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苗:2004維權運動十大人物

──公共知識分子死了

陳永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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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訊】獻給主譯《通往公民社會》的崔衛平先生

“我們永遠不要忘記我們只有一個波蘭,這裡是我們共同的家園,不可將它分為共產主義和非共產主義的不同的行政區,我們必須找到一種語言,它將幫助我們一道生活在我們共同的波蘭。”米尼奇克

我在此宣稱公共知識分子的死亡,也就是宣稱啟蒙之死。

最偉大的立法者是諳熟如何應用法律以推進城邦偉大目標的人,馬基雅維裡說。立志推進城邦偉大目標的人如過江之鯽,但多操道德啟蒙之術,所以會墮落成為“武裝或非武裝的先知”(毛澤東就是“武裝的先知”)。雖然矢志把人們帶往天堂,結果就淪落到地獄之中。啟蒙政治就是如此。

根據賀衛方先生的診斷,五四啟蒙運動缺少了法律之維。時至今日,已入殿堂之高的五四啟蒙知識分子成了當下衣砵傳人啟蒙式異議者“革命”的對象。這種“弒父”行動,與其先輩的行動一樣,也缺少了法律之維。這種“弒父”不過是取而代之,成為新的暴君,不管起初動機如何,結果都是如此。都是在推進城邦偉大目標之下的行動,結果一茬不如一茬,離目標越來越遠。

我一直被這樣一個問題困擾:當大多數底層民眾,例如北京抵抗拆遷的黃老漢認可憲法作為最高權威時,作為同處一個民族國家共同體的異議知識分子,是否有權利否認憲法,這是是否要根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判定異議知識分子“政治不正確”?

當提出和思考這個問題時,我提醒自己被國內異議知識分子普遍認可的哈維爾是如何面對這一問題的。能否不妖魔化憲法,虛無化已有的政治成就(例如改革開放後逐漸獲得的自由,以及對啟蒙政黨的功績),我命名為政治保守主義。在我看來,政治保守主義就是法治主義,而法治和憲政是一個民族國家的必然歸宿,不管走的多遠,都要回到這裡。

哈維爾在《無權力者的權力》中說道,“持異議者”是建立在法治原則基礎之上的,不但他們堅持他們的行為與法律的一致性,並且堅持尊重法律是他們一項主要目標;守法原則為他們的活動提供了構架和出發點。

憲法虛無主義的幽靈也在哈維爾心裡遊湯:籲求法治真的能與“生活在真實中”相容並蓄嗎?哈維爾做出了回應。在哈維爾看來,憲法虛無主義不僅不是專制的敵人,而且像珊瑚那樣不自覺了構成專制主義的堡壘。虛無主義不能增加對手胡作為非的成本,讓他們事事如意,這樣更是鼓勵他們為非作歹。所以強調法治沒有作用,恰恰是成了幫兇,強化了專制。當然這種說法只能像牛虻刺醒老牛。

應該潛入對手內部貼身緊逼地進行異議。這樣不僅僅自己能夠給自己披上防彈衣,而且是一種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的功夫。不斷講法律下去,就像剝水仙球莖一樣,最終會“圖窮匕現”,發現意識形態的虛假,這樣的過程,是最容易爭取民眾支持的。如果沒有這樣的過程,是正當性對抗合法性,會有很大一部分民眾鄙視異議,妖魔化異議,對手通過打擊異議卻成為保護神。一旦“圖窮匕現”,對手拿起匕首由於沒有合法性的保護,手會是顫抖的,這時候武器的力量減到最小。

有法律的暴政,強過沒有法律的仁政。因為當局壓制異議時,必須有法律提供壓制的合法性。這樣就有了在刺刀之下對話的餘地,你不能取消刺刀的威脅,這種對話就是最不壞的選擇。例如當局就不肯在政黨、新聞和宗教三個準政治領域進行立法,因為他們知道即使按照他們的意思立了法,這種立法還是雙刃劍,同時也會為保護異議提供了空間。

哈維爾說,人們堅持不懈地訴諸於法律,不僅僅是有關人權的法律而是全部的法律,表明他們並沒有對法律存有幻想,他們深知法律扮演的角色,正因為他們明知這樣現行制度絕對依賴法律,依賴它的崇高言辭,他們更明白這樣的訴求有什麼意義。因為現行制度不能沒有法律,它非得做出遵紀守法的樣子,於是不得不對訴諸於法律的呼聲做出回應,要求依法行事。

