此竹書文化傳播公司請求法院判決對方給付欠款。
庭審中,該設備公司稱未付款的原因是竹書文化傳播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存在多方面違約,并稱將要提起反訴,對此,竹書文化傳播公司對此予以否認。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北京娛樂信報)(//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