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6日訊】此前媒體曾報導深圳一名女高官玩弄男色,包庇色情場所並收受巨額賄賂。日前羅湖區政法委多名高層向記者証實,10月8日前後,深圳市紀委以安惠君擔任羅湖公安分局局長一職期間,涉嫌“買官賣官、包庇色情場所並收受巨額賄賂”正式對她實施“雙規”。隨後,近20名公安系統幹部被紀檢部門傳訊,目前至少有7名被傳訊者 已被“雙規”。
據新京報報導,深圳市檢察院透露,11月下旬,該院已立案審查安惠君,這意味著安惠君案已啟動司法程序。深圳市紀委對此案三緘其口,稱安惠君仍處調查階段,不便接受記者採訪。
據悉,安惠君於2003年3月底已調離羅湖區公安分局,“雙規”之前擔任深圳市政府口岸辦副主任(副局級)。值得一提的是,她是繼1999年彭虎案之後,又一落馬的羅湖區公安分局局長。
“8•31事件”牽出安惠君
從羅湖公安分局傳出的信息表明:安惠君被“雙規”,與深圳8月31日發生的一起山體滑坡事件(以下簡稱“8•31事件”)有關。一位接近深圳市紀委辦案組的人士証實,有關部門正是在調查“8•31事件”時,發現事件當事人與安惠君之間存在不正常的經濟往來。
據媒體報道,今年8月31日上午9時30分左右,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羅崗二線關內側的長排村,一堵擋土牆因山體滑坡而倒塌,一對湘籍母子在事故中身亡。爲此深圳市委、市政府多部門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徹查。
據事後披露的消息,事故誘因之一就是該地區大量違規建築的出現,而這些建築的地基對擋土牆產生了影響。據接近調查組的一位知情者介紹,這些樓房均為私房,其投資者是羅湖公安分局系統的三名中層幹部,投資額高達千萬元。
接近深圳市紀委辦案組的知情人透露,上述三名公安幹部建私房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利用羅湖公安分局財政體制改革之機私分了原派出所“小金庫”的近千萬元資金。此三人供認,私分的資金一部分用於建私房,另一部分用於跑官買官。拔出蘿卜帶出泥,作為其原任上司的原羅湖公安分局局長安惠君,也因此東窗事發。
羅湖區政法系統一位官員表示,自今年年初,便有基層民警逐級向紀檢部門提交檢舉信,指控安惠君利用深圳市改革公安系統之機牟取巨利。而“8•31事件”就成了安惠君案發之導火索。
據介紹,10月8日左右,深圳市紀委調查人員來到安惠君辦公室宣布對其實施“雙規”,並當即將安惠君移往東莞隔離審查;在羅湖公安分局各下屬單位,由安惠君一手提拔的多名中層幹部亦被帶走。
今年11月4日,由中紀委組織的“中南地區紀檢監察工作聯系點座談會”在深圳召開。知情者透露,有高官在會上痛陳安惠君案,直言“群眾對她的問題反映很強烈,一定要嚴查”。
安惠君上任伊始的兩次大“動作”
1998年年初,安惠君被正式任命為羅湖公安分局局長。知情者介紹,安惠君上任伊始即搞了兩次大的“動作”,其意則在收權。
曾任羅湖區某派出所所長的李飛(化名)介紹,1998年起,安惠君即對分局各中層幹部進行考核,實際是鞏固其對人事權的控制,借此對人事結構進行重新洗牌。在此過程中,考核為“良”的李飛被調離公安系統,出任某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據介紹,羅湖分局當時至少有3名基層派出所負責人被調離公安系統。而此過程中,羅湖分局所轄派出所由18個增至25個。
2000年12月29日,羅湖公安分局財務管理中心正式掛牌成立,自此,羅湖區各派出所和大隊的財務核算管理由該中心統一進行,這被視為安惠君的“二次收權行動”。與第一次人事調整不同的是,這次收的是財權。
據知情者透露,安惠君對“以往的財務”並未嚴格審計,部分派出所負責人,如“8•31事件”中那三名公安幹部,就借此機會私分了派出所“小金庫”。因這些資金部分被用於賄賂安惠君,故其私分行為並未被時任分局局長的安惠君所追究。
此外,據知情者介紹,今年初,一份來自深圳某基層派出所的檢舉信呈至各紀檢部門,舉報安惠君利用深圳市改革公安系統之機牟取巨利。
