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亞司法審查陳至立酷刑虐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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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綜合報導) 2004年12月7日至16日,坦桑尼亞首都達累斯薩拉姆(Dar Es Salaam)的高級法院就法輪功學員起訴中國前教育部長、現任國務委員陳至立的訴訟進行了初步司法審查﹐法庭最快可能會于下周做出某种裁決。

* 訴訟案司法審查程序順利進行

据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說﹐2004年12月7日至16日,坦桑尼亞首都達累斯薩拉姆(Dar Es Salaam)的高級法院就法輪功學員起訴陳至立的訴訟進行了初步司法審查。法庭最快可能會于下周做出某种裁決。

陳至立1998年到2003年擔任中國的教育部長﹐現為分管文教工作的國務委員。她以中國國務委員的身份于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亞訪問期間,被一群國際人權律師起訴送上當地法庭,被指控在中國教育系統對法輪功實施酷刑和虐殺,被要求對被虐殺的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和無數受到各种迫害的案例負責。她在离開坦桑尼亞之前被法庭傳喚,于7月19日被迫在達累斯薩拉姆的坦桑尼亞法院出庭應訊。她成為目前被法輪功學員起訴的第一個被喚入法庭應訴的被告。

控方律師表示:我們要求法律程序能正常進行,我們要求法庭為我們伸張正義,而且要使公眾能看到正義得到伸張。我們希望這個案子能成為一個分水岭,對那些還在迫害善良和平的法輪功學員的人產生警醒作用。

2004年8月3日,法官作出了對法輪功學員有利的決定,這為刑事訴訟确認資格的民事訴訟已告結束,等待啟動的刑事訴訟得到了綠燈放行。

消息來源透露說,受害法輪功學員提供的大量證据足以證明陳至立受到的指控成立。當事人在最近一次法律審查時提供的證据是可以絕對將陳至立与他被指控的罪名聯系起來的﹐但是呈堂的文件有一次突然不見了﹐據猜測﹕很可能被遭到盜竊,這也是在非洲用于拖延和結束案件的手段。2004年12月7日法院重新獲得了法庭審查之前的文件,然后根据這些文件進行了法庭審查。

* 坦桑尼亞外交部被指干涉司法獨立

據消息來源透露﹐在法庭審查期間,坦桑尼亞衛報(The Guardian)12月13日刊登了一篇与此起訴案有關的文章,該篇文章報道說坦桑尼亞外交部長否認存在指控陳至立在中國參与酷刑和謀殺的訴訟案。被告否認她与這篇文章有關。

受理陳至立訴訟案的國家坦桑尼亞共和國,地處非洲東部,實行民主國家的司法獨立制度。因此坦桑尼亞外交部就該國未決的訴訟案發表公開言論,被指為有違該國司法獨立的原則,另據消息人士稱,中共在此訴訟案上向坦桑尼亞政府施加了很大的壓力﹐因此,此一控告中共高級官員的案件也成為對坦桑尼亞司法獨立的考驗。

據法輪功學員稱﹐在澳大利亞和美國等地發生的人權方面的法律訴訟案,中囯政府已經要求這些國家的政府去中止進行中的訴訟案,防礙了司法公正而触犯了這些國家的法律。

據報導﹐2004年2月,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誹謗成立。潘新春以其為外交官為由拒絕執行法院命令。法院隨后于2004年7月14日,向中國銀行發出扣押潘新春的相應資產的通知。中共政府亦通過被告律師發出了“希望加拿大政府能夠介入”的聲明,稱此事將“影響兩國關系“。但是, 在獨立的加拿大司法面前,“外交手段”并未奏效。2004年11月,加外交部官員證實,潘新春已离開加拿大。

* 陳至立對法輪功實施的酷刑虐殺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4年3月16日發表的《陳至立等教育部官員在中國教育界迫害法輪功的調查報告》中說﹕

“經查實,1999年7月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之后,陳至立步步緊跟,成為在教育系統實施江氏滅絕法輪功政策的積極推行者和具體實施者。迫害面覆蓋之廣(研究生院、大、中、小學包括幼儿園),受害者人數之巨,程度之深,手段之惡劣,中外教育史罕見。陳至立利用与江澤民的特殊關系和獲得的特權,強行在中國教育系統推行江氏的迫害政策。陳至立多次召開各种會議親自部署對法輪功的迫害,以教育部名義發文,在全國所有大、中、小學的教師和學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態過關;強迫教師學生觀看誹謗、攻擊法輪功的電影;在大、中、小學強制推行反法輪功的‘百万簽名’運動,脅迫學生簽參与這場由少數人發動的迫害;通過教育系統將攻擊和誣蔑法輪功的內容編進中小學教材及各級考題,甚至高考和研究生的試題中;將中央電視台等媒體陷害法輪功的節目作為師范院校學習內容,在未來的教師隊伍中進行煽動仇恨的灌輸,以達到長期精神控制的目的。”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据不完全統計,2003年1年,至少有210所中國大專院校的435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送進勞教所或者精神病院;1999年以來教育系統至少有61人被迫害致死。

* 全球法輪功起訴中國官員聲浪高

據明慧網消息﹐法輪功學員運用公正獨立的司法程序,利用受迫害的各類證据,已經在國際上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形成了圍堵之勢。迄今為止,全球已經有13個針對江澤民的訴訟案,另有34個針對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22個中共高級官員的訴訟案,其中部分被告已經被判有罪。

據悉﹐上周三(2004年12月8日),北加州的美國地區法院法官威爾金(Wilkin)确認了地方法官的裁定報告,判決北京市委書記劉淇有罪,要求他為管轄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輪功的酷刑和反人類罪行負責。

2004年7月14日,正在美國訪問的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在美國康州紐黑文市接到了美國聯邦法院的傳票。趙致真涉嫌利用制作影片來煽動教唆針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暴力、酷刑和群體滅絕。(//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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