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小女孩閔玉被有錢人車撞殘廢 四年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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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訊】1998年3月20日7點50分,閔玉在求學的路上被貴B—10763車號的車子撞傷,駕駛員叫劉建平,當時閔玉被撞傷,傷得很重,五官出血,人已經昏死,后來被送到六盤水市醫院搶救很長時間才醒轉,當時閔玉被撞傷時她的母親去了威宁,因她的小舅舅跌傷腳,所以她的母親就去看她的舅舅。閔玉玉傷時通知了她的二姨,閔玉的二姨當時就去看了她的傷情和出事的現場,而閔玉是在南環環高速公路的路邊被劉建平的車子撞出兩百多米遠,有兩層樓高的房子這么高摔下跌昏的,閔玉當時在醫院是昏死的,五官是出血的,左眼是受傷被縫過的。

閔玉的母親是3月22號知道閔玉被車子撞傷從威宁赶回來的,3月23號去醫院看小孩的,小孩當天都不認識自己的母親,都几天不能吃東西,每天都輸鹽水。而且劉建平家准備不想管閔玉,當時閔玉的母親看到閔玉的衣服穿得少,回去拿衣服給閔玉穿,閔玉的母親回到家后痛哭了一場就病倒了,因為在1997年8月份,閔玉的父親在受冤害的情況下不幸去世了,在這樣的雙重打擊下,閔玉的母親病得很重,几天不能起床。

因閔玉的母親是外地人,只能靠雙手勞動生活的人,無權無勢,又是孤儿寡母,劉建平是本地人,有權、有錢、有勢力,在閔玉傷重時,1998年3月25日號,劉建平的老婆帶起姐妹上閔玉家去罵和威脅閔玉的母親,閔玉的母親沒有敢給劉家開門,而是睡在床上隨劉家罵和威脅,威脅后罵了很長時間才回去。到了第二天晚上,也就是3月26號的晚上20點鐘,劉建平家老婆和舅子就把閔玉帶起上閔玉家二姨叫來,在劉家威脅閔玉的母親并要把孩子強行留上,因為當時閔玉的內外傷都很嚴重,閔玉的二姨看到閔玉的嚴重傷情,一點也不怕劉家的威脅,就和劉家針鋒相對干起來,并警告他們,他們只要不把孩子醫好,絕不對他們善罷干休,他們要是把孩子強行留下,不管當天發生什么事情,都要把孩子給劉家送去,要是不把小孩子醫好,不管劉家在當地的勢力有多大,告到北京都要告劉建平的,當天在威脅不下的情況下,只好把閔玉帶走,在孩子沒有醫好的情況下,強行把孩子送到學校,孩子的班主任秋教師看到可怜的孩子的傷情,又不能讀書,又把孩子給劉家送回去,劉家又叫荷城派出所所長楊成義把閔玉強行送到孩子的家水城六街,當時六街的很多的群眾看到孩子的不幸遭遇和孩子的父親受冤害而死,非常同情可怜的孩子,就叫交警還是把孩子送到劉家,叫劉家把孩子給人家醫好再給人家送去,說人家一個活活蹦蹦、聰聰明明的孩子,現在給人家撞成了一個終身傷殘的小孩子就想給人家送去,就想不管,孩子的母親是沒有錢給孩子醫傷的,不把孩子給醫好,是會發生生命問題的,孩子是很可怜的,在眾多群眾的呼吁下,荷城派出所的楊成義只得把小孩給劉家送去。


在孩子傷重時,孩子的母親和二姨經常為孩子奔波上交警隊,在1998年4月2號,孩子的二姨上班,孩子的母親上交警隊時,沒有遇到任曉柱,,一直17點都沒有等到任曉柱,就回來了,晚上23點半時,劉建平家舅子帶了3個國人和他自己本人四個人,就上閔玉家去威脅閔玉的母親和孩子,并說3個國人是交警大隊的,可怜的母親和孩子都很害怕,后來別人去通知閔玉的二姨,閔玉的二姨赶到老城六街時,劉建平家舅子帶去的三個男人已經不見,閔玉的二姨再次警告劉建平的舅子,如果不把閔玉帶去醫好,閔玉如果發生什么意外,決不放過劉建平家,在閔玉二姨正義的警告下,劉的舅子只得把閔玉帶走。

