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菲綜合報導)現今社會裡手機越來越普及,但由於中國手機市場不規范,一些經營者受利益驅動,採取各種手段損害消費者利益,以致各地關於手機方面的投訴不斷上升,以沈陽為例,新年期間手機投訴更是蟬聯投訴冠軍。昨日又有報道某品牌手機裝在衣袋裡竟然爆炸,導致當事人十級傷殘。
據沈陽今報報導,同2003年手機質量投訴量“排頭兵”一樣,今年新年期間,關於手機質量的投訴量仍然居高不下。申訴和投訴主要表現為售後服務不好、炸屏等現象。有消費者購買一部手機,剛過一個月就發生炸屏。這些問題發生在新年期間,雖說有些巧合,但其反映出手機存在問題卻顯而易見。
新華網13日報道,有消費者購買某品牌手機,使用到2003年9月5日,手機裝在衣袋裡突然發生爆炸,導致十級傷殘。此消費者一怒之下,到消委會投訴,要求商家索賠。
記者日前也從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了解到,消費者有關手機的投訴近年來節節攀升,投訴量在去年全年單項商品的投訴中居於榜首。廣東省消委會的統計顯示,2003年手機投訴共4290件,比上年同期3455件增長了24.2%。
*手機質量問題多
據介紹,手機質量存在問題多。消費者稍不留神就可能買到不法商家銷售的改版機、翻新機、水貨機以及退換過的手機。隨著通信行業資費的下調,手機的使用率增長迅速,手機損壞的情況不斷出現,涉及手機維修的投訴相繼增多。
*舉証難
手機遇到質量爭議時,商家互相推諉,或不加任何分析,就認定是消費者人為損壞。“舉証難”也成了消費者的苦衷。張先生買了一部國產彩屏手機,不到一個月手機的顯示屏就出現黑斑,廠家代理商卻說這是張先生碰撞造成,屬人為故障,不予保修。而張先生辯駁說如果是碰撞,表面為什麼沒有痕跡?雙方各執一詞。
*舊機換舊機
再有當消費者手機遇到質量問題時,換機成了一些經營者慣用的把戲。據一些消費者反映,剛換的手機同樣存在問題,消費者不禁質疑:換貨時到底有無換新機?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反映,故障機經多次更換或維修後,使用短期內又舊病復發,代理商或特約維修點就以“進水了”為由,拒絕再保修。
*沒有“三包”
同時,維修點往往不履行“手機三包”的規定,在維修時故意不在保修卡上簽注維修記錄,令消費者喪失了“在保修期內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有權要求經銷商免費換機”的權利。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