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3日訊】 近日,有媒體報道了解小東与竹書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因制作費的問題突然翻臉。該文指出,竹書一方認為:解小東欠了他們十八万元的制作費達一年之久,故按協議暫時扣下了他的新專輯母帶。據中華网2月13日報道﹐在提及有關用棚費時,解小東所屬的華爾森非凡公司的一位助理在表示暫不對此事回應時隨口說了句:雙方最初達成的預算(用棚費)為十二万元,最后卻高達三十二万元。對此“竹書”則先是指責解小東用棚經常不守時,最后又稱向解小東收取的用棚費是按實際錄音時間計算的。
面對一邊倒的輿論聲音,記者昨日終于聯系到一直未公開表態的解小東,就此事進行了詳盡采訪,誰想,在解小東的表述以及記者的順藤摸瓜中,此事的支脈顯得越發复雜……
■最初分歧:“竹書”要買斷解小東
据解小東介紹:早在兩年零兩個月之前,他們与“竹書”簽署協議,解小東一方作為甲方委托乙方“竹書”為其制作專輯,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只是收取制作專輯總投資額的15%。理論上講,詞曲約應該是由解小東与詞曲作者直接簽署,但“竹書”提出為了減少麻煩,先由他們代与作者簽,最后所有作品都簽齊了再一并轉簽讓渡給“華爾森非凡”。
于是協議就這樣簽了下來,此后該協議又增添了一些補充條款,內容主要是解小東做了更多的讓步,將專輯發行后利潤的35%送給了“竹書”。他說:“當時主要是覺得開始時合作得還比較愉快,我也就無所謂了。”
然而,經過近一年的制作,解小東的專輯即將浮出水面,竹書此刻不僅看出了該專輯的良好市場,同時更相中了解小東本人。于是在2002年深秋,他們突然提出要跟解小東簽藝人約,即欲將解小東招致他們公司旗下,但這事被解小東拒絕了。主要原因是“在經過較為深入的接触后,我認為當時他們根本不具備為我投資的實力。我也不大情愿接受他們的管理”。
■核心矛盾:“竹書”要改協議
而正是這件事,為雙方的合作首次帶來了較為嚴重的陰影,“從此,他們就開始怠慢我專輯的制作,也不再上心了。”而此后不久,在新專輯還未完全制作以及諸多后期工作還未展開時,“竹書”突然提出要“華爾森非凡”把近30万元的尾款立刻一次性結清。解小東認為此舉是不合理的,但為了息事宁人,他還是做出了讓步。
他當時提出:“現在你們至少還有三項協議上的義務沒有兌現,一是將所有詞曲約讓渡給我,二是將母帶交還給我,第三則是你們還未制作完這盤專輯,那么我現在先付你15万元,你把詞曲約先轉簽給我,然后我再付你剩下的款項,你把母帶給我。”
在“竹書”答應了這一條件后,解小東馬上將15万元打給了他們,但 “竹書”不但沒有轉讓詞曲約,反而提出要重新修改雙方一直使用至今的詞曲約協議版本。當新協議被送至解小東手里時,他說:“我一下子就蒙了,連看了5遍,我覺得簡直就是‘南京條約’。我們原來的全權代理約徹底被推翻。細看之后發現我只能一次性在專輯中使用這些歌,日后在任何場合只要他們不同意,我就無權演唱這些作品。”
對此,解小東當然不能同意,在隨后的談判過程中,“竹書”徹底停工,“但這畢竟是我自己的專輯,無奈,我只得一邊做收尾工作,一邊談判,并開始進行專輯中一首單曲的宣傳。只是這种狀態剛一個月,遇到非典,一切工作因此都停了下來。從此,我們之間再也沒聯系。”
■最后導火索:“竹書”玩“一女二嫁”
時間轉眼到了去年11月,市面上突然出現了“竹書”旗下某當紅男歌手的一首歌,其主要旋律与部分歌詞和解小東專輯中的《SHLLALLA》几乎完全相同。“我們這兩張專輯是同一制作人,我想他能證明這絕對是同一首歌。”
盡管這首歌的确是由該歌手本人創作,但它最初是由“竹書”代解小東与之簽下了詞曲約的一首歌,版權自然該歸解小東所有,此事也最終成為了雙方徹底翻臉的直接原因。
至于“竹書”所提出的“18万元欠款”,解小東表示其實就是指剩下不足 15万元的那筆尾款,而對于棚費的問題,他說:“最開始,他們說不會超過12万元。但同時也對我說,你不光是錄音可以來這里,平常練歌也可以來這里,沒事的,沒多少錢,最后一塊算吧。而我其實也有自己的棚,我練歌其實沒有必要非在他那里練,但他說都是自己人,一切有的商量,我就想算了。可最后一算賬,32 万元,整超了20万元,這其中還包括他們記的花賬近3万元,就是我根本沒去,他們也算我去了。這他們自己后來都承認了。”
縱觀整個事件,記者發現有個很有趣的事,就是解小東的這盤專輯改過一次名字,最初它是以其中一首歌的名字命名的,叫《你不要心太黑》,后來同樣是以其中一首歌的名字將專輯名改為《比什么都重要》。對此,解小東略有所思道:“或許這是冥冥中的一种暗示。”記者最后問他:“那你現在覺得究竟什么是最重的?”他說:“做人的誠信比什么都重要。”(//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