1998年4月10日,閔玉的母親為閔玉上交警去了,而沒有回來時,在下午18點時,劉建平的老婆把閔玉帶到閔玉家門口強行留下,劉的老婆就跑了,閔玉的二姨去閔玉家時,看到可怜的孩子被丟在門口,象個傻子這樣的站著,就問孩子為什么不讓劉醫好才回家,問了好几次孩子才回答說,我怕,他們要打我,要把我賣了。孩子的二姨听到可怜的閔玉這樣說時,心里非常气憤和痛心,當時就想有權有勢的肇事者是有功的,無權無勢的受害者是有罪的,想來國法是不會允許的。閔玉的二姨想到這些時就堅決把閔玉送給劉建平家,一定要劉家把閔玉醫好,要是劉建平不把孩子醫好,不管孩子,孩子有什么意外,一切后果要劉建平負責。在送閔玉去劉建平家的路上遇到閔玉的母親,兩姐妹就帶閔玉上市政府喊冤,已經下班。第二天兩姐妹就送閔玉到劉建平家,劉建平家全家跑去躲著。當天兩姐妹就帶閔玉上交警隊,受到田錦東和一個矮個子的威脅,周中凱隊長把受害人勸回家,當天是星期六。

4月13日就玉的母親去交警隊,任曉柱通知劉家,4月13號劉的舅了沒到交警隊,4月14號閔玉的母親又去了交警隊,劉的舅了也去了交警隊,任曉柱叫去市醫院檢查閔玉的傷情,市醫院的主任醫生林海直接包庇劉建平家,說閔玉已經醫好,搶救閔玉的病歷已經毀了,4月14號為閔玉做半身CT,4月15號行結果,上交警隊時已經是17點半鐘。4月16日閔玉的母親生病到19號,4月20號閔玉的母親病發點帶起閔玉去劉建平家,叫劉建平家把孩子醫好,劉建平但不醫孩子,還誣陷閔玉的母親搶他家八万元錢,后來全家跑出去。4月22號的白天,閔玉的二姨和她的母親上交警隊,晚上22點時,閔玉昏死過去了,街上的群眾幫助打電話給110,110說不是他們的事,他們不管。后來群眾又幫助打電話給122,在群眾幫助下電話給122時,閔玉的情況已很危險,當時看到閔玉的危險情況,閔玉的母親,二姨,隔壁的李龍超師傅幫助找了個的士車,不把小孩送到交警隊,送閔玉去交警隊時已是晚上24點,交警隊當時有張世民、吳起林、向文勇、這三個都是副隊長,還有一個警員共4個人在交警隊,因為閔玉無錢醫傷,閔玉的二姨請求交警的同志向肇事者要錢醫孩子,救救傷勢危重的孩子,副隊長,向文勇當時威脅了閔玉的二姨并和閔玉的二姨吵起來,張世民、吳起林兩個副隊長很同情孩子,當晚是吳起林帶著哪個警員送閔玉去了水城礦務局中心醫院,已是23號凌晨1點半鐘,沒有錢而沒有住上院,當晚兩個值班護士,看到閔玉的傷情,很害怕,怕閔玉死在門診護士值班室里,叫抓緊辦住院手續,好搶救閔玉。吳起林他們在送閔玉到醫院不反回交警隊,在沒有錢閔玉不能住院的情況下,閔玉的二姨和李師傅又返回交警隊,交警隊打電話給醫院人家都不收,因為沒有錢來回几趟都沒有住上院,孩子又危險,直到閔玉的二姨三番五次的懇求和用人格擔保,孩子才得以住院搶救,已是凌晨3點鐘。23號的上午8點鐘,閔玉的二姨借到兩佰元錢給醫院送去。9點鐘時去交警隊找到交警隊的大隊長王平,請王平大隊長通知肇事者拿錢醫閔玉,不知道王平大隊長和劉建平是什么特殊關系,也不知道王平大隊長得到劉建平多少好處?王平大隊長不但不叫劉建平拿錢醫孩子,只是叫閔玉的二姨和母親等著,下午他派人到醫院監督檢查閔玉,該結案就結案,23號的下午閔玉的母親和二姨一直在醫院等到19點鐘,王平大隊長都沒有派人去監督檢查閔玉。

