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1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人民沒有忘記那些“挖井人”但是現在的黨員,也沒有是“挖井人”的!那些“貪官”都不是挖井的人!
事實上,那些貪官是“霸佔”著井的人,是坐著收費的人!
可別把現在的黨員,同老一輩革命家“挖井人”混淆了!
恰恰是他們忘記了“挖井人”……忘記他們的“老子”!
披著“挖井人”的外套,告訴人民“吃水不忘挖井人!”好象他們就是這個國家的奠基者!
從民主上,從正義上,這些昏官,那一個趕得上他們的老子那些建國的功勳,有嗎?
其實就是你們才是忘本的!是你們和原來的“挖井人”面目全非的!
那些建國功勳“挖井人”是永遠的英雄,我們永遠都不會忘記!今天的共產黨員和“挖井人”卻毫無關係!
你的政治,你的昏庸,還有“一黨獨大”的專制我們已經受夠了!
我們只記得歷史上有一個“偉光正”的黨,值得我們永遠歌唱!
放下你的惡手吧,讓中國成爲全體國民的吧,而不是屬於莫一個“黨”或莫“第幾代”的人!
讓專制從中國滾蛋!
其實我們非常懷念“挖井人”,就因爲這我們遲遲下不了決心!
今天我們終於認清了,是你們徹底的背叛了“挖井人”,而不是廣大的人民!
你們的行爲,讓仁慈的上帝也憤怒了!
希望由你們來開始“和平演變”,希望你們自己放棄專制,把權利還給人民,那才能得到人民的愛戴和擁護!
你們現在大量的推出“挖井人”的題材,說明什麽呢?
證明你們靠“井”收費的理由嗎?或者說,是這個黨執政的理由嗎?因爲是黨挖的井呀!
從前的“烈士”只是希望未來的孩子,有個溫飽自由的國家,可這些不肖的子孫,把他們重孫子的事都料理好了!這是“挖井人”嗎?
你們不是“挖井人”,你們是專制“一黨獨大”的“挖墓人”
謝謝你們的腐敗,沒有這個腐敗還真不能促進這麽快!
(2003.1.27)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