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9日訊】(據中華网12月9日報道)昨天下午5點,伴隨著身披法袍的主審法官走入法庭,高峰親子案在朝陽安貞法庭首次正式開庭審理。隨之,等候多時的記者均被請出。值班員解釋說,法庭已經下班。高峰和王納文母子昨天都沒有到庭參加庭審。透過窗帘的縫隙,記者看到法官端坐,雙方律師你來我往。晚上7點20分,庭審結束。雙方律師在庭審的最后一刻,終于同意了調解。
兩大爭議
爭議一 要不要再買一套房
原告:要生活必須要有住處
被告:孩子母親已經有房,無須再買
昨天,王納文的律師在增加了3.12万元的托儿費后,把索要的撫養費由原來的66万余元提高到了近70万元。但對雙方來說,爭議最大的還是王納文索要的 46.8万元(沈陽房屋均价4680元,以100平方米的房屋面積計算得出)的購房費。原告方說,孩子要生活,必須要有住的地方。
高峰律師拿出王納文的已購房協議,證明她有房子,也就意味著孩子有住的地方。高峰律師稱,除此項目外,余下都可以商量。
爭議二 高峰到底窮不窮
原告:高峰在遼京兩地都有酒店
被告:高峰在2002年前后的月收入為1万元
談到高峰的支付能力,他的律師努力地證明高峰很窮,不能負擔近70万的高額撫養費。證据顯示,高峰在2002年后的月收入是1.2万,之前是8000元。
但王納文的律師反駁稱:“支付多少要看撫養能力,撫養能力包括穩定的收入和現有的財產。”王納文律師稱,法律規定對于無經濟收入的情況,可用財物折抵子女的撫養費。他們說,已經知道高峰在遼宁和北京都有飯店。對此他們已向法院申請調查高峰的飯店資產。
确認事實
确認一:撫養費按沈陽生活標准計算
在昨天的法庭上,王納文方放棄了按北京的生活標准來撫養小孩,雙方一致同意按照沈陽市的平均生活水平支付撫養費。
确認二:高峰曾給的10万元不納入撫養費
對于王納文曾收過高峰10万元的證据,法官認為事情發生在王圣元出生之前,所以應不納入撫養費。
調解有望
庭審的最后階段,在法官的詢問下,雙方都表示同意調解,王納文的律師表示他們愿意在撫養費金額上作出讓步。休庭后,王納文的律師稱,他們愿意將居住費減少一半,將底線降到45.9万。
高峰的律師則表示除居住費46.8万元外其余的款項可以協商。法官要求雙方在本周五向法院提交調解意見書。
(孫思婭)(//www.dajiyuan.com)
法庭夜審高峰親子案 當事雙方最終同意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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