24號上午閔的母親背起閔玉去交警隊,遇到了交警隊的女教導員何光紅同志問閔玉的情況,當知道閔玉的情況后,何教導員非常同情可怜的閔玉,是個最好的清官,說了最公證的話,警告劉建平家舅子最好不要搞什么名堂。孩子只是個未成年的儿童,后來的大半生是要學習和生活的,并叫任曉柱拿錢醫好小閔玉,任曉柱還是沒有拿錢醫閔玉,當天又去市醫院檢查而沒有得到檢查。4月27日閔玉的母親和二姨帶起閔玉去交警隊,大隊長王平通知交警隊的警員李章義帶起閔玉和閔玉的母親及二姨去礦務局中心醫院監督檢查閔玉的傷情。4月28日,交警隊的大隊長王平叫交警隊的隊長馬林和隊員李雄再次帶起閔玉去礦務避中心醫院監督檢查傷情,當時外科醫生孫冰鋒告訴李雄,孩子受傷以后的潛伏期有一個月、三個月、五個月、一年、三年、五年、八年、十年复發的后遺症。在開出眼睛檢查的結果是馬林叫章主任開的,兩個為閔玉檢查眼睛的青年醫生不敢開,他們知道閔玉的左眼是受傷的后果,只有4.0(0.1)的視力,右眼是5.1(1.2)的視力。

檢查過后,任曉柱叫閔玉的母親去結案,閔玉的母親和閔玉的妹去了交警隊,劉建平家去了八個有權勢的人,只有肇事劉建平和他的老婆沒有去,而任曉柱叫閔玉的母親和小妹簽起名字,第一次調解任曉柱只叫肇事者出180元,150元是閔玉的藥費,30元錢是閔玉母親的護理費,就可結案,閔玉的母親當時沒有給任曉柱簽字,第一次沒有結案,定在5月4號第二次結案,5月4號閔玉的母親去交警隊,劉建平家沒有去。5月4號晚上23點,閔玉又昏死過去,冰玉的母親送閔玉去交警隊時,有隊長馬林,隊員李雄,還有一個不知名的隊員,閔玉處于生命垂危時,是王平大隊長打電話叫陳壽宏把閔玉和閔玉的母親送回來,叫閔玉的母親找私人醫生醫著孩子,5月5日去交警隊立案。到6月7號晚上閔玉又昏死,立了案,也不敢背孩子上交警隊,也無錢上大醫院住院。6月18號,閔玉的母親把可怜和苦命的孩子背起上六盤水電視台去,看到可怜的閔玉,六盤水有線電視台和無線電視台都打電話給交警隊叫他們把孩子醫好,交警隊還是沒醫孩子。閔玉的母親又背起閔玉上鐘山區公安局去,鐘山區公安局的政委看到閔玉的傷情也很同情,又打電話到交警隊叫他們把孩子醫好。他們還是沒有醫孩子。

1998年8月9號,六省六十一個市長在六盤水召開貿易大會,貴州省的副省長龍超云來水城開會,為了可怜的孩子閔玉的母親又背起閔玉去市招待所喊冤。被六盤水市公安局的白局長派110強行送去荷城派出所,閔玉差點死在派出所,當晚派出所有三位同志在,有一位姓周。

立案后,去法院請法官的同志受理這個案子,想通過用法律這個正當的准繩來維護閔玉這個可怜和苦命的孩子,但是沒有傷殘鑒定,而法院的同志不能受理這個案子,去了几次,法院都沒有受理這個案子。為此受害者的母親和二姨多次背起受害者上交警支隊6樓傷殘鑒定中心去。傷殘鑒定中心有科長王永生,科員吳永安,受害者的母親和二姨多次背起閔玉到傷殘鑒定中心,看到可怜的閔玉,科員吳永安是個好科員看到閔玉的傷情非常同情閔玉。對閔玉的母親和二姨說,只要王永生同意,就可以給閔玉做傷殘鑒定,但王永生一次一次的刁難,一次一次的欺騙,每次都不給閔玉做傷殘鑒定,王永生用這樣方法對付受害者的家屬已經到了心靈憔悴,精神崩潰的地步,但為了可怜和苦命的孩子,閔玉的母親和二姨又几次背起閔玉上王永生那里,請求王永生給閔玉做傷殘鑒定,王永生還是不做,又叫去做腦電圖來,他才給孩子做傷殘鑒定,但受害者的家屬做了几次腦電圖來,王永生還是千般的刁難,万般的欺騙,最終還是沒有給閔玉做傷殘鑒定。作為一個頭帶車徵身穿公安服,為申張正義的執法者王永生為說,不知道王永生和劉建平是一种什么樣的特殊關系。也不知道王永生得到了劉建平的多少好處?

