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9日訊】〔自由時報編譯陳宜君綜合鳳凰城十七、十八日外電報導〕擔任美國鳳凰城羅馬天主教會最高領袖達二十一年的前主教歐布萊恩,十七日因開車撞死人逃逸獲判有罪,成為美國史上首位觸犯重罪被定罪的天主教主教,他將面臨最高三年九個月的有期徒刑。
八名陪審員經過不到兩天的辯論,十七日無異議達成歐布萊恩有罪的裁決。現年六十八歲的歐布萊恩被控去年六月十四日晚間在鳳凰城開車撞死闖紅燈過馬路的四十三歲酒醉男子李德後逃逸。歐布萊恩聆聽陪審團裁決時面無表情,隨後和律師一起離開,並未對媒體發表評論。
美國天主教因多處教會傳出包庇神職人員性侵害兒童的醜聞,形象嚴重受創。歐布萊恩案使天主教再度成為全美焦點。歐布萊恩被捕前兩週,和郡檢察官達成協議,同意放棄反對檢方告發性侵害兒童的神職人員,以交換檢方不起訴他將犯罪神職人員調職的企圖包庇之舉。不過歐布萊恩因撞死人逃逸事件被起訴後,即辭去主教職務。
歐布萊恩在審判過程中堅稱,從不知道當天結束彌撒返家途中發生的猛烈衝撞意外撞到人。他表示,事發當時撞擊聲響極大,車子前座乘客座位的擋風玻璃被撞出巨大的蜘蛛網狀裂痕,他因害怕而舉起一隻手,但仍繼續駕駛座車;他並未看到有人倒在路上,還以為是撞到岩石或動物。被告向法院辯稱,當時路燈昏暗,汽車大燈發出刺眼亮光,死者又身著深色衣物,因此很難發現他。
李德被撞後,倒臥在街上。歐布萊恩則駕車返回三公里外的住家,將車停在自家車庫裡。檢方表示,歐布萊恩明知警方在尋找他的車輛,卻還修復擋風玻璃;而且一名員警曾告訴歐布萊恩,他的車可能涉及撞死人的意外,因此他應該知道自己撞到人。
陪審團聽取三十五名目擊者的證詞後裁決,歐布萊恩知道自己撞到路人,應該停車。陪審團表示,他們的裁決焦點在於意外發生的那一刻與接下來的十秒所發生的事,對被告事後數小時的行為則未全部列入考慮;尤其歐布萊恩得知當局在尋找他問話,卻未主動聯絡一事,並非促使陪審團做出有罪判決的原因。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