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十八日電)為鼓勵媒體文化產業發展,行政院今天院會通過「媒體文化產業發展方案」,明列對電影、電視、出版文化等各項發展方向,行政院政務委員陳其南說明,其中較重要部份如大手筆通過今後有國產或是跨國電影製作或導演獲奧斯卡等國際大獎者將頒予新台幣一億元獎金。
行政院通過修正現行「國產電影暨電影從業人員參加國際影展獎勵要點」及「跨國合作電影片參加國際影展獎勵要點」,大幅提高對電影業的獎勵,希望能推動國內電影創作產業發展。
新規定中分別獎勵國產影片及跨國合作影片,主要精神在於獲第一類國際影展之電影製作或導演於獲獎後除了頒給獎金,如果二年內再陸續提出下一部電影片的企畫,並經新聞局核准通過者,另頒予製片公司或導演續拍影片製作企畫之百分之五十攝製獎助金,最高合計可達一億元。
所謂一億元獎金辦法,主要是獲獎當年各頒給得獎國產製片及導演各一千萬元;跨國製作則頒給製作公司在台拍攝支出金額百分之五十為獎金,以五千萬元為上限。
如兩年內國產影片再提續拍片計劃審核通過,頒予該電影製作業或該導演續拍影片製作企畫金額之百分之五十獎助金,最高各以新台幣四千萬元為限,如續合作拍攝影片則最高可獲新台幣八千萬元之攝製獎助金,與前項合計最高可達一億元上限。
至於跨國製片,則頒予本國電影製作業或本國籍導演續拍影片製作企畫金額百分之五十之獎助金,最高各以新台幣二千萬元為限。
這項方案另項重點是成立「影音事業發展中心」,這項為整合國家電影資料館、公共電視和廣電基金、有線電視發展基金等,再配合相關文化創意產業項目規劃的單位,將採行政法人型態。中心設立後主要以協助國內影音產品之保存、推廣、應用與行銷,並建立資訊共享之流通平台,一方面作為保存國家影音資訊之重要機構,一方面作為後續相關影音產業媒合、推廣與育成之重要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