是想把閔玉這個可怜的孩子拖死,不了了之,但受害者的家屬想念國法是不會允許的,王永生雖然有權包庇和維護肇事者,千般刁難万般的欺騙受害者,但受害者的家屬也有權行使她們的公民權利,有權告王永生。

在王永生千般的刁難,万般的欺騙,不給閔玉做傷殘鑒定閔玉痛得多次昏死的情況下,閔玉的母親在1998年10月26背起閔玉告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公安部信訪辦給了閔玉的母親信函,叫閔玉的母親來貴州做(鑒定),閔玉的母親回到貴州省六盤水后,又多次去找王永生,請求王永生給閔玉做傷殘鑒定,王永生還是刁難和欺騙,還是沒有給閔玉做傷殘鑒定。

在閔玉經常痛得死去活來時,貴州省六盤水該去的地方市政府、市人大常委、市公安局、鐘山區公安分局、六盤水有線電視台和無線電視台,貴州省公安廳都去過,一直到第一次告到國家公安部回來后,交警支隊的科長王永生還是千般刁難,万般的欺騙,還是不給受害者閔玉做傷殘鑒定的情況下,廣大同情和關心閔玉的人民群眾還叫受害者的家屬帶起閔玉繼續上告,在廣大群眾的關心下,于2000年10月19日,閔玉的母親和二姨再次背起閔玉告到國務院信訪辦,國務院信辦的同志都非常關心受害者,國務院107的同志接待了受害者,問了受害者的母親和二姨,貴州怎么還不給受害者解決問題,受害者的母親和二姨告訴107號的同志,是交警支隊的科長王永生在包庇肇事者,刁難受害者時,107的同志問受害者的二姨有材料沒有,受害者的二姨告訴107同志說有,就是上面所寫的這份,就把材料拿給107的同志,看了這份材料,本想把上面這份材料留下來,但當他知道受害者的二姨只有這份材料,就把這份材料還給了受害者的二姨,就赶快寫條子叫受害者的二姨和母親背起閔玉到國家公安部去。當受害者的母親背起閔玉到國家公安部時,國家公安部的同志也是很關心受害者的,國家公安部的王處長發表給受害者的二姨填好后,就叫一位女同志接待了受害者的二姨,知道受害者已經是二次上告,問貴州為什么還不給受害者解決問題,問去過貴州省公安廳沒有,受害者的二姨告訴公安部的同志沒有去過貴州省公安廳,只找過貴州省六盤水交警支隊傷殘鑒定中心的科長,王永生一直都在包庇肇事者,每次都在在刁難欺騙受害者,都不給受害者閔玉做傷殘鑒定,是想把閔玉拖死,為了了之,國家公安部的女同志說,永生也不敢,她直接告訴閔玉的二姨說,怎么辦,因為國家公安部沒有傷殘鑒定中心,不能給閔玉做傷殘鑒定,后來她馬上想到貴州省公安廳,她就告訴閔玉的二姨,去貴州省公安廳做,她馬上就給貴州省公安廳打電話,并給閔玉的二姨出了一封信函后的第二天,受害者的母親和二姨背起受害者回來。回來的路上閔玉的二姨生病,等到病好點,11月1號,受害者的二姨和母親背起受害者去貴州省公安廳,在公安廳事故處見到了處長吳建軍,吳建軍處長看到可怜,也非常同情這個孩子,也算是最好的好官,也為閔玉說了最公正的話,叫他的下屬好好的為閔玉做傷殘鑒定,該劉建平家怎樣賠償就要劉建平怎樣賠償,吳處長的下屬一位小伙子答應馬上給閔玉好好做傷殘鑒定,一位女同志廉洁行要六盤水做,并給劉海旭打電話,吳處長也給劉海旭打了電話,并說這個小孩很嚴重,要好好的給小孩做傷殘鑒定。并給受害者出了一張條子,在2000年11月6日時,受害者的二姨和母親到交警支隊找到了支隊長劉海旭,受害者的二姨和母親告訴支隊長劉海旭是吳處長叫我們找你的,當時劉海旭對王永生說,好象給這個小孩做過傷殘鑒定的,王永生答應說好象做過的,閔玉的二姨听王永天這么說,就馬上問王永生,王同志我們來找過你多少次,你那次給受害者做過傷殘鑒定的,王永生听到這樣的問話,赶快叫閔玉的二姨和母親背起閔玉上六樓傷殘鑒定中心去。打電話給吳永安,并把責任推給吳永安,吳永安問了我們的情況,叫我們10號去,10號時,閔玉的母親和二姨背起閔玉去找王永生,在說到閔玉的問題時,王永生還在刁難,閔玉的二姨希望王永生不要再刁難,說上面已經來函,王永生就大聲的威脅閔玉的二姨,說閔玉是他撞傷,叫背到他家去閔玉的二姨也不怕威脅,就直接問王永生,你是執法者,王永生才沒有威脅了,后來就對閔玉的二姨說,要把閔玉送去神精醫院住著以后,才給閔玉做傷殘鑒定,王永生說過這种話以后,又打電話給任曉柱,叫我們去找任曉柱,我們去找到任曉柱,我們把王永生要把閔玉送去神精醫院的情況告訴了任曉柱,任曉柱是知道這個情況的,任曉柱叫閔玉的二姨13號再去,13號閔玉的二姨就去了任曉柱那里,任曉柱和閔玉的二姨去了王永生那里,王永生也是這樣說的。

