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8日訊】大紀元的《九評共產黨》透徹地點出了中共本質上是個「反自然和反人性的邪靈」。過去中國人從小就讀的《三字經》開篇明義就說「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認為社會的主流力量,不管是法律、教育還是風俗等,都應該以引導人回歸向善為根本目的。共產黨卻把人的魔性當作人的本性,認為公正和善良只是做給人看的擺設,根本上是為了維護個體或各階級自己的現實物質利益。表現在對法律本質的理解上也與正常的文明國家大相逕庭。中國大陸的法學界中,法本質是個很重要的範疇,在中國統編的法學教材中都有講述。但其對法本質的概括是根本錯誤的,所以對培養出來的學生的也產生了很不好的影響。以下簡要說明之。
一、 中國大陸法本質論概述
中國大陸主流法學教材認為法的本質是「由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這是一句十分拗口的話,可以概括為三層意思:1. 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即哪個階級掌權,法就體現著哪個階級的意志。2. 法已經表現為國家意志,即統治階級通過特定國家機關頒布並強制施行。如果只是執政黨的施政綱領,那就還不是法律。 3.法是由一定的物質條件決定的,即掌權的統治階級也是根據現實社會各項條件從而決定法律內容的。
這樣解釋來還是很拗口。簡單地說,這種理論認為法本質是就是掌權的統治階級所制定並通過立法機關頒布的規則,該規則對統治階級(共產黨)有利,只不過統治階級及其立法者要考慮外界的條件,不能、一般也不會為所慾為罷了。
二、 理論錯誤的根源
中國大陸上述理論源於馬克思的一段話。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曾論及法:「你們的觀念本身是資產階級的生產關係和所有制關係的產物,正像你們的法不過是被奉為法律的你們這個階級的意志一樣,而這種意志的內容是由你們這個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來決定的。」中國大陸即將此作為法的本質。
實際上馬克思這段話的意思,目前的資本主義世界也都知道。例如兩黨相爭下法令及提案代表哪個階層利益、誰在爭取勞工、誰在爭取富人支持,全社會都看得很清楚。但是他們並不把法律的以上特點作為法的本質。公正與正義是法律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那才是法律應有的本質。至於具體的法律過於偏向某個階層的利益,那是現實法律擬訂過程中難以避免出現的問題,下一步可以糾正,也應當糾正。從這個意義上,馬克思所說「你們的法不過是被奉為法律的你們這個階級的意志」不過是說出了法律當時的現實和不足,而不是在論述法的本質。
三、 法理想決定法本質
法律作為受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行為規範,在執行中人們通常想到的只是要遵守還是要逃避,但很少想到要對抗它。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為國家強制力十分強大、對抗基本沒有意義,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體現著一定的理,體現著全社會所共同認可的價值準則與理想追求,人們都認為本應當遵守。法的理、法所體現的對於社會理想的追求是法的核心,是法本質的決定因素。
當然法律需要藉助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所以保障實施的力量也有「近水樓台先得月」之便,在所難免地會利用制訂及執行法律的便利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實現。但這只是法律的現實,是導致法律不完滿的因素。如果以此作為法的本質,就如同認定含有雜質是金塊的本質、而不把含金作為金塊的本質。在煉金過程中,即使初始的金塊含金量不足50%,含金也是金塊的本質。如果將含有雜質認定為該金塊的本質,就是從根本上搞錯了認定本質的大方向。在法的本質問題上,如果認為統治階級的意志是法的本質,而不把正義作為法的本質,同樣是從根本上搞錯了認定本質的大方向。
四、 錯誤法本質論的流弊
錯誤的法本質論流弊甚深。
就理論本身看,馬克思本來具有十分的批判性,其所謂「奉為法律的你們這個階級的意志」是對當時法律的嚴厲批判。但是中國大陸法學教材卻將此作為法的本質,結果「統治階級的意志」就成為法本身。這就從最具有批判性、革命性觀點中,推演出一個最保守、最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結論。等於是從在台下指責當權者「你們在耍流氓,這樣做不公平,不合理」,到自己當政時則厚著臉皮說「法律本就是當權者耍流氓的工具,所以我流氓有理」
從實際效果看,在這個體系中學習的學生,從一開始就把「統治階級的意志」當成法本身,至於「公平正義」都被認為只能在統治階級許可的範圍內存在。在這種教育體系下浸淫甚久,其作為法律人本應具有的正義理念就會日益淡漠、及至喪失。堅持「公理是為強權服務」或者叫「黨大於法」的中國法律界平時看似公正,一旦到共產黨想殺人時,就乖乖地成為兇手殺人的幫兇或看客。
自1999年至今,中國頒布的迫害法輪功的法令中有許多根本違反憲法,有許多完全違背基本的人權原則及公理。但大陸法學界猶如萬馬齊喑,竟無一人撰文表示異議,也是這種錯誤法本質論所導致的惡果之一。只有認清並徹底否定共產黨宣傳的這種以恥為榮的對法本質的錯誤認識,才能恢復法律和法律界的良知,正本清源,起到法律應該具有的公平公正,揚善懲惡的作用。(//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