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8日訊】今年2月11日的中國公安廳局紀委書記會議強調了「九要九不要」,其中一個就是: 「要堅決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人權;不要濫用強制措施,濫用槍支警械,刑訊逼供,超期羈押,侮辱人格,侵犯人權。」
如何解讀這句話呢?
筆者認為,「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本來是公安部的基本職能,既然在部、廳、局的全國大會上還要作為工作重點來號召,至少可以說明現在各級公安警察正在「濫用強制措施」、「濫用槍支警械」、「大搞刑訊逼供,超期羈押」、「侮辱人格,侵犯人權」,而且到了十分嚴峻的地步。
從99年720以來的四年多,包括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在內的江澤民集團對付中國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不正是如此嗎?到2004年2月,已證實至少近900法輪功學員被公安系統虐殺,幾十萬學員還在監獄、勞教所遭受各種刑訊逼供、超期羈押、強制洗腦。
株連政策導致的巨大壓力更是深入到國家內政外交行為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解決法輪功問題才成了當務之急,因為這場迫害早已超出了法輪功學員本身,事實上已經在嚴重阻礙中國的正常發展。
對中國政府來說,正當號稱人權在改善,「人權最好時期」時,卻發生了迫害數千萬人的人權大倒退,遭到世界上的一致譴責,淪為人權最惡劣的國家之列;
對媒體系統來說,一方面要求打擊假新聞,增加可信度,卻突然要強迫所有媒體都去製造、轉載彌天大謊來栽贓法輪功,無疑給媒體一種錯誤的引導,為造假行為雪上加霜;
對各級官員來說,剛從幾十年的政治運動中解放出來,現在卻要被迫參與對單位法輪功學員的政治迫害,株連九族,揭發同事親人,劃清界限,把人性最醜陋的一面再一次攪動起來;
對司法系統來說, 當正在走向「以法治國」時,卻剝奪眾多法輪功學員公平辯護的基本權利,連上訪都算違法,大搞走過場的秘密審判,法制建設倒退幾十年;
對公安系統來說,一方面要求提高執法素質,現在卻在上面的壓力和慫恿下,為保飯碗,對法輪功學員施展種種酷刑,打死算自殺,對整個公安系統的建設造成不可挽救的損失;
對駐外使節來說,竟把外交戰線從國際事務轉到跟自己的僑胞作殊死的搏鬥;
所以,從另一個角度來解讀的話,就是如果法輪功問題不解決,這個所謂的「九要九不要」就如同一張廢紙,不過是用來自欺欺人和欺騙輿論罷了。
一個警察,把法輪功學員打死了,他不受處罰甚至反而受到鼓勵,受害的只是法輪功學員嗎?他就不會打死其他人嗎?忘記帶暫住證的孫志剛被害死一案,震驚全國,可曾想到就是那個廣州天河看守所,在這之前至少將3名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
「九要九不要」中還說:「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社會穩定和治安穩定規律。」「不要對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的形勢視而不見。 」
甚麼是「社會穩定規律?」對「真善忍」的迫害,能有益於社會穩定嗎?只要對法輪功的迫害還在繼續,這樣的社會就談不上真正的穩定。人心的墮落,受到傷害的一定是人民自己,包括警察本身。
甚麼是「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的形勢?」法輪功已經洪揚世界,中國千萬法輪功學員的基本人權必須得以保障,社會需要真善忍,世界需要真善忍,這就是「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的形勢」。
據報導,近日大陸某地上級「610」責令縣級以下「610」,緊急內部收回自1999年非法鎮壓法輪功以來發放過的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相關文件及資料,想銷毀對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下達鎮壓迫害命令的罪證。四年多來,上級「610」就一直在用「口頭傳達」、「原文回收」等手法銷毀證據、為自己留後路,現在又在進一步收回罪證。與此同時,有些地區的官員卻「對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的形勢視而不見」,列出所謂的「重點」人員名單抓捕、虐殺制止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繼續幹著害人害己的蠢事。
公安部現在出台所謂的「九要九不要」 ,不管從甚麼角度解讀,都可以看出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帶給公安、帶給社會的窘態。它暴露出當前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折磨、人權侵犯的嚴重程度,提醒人們不能對這種執法犯法的行徑袖手旁觀。
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等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侵犯大逆歷史潮流,給社會製造了太多的負擔和冤魂冤怨。他們選擇的罪魁禍首的角色,以及因此犯下的如山的罪惡,最終一定會使他們受到天理及人間法律的嚴厲制裁。
無論迫害在一些地區還如何殘暴地進行著,江氏小集團大勢已去已成定局,剩下的只是他們覆滅前的執意表演而已。這場迫害不應該也絕不會按照他們的意願一直延續下去。追隨江氏小集團助紂為虐者,如不能及時將功抵罪、贖回自己的未來,早晚也會被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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