后來閔玉的二姨總覺得王永生在處理閔玉的這件事上更有問題,就去了市公安局和法院,把王永生的做法告訴了市公安局和法院的同志,市公安局和法院的同志都說:王永生的這种做法是對受害人的一种公開迫害,是想把受害者往死里推,還告訴了閔玉的二姨一件事,說六盤水有一位被別人打傷的女同志,被送到神精醫院去,只因醫生一時的大意,病人就不見了,到處都找不著,并叫閔玉的二姨繼續上告。閔玉的二姨又去咨詢了貴陽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律師告訴冰玉的二姨說,王永生的這种作法也是對受害的一种公開迫害。叫千万不能把受害者送到神精病醫院去。現在小孩已經被撞殘,如果再送到神精病醫院去,小孩就變成了十足的瘋子,后果不堪設想,在閔玉沒有得到解決的情況下,為了可怜的孩子閔玉,在2000年12月11日,閔玉的母親和二姨再次背起閔玉上貴州省公安廳去找吳處長反映六盤水不給閔玉解決總是吳處長出差沒有見到,見到貴州省公安廳的紀委書記吳開錦,吳書記知道閔玉的情況后,就出了條子叫我們赶快回來找孔廣林政委解決閔玉的問題,我們听吳書記的話不回六盤水,回來后,我們就背起閔玉,拿起吳書記寫的條子工孔政委看了條子又看了可怜的閔玉,問我們有材料沒有,我們說有,也政委就勸閔玉的母親不要背閔玉去交警隊,叫閔玉的二姨元月份把材料和文件拿給劉海旭就行了。2001年元月3日,閔玉的二姨把材料和文件拿給了劉海旭以后,閔不的二姨不去問劉海旭處理的意見,找了很多次都沒找到劉海旭,閔玉的二姨就去問孔政委,孔政委說劉海旭出差去盤縣,孔政委叫我們二月份去找,三月份閔玉的二姨去找劉海旭也是找了很多次都沒找到劉海旭。2001年3月5日才找到劉海旭,閔玉的二姨問劉海旭,劉隊長你看過了閔玉的材料和文件沒有,劉海旭說假話欺騙閔玉的二姨說:好象看過,其實劉海旭根本就沒有看過閔玉的材料和文件,閔玉的二姨當時就誤碼劉海旭把閔玉材料和文件放在那里,劉海旭對閔玉的二姨說不知道丟到什么地方去了。只發叫閔玉的二姨上樓去找姓余的科長,劉海旭對受害者不負責任和欺騙行為,目的是在包庇劉建平,所以閔玉的二姨心里很難過,就哭著支找姓余的科長,姓余的科長叫閔玉的二姨說情況,閔玉的二姨哭著對姓余的科長說:我的心里很難過,我說不出情況,就對姓余的科長說:我還是去劉海旭那里要材料和文件,去到劉海旭那里,劉海旭就大聲地吼我,叫我滾出去哭,我就對劉海旭說:劉隊長你不要大聲吼我,也不用叫我滾出去,是你把我的文件和材料丟了,我心難過才哭的,這樣劉海旭才沒有敢再吼我,我還是向導他要我的材料和文件,并說閔玉經常痛得昏死過去,他找不到材料,只好打電話把姓余的和吳永安叫下來,叫我再拿一份材料去,我說我沒有錢复印材料,因我的錢已經全花在閔玉的身上,后來他叫我拿原材料去給他,他給我复印,并說,閔玉已經處理過兩次,是王健伍處理的,還給過兩万多元錢,后來劉海旭又說是誰瓜的假情況,我對劉海旭說:誰說了假話誰負責,當時他說這話有吳永安和余健民在,后來劉少旭叫我回來,第二天上午再去,我不去复印材料,到了第二天我把材料拿給吳永他們,后來多次去找劉海旭都滑有找著。國家公安部第二次來函后,劉海旭已經達到公開包庇劉建平,王永生已經達到公開迫害受害者的地步,閔不甘落后個小女孩并無聲音違法的行為,而是在求學上進的道路被劉建平撞殘,劉建平在劉海旭和王永生的包庇下逍遙法外,按照道理,按照國法,閔玉受害的問題早就應該得到解決,就因為貴州省六盤市交警支隊的執法者,交警支隊隊長劉海旭公開包庇,科長王永生對受害者的午般刁難、万般欺騙,后來公開的迫害才得不到解決。受害者痛起來時,受害者的母親經常以淚洗面,有很多時候到了神志不清的地步,劉海旭和王永生給受害者的家屬造成身體上、心靈上、工作上、精神上的巨大損失,又是多次上訪,最后受害者的家屬要求,要劉海旭和王永生賠償受害者家屬的所有車旅費、精神損傷費。

