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山:從深圳“海上田園風光”項目看“政績工程”

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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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1日訊】近日,深圳市人大會議期間揭露了在深圳西北部沙井鎮搞的建國50周年獻禮的政績工程“海上田園風光旅游區”的諸多問題,有識之士認為,解剖這個國慶獻禮工程可以看出中國許多“政績工程”的弊端。

中國歷來喜歡搞“獻禮工程”,為了搞“獻禮工程”,政府各部門往往就違章辦事,置國家規定的辦事程序於不顧,更不容許工程技術人員提不同意見,只顧赶時間,把為領導人完成“政績工程”作為最大的政治任務。

1959年北京搞“十大建筑”就是這种獻禮工程的始作俑者。當年為了赶在國慶十周年前夕建成人民大會堂等“十大建筑”,動員了全國的力量,終於在國慶十周年前夕建成了至今仍美侖美奐的十大建筑。1959年開了這個頭,其後,几乎各地的領導人都赶在什麼重大節日之前完成某項“獻禮”工程作為自己的政績工程。

深圳市政府就是在這种歷史和社會慣性下於1998年提出利用沙井的海灘濕地,赶時髦地建設一個規模巨大的“海上田園風光旅游區”作為國慶50周年的獻禮工程,亦即“政績工程”的。應該說,這個主意無可厚非,出發點不能說不好。問題是這种赶時髦的獻禮工程違反了建設程序。本來把一個過去養蚝為主的海灘建成一規模巨大的“海上田園風光旅游區”,首先應該經過地理、環境保護、生態、旅游、經濟等各方面專家的調查和研究論證,這個調查和論證過程正常程序都要几個月甚至一年,1998年8月提出來,就想一年之後的1999年10月1日之前建成開園,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在“獻禮工程”政治任務面前,誰也不敢說“不”字。於是,赶忙請專家論證。論證還未有結果就匆忙征地。本來國家規定征地2000畝以上土地。必須報國務院批准。深圳市規劃“海上田園風光旅游區”需要用地2400多畝,是必須報請國務院批准的。但為了赶時間,深圳市根本就沒有向國務院報告,連“先斬後奏”也沒有做,而是“斬而不奏”,從征地程序開始就違反了國家土地管理法。

這個項目計劃投資几個億,按照規定也是應向中央有關部門報批及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和提出項目支出預算的,但為了赶時間,深圳市根本就沒有向中央有關部門報告,而是實行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誰也知道,在海灘建設旅游區面臨許多環境問題和工程地質問題,例如既要利用海灘濕地,但又要保護濕地,這本身就包含許多生態環境問題。

例如沙井一帶向來是養蚝的地方,海灘中有數百年來積存下來的大量蚝殼,這些蚝殼會刮傷施工人員和游客的腳。這些海灘原來都是淤泥,如何在淤泥之上建設各种房屋和旅游設施,都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更有甚者,排干淤泥層的水分需要時間,不是領導人下個命令,水就會自然排干的。諸如此類的各种問題,從一開始就注定這個”獻禮工程”無法按時完成。所以,至今這個”國慶50周年獻禮項目”到國慶54周年也未能完成。

這种領導人為了顯示政績的“獻禮工程”,可以說從來都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不經專家科學論證,不作可行性研究,沒有項目支出預算,不按法定程序辦事,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這些先天不足是後來一系列問題的根源。由於先天不足,後天也就必然失調。首先是開支無法合理控制。這個沒有開支預算的項目,現在已經耗資9.38億元,其中政府直接投入6.67億元,已大大超過原來的設想,早已成為胡子工程,成了無底洞。現在還不得不拖欠專家論證費和以億元計的工程款。

人們認為,憑領導人一時心血來潮就搞起來的“獻禮工程”、“政績工程”注定是要失敗的。只不過這种工程都是政府包攬,政府投資,違反了征地程序,建設程序都沒有人去追究。失敗了,輕輕一句“花錢買教訓”、“交學費”就應付過去了。中國目前還缺乏對政府的監督機制,出了問題,廣大納稅人既不明了過程與內情,也無從追究。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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