安惠君共收受多少賄賂,坊間說法不一,有人稱此次安惠君案涉案金額高達數千萬元。深圳某媒體一位政法記者介紹,羅湖分局共有警員1500名左右,其中約500名為副科級以上幹部,而改革只是將中層幹部的位置換一換,“這應了一句老話:要致富,動幹部。”
涉嫌收受娛樂場所賄賂
接近深圳市紀委辦案組的人士透露,調查組發現安惠君及其下屬利用職權收受轄區內娛樂場所的賄賂,在掃黃、嚴打和緝毒時網開一面。
根據官方統計,羅湖區共有大型歌舞娛樂場所130余家,小型娛樂休閑場所更是數以千計,其中羅湖商業城、東門步行街等窗口地區,一直為深圳掃黃打非的重點區域。
在2000年3月15日召開的全市社會治安整治工作會議上,深圳市公安局要求深圳娛樂場所的營業時間一律不能超過凌晨1點鐘。否則轄區內的各警方負責人按失職論。但羅湖區政法系統多名老幹部証實,安惠君對市公安局“並不怎麼買賬”,故市局提出的“娛樂場所凌晨1點關門”的要求在羅湖並未得到貫徹。
曾在羅湖區某娛樂城任要職的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介紹,羅湖分局有警官曾按月向轄區某些經營色情業者收取“保護費”,費用在1萬至10萬元不等,也有按年費計算的。
這位人士表示,另一名由安惠君一手提拔的下屬,還充當不良娛樂場所的“法律顧問”,獲取一定報酬以包庇其經營黃、毒等非法活動。安惠君及其親近下屬在轄區掃黃打黑的過程中,對於向其行賄的娛樂場所網開一面,成了一些不良娛樂場所的保護傘。
目前,有關安惠君包庇色情場所並收受賄賂的指控仍在調查,具體金額仍在核實。
女公安局長的“升遷奇跡”
在安惠君擔任羅湖區公安分局局長期間,公安系統內人士對她的評價褒貶不一。
“她主持下的羅湖公安分局的硬件建設,如利用網絡破案等,不僅分局幹部有目共睹,且在全國聞名。”一位人士並不諱言安惠君的成績。持否定態度者則表示,安惠君善做表面文章,“對上笑容滿面,對下威風八面”。
據介紹,安惠君原為河北省某縣公安局一個副局長,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她在公安部學習一段時間後,被派至深圳市公安局掛職鍛煉。
“從普通辦事員升至副局長不足三年,這是羅湖分局有史以來的一個奇跡。”一位知情者評價。
1997年7月前後,安惠君則升為分局局長,同時任羅湖區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並身兼深圳市人大代表和羅湖區政協委員。
知情者表示,安惠君升遷過程中,似乎總有一般不可抵抗的力量在推動。
接受男警員的性賄賂
據悉,官場得意的安惠君卻始終難棄其失意婚姻的陰影。曾與安惠君共事多年的一位知情者介紹,安惠君對其婚姻狀況極為失望。
深圳市檢方人士透露,安惠君個人生活糜爛,甚至接受男警員的性賄賂。據之前報導,安惠君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義,指定年輕英俊的男警員單獨跟隨她外出,期間向英俊下屬作出性暗示。如順其要求,回深圳後將迅速升遷;反之則升職無望,理由是“有待磨練”。
多名知情者証實,該分局年輕英俊的一位警員與安惠君關系密切。而他從副科被提拔到正科,再到副處、正處,僅兩年時間。此人今年10月也因涉案被“雙規”。
2000年,羅湖公安分局一位科長出版了中篇小說集《隨風飄盪》,其中“午夜咖啡”一文中的主人公劉麗萍,被公認是影射安惠君的成長歷程和糜爛私生活。
此書目前在深圳市檢察院有較高傳閱率,被視為“破案的重要線索之一”。而該書作者早已被調離深圳公安系統。
2000年2月28日,原羅湖區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分局局長彭虎被判有期徒刑8年。經查,彭在擔任這一職位時,曾多次收受賄賂,並為子女謀利。
羅湖區政法委一位官員告訴記者,羅湖區是塊肥肉,偷、搶、盜者在爭,商界人士在爭,官員也在爭。
安惠君似乎也清楚這一點,5年前她在公安部一次研討會上稱:“羅湖分局的轄區,與香港一河之隔,一方面商業很繁榮,一方面商品交換的原則又無孔不入,一方面境內外的思想文化在這裡交匯,這就每時每刻都在考驗著、鍛煉著我們的隊伍……”
這位中共女高官的言行差別之大開了大家一個大大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