4年多來閔玉的母親和二姨無數次背起閔玉上交警支隊去,可怜的閔玉受害的問題一直都沒有得到解決,在貴州省六盤水,閔玉已經是有苦無處訴。

就在中國共產党的十六大會議召開的前三天,2002年11月5日,六玉的母親又向親戚借了壹仟多元錢和閔玉的二姨准備再次背起閔玉上北京。想讓党中央領導和廣大同情,愛護和關心少年儿童的人民群眾再次看到閔玉的受害問題,為閔玉申張正義,討回公道。11月5日,閔玉的母親買到直達終點站北京的火車票,因為錢不夠,閔玉的二姨還在錯錢而推后兩天再走,車到凱里站時,鐵路檢查旅客的包時,發現了閔玉的上訪材料在凱里站就讓閔玉和母親下了車,通知了貴州省公安廳、公安廳又通知了六盤水交警支隊,交警支隊叫任曉柱和馬林兩位隊長去把閔玉接回來后送去水城礦務局中心醫院信院醫治,几天后護士長對閔玉的母親說,閔玉的住院費已經用完,沒有錢藥房不給藥,不不能給閔玉醫治,處于這种情況,閔玉的母親請護士長幫助照看閔玉,就坐的士車上交警支隊去找劉海旭,去了多次都沒有找到劉海旭,只是有一天閔玉的母親去找王建伍,王建伍告訴閔玉的母親說劉海旭在的,只有那么一次才找劉海旭,把閔玉的情況告訴劉海旭,劉海旭叫閔玉的母親把閔玉背出來后去做司法鑒定,為了找劉海旭,閔玉的母親 近上仟元錢全花在了車費上。閔玉的母親把閔玉背加來后,閔玉的二姨也因來了,兩人又一起去找劉海旭,找了無數次都找不到,劉海旭用躲避的方法來欺騙六玉的母親和二姨,在無數次找不到劉海旭的情況下,為了可怜的閔玉,在2002年12月11日,閔玉的母親和二姨又再次背起閔玉到北京,12月13日到北京時,北京的气溫已是零下20度,南北天气的差別很大,加上貴州是個冬無嚴寒,夏無酷署,四季如春的第二個春城,到北京后就生病了,閔玉的母親、二姨、還有閔玉都嘗盡人間所有的心酸,經歷了很多人做不到的艱辛和痛苦,頂著寒風剌骨,冒著冰天雪地的气候,帶病去了好些地方,后又帶病去了國務院信訪辦,國務院的領導准備接見我們,并要為我們安排吃住的地方,但是我們知道,國務院的領導再給我們什么樣的公函,我們帶著公函回來也難過貴州省六盤水交支隊隊長劉海旭,交警支隊長王永生的鬼門關,再加我們的身體已到了無法擔負閔玉回來的地步,情況處于這樣,我們只有把閔玉放在國務院信訪辦,后來我們也是帶著生病的身體回來的,為了可怜的閔玉,我們精神上所受的傷害是無人能比的,我們所負出的代价也是無人能比的。4年多來,可怜的閔玉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所有的責任都應該由交警支隊負責。

母親和二姨血淚控訴

2004年11月24日(//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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