玩火的,死於火中,玩刀的,死於刀下。極權主義的統治依賴於無孔不入的立法,只有立法它才能突破國家和社會的分界,個人和公共的分界。立法是通往奴役之路,是社會身體向極權政府腦袋供血的血管。那麼這也就是病灶所在。而治病的方法不是把大小血管都砍斷,而是適當梳理和限制,這樣極權政府因為血量不足而會逐漸向憲政政府轉型。

一、溫家寶

一個平民之子,地位再高也改變不了心頭的義憤,就像一個窮人再有錢還是窮人。當2003年10月23日溫家寶先生緊緊握住農婦熊德明的粗糙雙手時,或許回想到自己母輩的苦難。2004年一系列力挺農民工的措施出臺,對於“溫家寶”這個符號所標籤的這具身體來說,只有一些腦力活動和輕微體力活動,確實是開始為五十年來欠農民的血債贖罪之肇始。

在憲法面前,總理與公民相等,溫家寶也是一種維權。以總理之位進行維權與公民身份進行維權,性質並無二致。

二、李質英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以來,異議人士普遍陷入了尷尬之中,是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統,是否承認憲法,是否承認改革開放以來的自由,成為難題。如果承認就成了政治不正確;如果不承認,就可能背離改良之路,讓自己變為專制者的替補,或者說走了革命之路。這樣的困境,迫使他們越來越邊緣化。

他們還有一個難題就是面對托克維爾,為了避免再次陷入“治亂循環”,如何避免自己空談自由而成為托克維爾筆下禍害法國的文人。

由啟蒙變為維權是擺脫困境的關鍵,利用網絡和其他管道,他們有可能重新回到公共空間的中心,而且有助於把自己培訓成美國建國先賢那種有經驗、有訓練的政治家。當異議人士面對民眾時,必須清楚沒有辦法解決麵包,所以維權是盡可能維護其已有的麵包,如此才能與民眾結盟。實際上也只有如此,才能讓民眾信奉異議人士背後的主義。

從孫大午案開始到陝北民營石油案,李質英是個轉型先驅。從1998年的陝西民主黨骨幹到今天維權主將之一,對於他本身來說,並沒有自覺。這種不自覺也是很多異議人士尚未“覺悟”的象徵。我發現這一趨向越來越明顯。在前些日子漢源事件的簽名中,劉曉波等稱作“理性維權人士”。如果異議人士不是轉化為革命黨,而大規模向維權人士轉型,是國家和民族之幸。

三、李柏光

一個啟蒙知識分子和法律人向維權者轉型的範本。

可能是法律給了啟蒙知識分子治癒的藥方,不再空喊公民教育,或者在啟蒙知識分子中間啟蒙過來啟蒙過去。啟蒙是一種政治化對抗政治化,而李柏光則是以法律化對抗政治化,得了哈維爾的神髓。

唐山、福安和青島的一系列憲法行動,把李柏光從一個憲法虛無主義者度化為護法者。李柏光已經認識到哈維爾說的,就生活在真實中的一樁行動,這樣就威脅了虛構結構的頂峰。每一個具體個案,到能到達頂點。

在送“憲法下鄉”的過程中,李柏光完成了啟蒙知識分子完成不了的任務──公民教育,同時也盡力保障了消極自由和麵包。在李柏光身上,啟蒙向維權的轉型,也就是專制向立憲的轉型。

四、徐友漁和汪暉

本年度學界最大的異數之一,就是一批知識界領袖例如徐友漁、汪暉從書齋中走出,不僅僅在“書齋中鬧革命”。1989年以後知識界趨於保守,與民眾分離開來,1989也是啟蒙革命的失敗。與底層重新結盟只能另開新路──促進民權,而不是空談啟蒙。從徐友漁反對乙肝歧視開始,到主導反禁乞運動,再到《法制早報》上的一系列文章,言說就是行動,體現了自由右派作為憲法守護人的可能,體現了自由右派的社會使命是保證消極自由,而不是積極自由。

