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1日訊】亞洲時報記者邱鑫2月11日報導/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2月10日發佈了最新的違法藥品廣告公告,連百年老店同仁堂都榜上有名。這個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百姓關注到中國藥品的安全問題。非官方統計稱,中國每年有近20萬人因假藥死亡。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下稱藥監局)發佈了2003年第六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有40餘種藥品廣告違法次數在5次和5次以上。
報導指,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藥廠生產的潤肺止嗽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藥酒廠生產的塞隆風溼膠囊和北京同仁堂鴻日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解毒涼血合劑的廣告也在此次通報之列。
據了解,此次通報的藥品違法廣告是各省(區、市)藥品監管部門於2003年10月至12月依法查處的,共1209份。主要問題包括未經審批刊播的、使用過期失效文號的、偽造冒用批准文號的、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的、禁止廣告宣傳的品種進行宣傳的。
中國藥監局在公告中指出,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廣告次數在5次和5次以上的藥品有46種,其中西安綠谷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雙靈固本散(原名:中華靈芝寶)的廣告違法次數最多,為30次。
該局又表示,大連水產制藥廠生產的蛾苓丸廣告、哈爾濱市康寶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姚氏牌通絡活血膠囊廣告和武漢健民集團隨州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張大寧牌回春如意膠囊廣告的違法次數均為18次。
另外,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藥廠生產的潤肺止嗽丸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藥酒廠生產的塞隆風溼膠囊的廣告違法次數均為6次,北京同仁堂鴻日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解毒涼血合劑廣告的違法次數為5次。
應該指出,這次公告裡面上榜的藥品,不一定都有安全問題。因為按照有關法規,未經審批刊播的、使用過期失效文號的、偽造冒用批准文號的、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的、禁止廣告宣傳的品種進行宣傳的行為,都屬違法。
無論如何,中國業界表示,這次出現大量違法情況反映既然業界甘願冒違法的風險也要刊登或播放廣告,一是法規的宣傳太少,一是和法規相關的審批做得太慢,一是現時的罰則太輕,對業界無阻嚇力。總之,社會上現時已出現一種呼聲,要求藥監局和業界正視問題,減少違法的情況。
據了解,此次通報的藥品違法廣告是各省(區、市)藥品監管部門於2003年10月至12月依法查處的,共1209份。
中國藥品安全可謂前路漫漫,除了違法廣告情況突出,假藥情況也十分嚴重,並且和腐敗問題發生“交叉感染”。山東省藥監局1月30日通報,2001年至 2003年2月,青島市第五人民醫院違法購進使用假藥案。該院與太原類風濕病醫院合作治療類風濕病,治療使用的13種製劑全部在太原生產配製,其中十種制劑使用該院制劑批准文號,3種制劑係偽造批准文號。
該省的青島市疾病控制中心,也爆發了無證經營醫療器械案。2002年,該中心在無《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情況下,自廠家購入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並出售給13個區市疾病控制中心。(//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