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7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新唐人電視台起訴中國駐馬大使館新聞官孫向陽和星洲媒體集團誹謗罪一案有了最新進展。馬來西亞高等法庭批准了新唐人修改訴狀的申請,這導致星洲媒體集團無法申請撤銷訴訟。
新唐人在7月2日以誹謗罪入稟馬來西亞高等法庭起訴中使館新聞官和星洲媒體集團。隨後星洲媒體集團申辯說,起訴人的訴狀沒有寫出該篇誹謗聲明的原文,而只把聲明翻譯成馬來文。他們因此提出這個訴訟沒有合理的起訴理由、沒有根據和毫無意義,申請撤銷訴訟。
新唐人於是申請修改訴狀,把原文,也就是華文的誹謗聲明也寫入訴狀。在馬來西亞,法庭文件都以馬來文書寫。
高等法庭的高級主簿官諾查菲拉於11月22日聆聽雙方對修改訴狀的陳詞後,於12月2日做出裁決,批准了新唐人的申請。這樣一來,星洲媒體集團將無法進行撤銷誹謗訴訟的申請。
星洲媒體集團在今年2月18日以原文照登的方式在他們出版的《星洲日報》中刊登一份由中國駐馬大使館新聞官孫向陽發出的聲明,內容指新唐人是法輪功網站,宣揚邪說歪理,並叫讀者不要瀏覽新唐人網站,以免受騙。聲明內容不符事實,並嚴重誹謗新唐人的聲譽,讓讀者誤以為新唐人欺騙華社,涉及邪教和恐怖分子活動,以及反對中國政府。
新唐人在訴狀中要求法庭發出永久禁制令,禁止兩名答辯人繼續刊登誹謗新唐人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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