被新左派屢次指責沒有公正平等情感的自由右派已經用維權運動回答了自己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實踐上也是正義的守護人。相反,新左派是長期談公正和平等的語言巨人行動矮子,今年汪暉虎跳峽之行洗刷了他們的恥辱。我認為汪暉在此踐行了自己幾乎所有的思想,例如對發展的批判,對啟蒙的反思。

我之所以把徐友漁和汪暉同列一人,是因為在維權方面,左右派是共同的,沒有意識形態上的差異。同時也是一種希望,希望兩派在思想上保持對抗,但在實踐上完全可以互相擁抱。

五、王克勤

這是一個聖徒。一個超越世俗目標的人,他簡直就是不沾煙塵,禦風而行。還好他不是一個啟蒙知識分子,要不然憑著他的超凡魅力,可能也是一個混世魔王。

我曾說法律人和新聞人天生的是異議力量,新聞人的本性就是真相,真相就意味著言論自由。能夠在稀薄的空氣中堅持,用一生的生命、幸福和財產作為代價來回答良知的拷問,而不是在作一種把人民引向奴役的道德啟蒙,這或許是新聞人與法律人相親近,而與文學漸行漸遠的原因。

六、李健

這是一個“準聖徒”,與王克勤不同的是,他不是超越世俗目標,而是為了維權無法顧及私人生活。近一兩年來,國內各大維權事件基本都有李健的影子。李健幾乎成了一個管道,民間憲法權利案件通往互聯網的管道。李健本人創辦了公民維權網。如果說胡溫與民眾結盟的標幟就是重視互聯網,公民維權網還算是一個“同道人”。胡溫所倡言建設和諧社會,多半是化解怨氣,維護底層生存權利,所以自由右派的維權,可與之遙遙呼應,互為犄角之勢。

七、路坤

夫君楊子立的入獄,路坤從一個家庭主婦成了維權者。維護家庭和丈夫並不是私人性事件,本身已經是公共性事件,甚至可以進一步升華。丁子霖女士就是把對自己兒子的愛,上升為“天安門母親”的愛。

我更加關心的是路坤是個基督徒。世俗的愛,同時容易引發更多的仇恨,而基督的愛則不同,同時愛罪人。仇恨對抗仇恨不可能導致和平,而只有基督教的愛才有可能,這心路歷程,已經是托爾斯泰、甘地、馬丁?路德和南非大主教圖圖已經走過的。沒有了基督的愛,就沒有和平,茅於軾老先生的“寬容”也會成為唾罵淹沒。

八、莫少平

著名的政治犯辯護律師,雖然他不以此為志業。近一兩年的國內重大政治刑事案件,辯護有基本都由莫少平擔綱。

對於一個法律人而言,政治刑事案件是政治的,還是法律的?我的回答僅能是後者,所有的政治都要轉化為法律問題。審判和辯護都要去政治化,這是法治和法律人的絕對律令。對於莫少平來說,政治刑事案件僅僅是技術活,是法律人和法律人之間真刀真槍的硬仗,而不是自己成名的機會,也不是律師展現自己政治立場的舞臺。一切圍繞當事人的利益,即使違背自己的政治立場也在所不惜。毫無隱瞞,我喜歡莫少平這一點。這是真正的律師,真正的維權者,而不是政客。

九、于建嶸

作為農民的兒子,他是不叫維權者的維權者,因為農民從來是歷史上的失蹤者。

這五十多年來,誰曾合理化過農村的憤怒和抗爭?《農民有組織抗爭及其政治風險》一文石破天驚。免除農業稅和中共一系列“休養生息,藏富於民”的農村政策轉型,我認為有著于建嶸的影子。今年他還推動了信訪改革。如果說影響中國,于建嶸做到了。

十、熊德明

近一兩年來,各地的維權活動風生水起,各種處在社會低層的精英,主動或被動參與和領導了維權活動。有的是因為自己的社會擔當主動介入維權活動的,有的是因為自己利益被侵害而被迫捲入,最後“久病成醫”,成了維權活動的骨幹。

熊德明的“武功”來自溫家寶,或許就在和溫家寶握手的同時,就分擔了維權的使命。盡管熊德明第一次溫州維權毀譽參半,但是還是值得鼓勵。

--轉載自《新世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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