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日訊】11月27與28日,群策會在圓山飯店舉辦「台灣新憲法」國際研討會,陳水扁總統與李登輝前總統同台致詞,全是圍繞台灣的新憲法。由於台灣內部還有應和中國的反對意見,由於國際姑息勢力對台灣的壓力,即使認同台灣主體意識的綠營內部,對如何產生新憲法還有不同意見。因此媒體頗注意扁李的互動,注意他們講話中的差別。
樂見台灣新憲國際化
總的說來,李強調的是制憲,是脫胎換骨的新憲法,扁是修憲,或憲改,雖然不涉及國旗、國號、國歌等等,但是可以預料,不是小修小補。
台灣是民主社會,有這些區別並不奇怪,也很正常,何況朝野處境不同,在其中尋找矛盾沒有甚麼必要。對官方來說,他們要面對現實,對民間來說,他們更強調理念和對執政黨的監督。最終如何,還看國內外形勢的發展。政治風雲變幻莫測,現在先推行官方的版本,民間的作為準備,條件成熟時才推出。
這場國際研討會,有數十位國際憲法專家參與,無疑也是台灣新憲法的國際化,意義深遠。
由於時值周末,中國官方還沒有公開評論,只有學者專家的反應,在官方反應以前,他們可以有若干的言論自由,一旦官方定調,他們就要服從「主旋律」了。根據香港媒體的報導,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牛軍接受採訪時說,陳水扁有關新憲時間表的談話並無新意,完全是耍手段,外界不必看重。牛軍認為輿論毋須跟隨炒作這項消息,否則正中了陳水扁下懷。這是最「安全」的說法。
北京的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郭震遠接受採訪時則非常動氣,他說,陳水扁這個人變化多端,大陸對台灣制憲問題態度很清楚,「我不想再理他,他愛怎麼說就怎麼說。」這傢伙真莫名其妙,台灣制憲是台灣的內政,台灣甚麼時候邀請他說三道四?免開尊口最好,別傷身體。
不願透露姓名的一位國台辦官員說,如果台灣當局通過制憲將台灣分裂出去,「我們別無選擇,只能採取非和平手段。」不清楚甚麼叫做「非和平手段」?如果就是戰爭,何不明說?難道在台灣內部發動政變?從今年總統選舉後出現一些煽動暴力政變的預言與暴力事件,不排斥會有這種「內應」。國人不可不防。
而在新憲法研討會前,也有新黨所組織的用鮮血染國旗的大動作,把這場本來是和平的立委選舉染上血色。而前國民黨軍頭郝柏村更在新黨的集會上煽動暴力,聲稱要用鮮血來保衛中華民國云云。台灣是民主國家,且不說陳水扁總統表示憲改還不會觸動國號、國旗、國歌,就是以後觸動,也必須經過大部分民眾的同意,那也是用和平的方式尋求民眾意見,同意還是不同意?而郝柏村竟揚言要用鮮血來解決問題,請問,這不是煽動暴力是甚麼?他們還要否認三二○以後的所作所為嗎?
藍軍欲借外力奪政權
國民黨的反應也很恐怖。他們竟說這是對中國「宣戰」?他們也許比郝柏村有自知之明,知道在台灣煽動暴力沒有多少市場,於是在中國做出正式反應以前,宣稱台灣已經對中國宣戰,妄圖借中國的外國勢力來為他們奪回黨國政權。這是他們在目前要過半的立委選舉前的缺乏信心而採取的極端手法,這才是要把台灣拖入戰爭的卑劣伎倆。
其實在探討目前中國與台灣黨國餘孽對制憲的反應時,回頭看看歷史,恐怖更使人了解到其中的歷史吊詭。
我們看看當年中共對這部憲法是怎麼看的,1949年1月毛澤東發表關於時局的聲明中說:「中國共產黨願意和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及其它任何國民黨地方政府和軍事集團,在下列條件的基礎之上進行和平談判。
這些條件是:(一)懲辦戰爭罪犯;(二)廢除偽憲法;(三)廢除偽法統;(四)依據民主原則改編一切反動軍隊;(五)沒收官僚資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廢除賣國條約;(八)召開沒有反動分子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接收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及其所屬各級政府的一切權力。」除了抓人殺人以外,中共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廢除偽憲法」,現在台灣要廢除這個「偽憲法」,中共卻同「戰爭罪犯」的餘孽共同保護這個偽憲法,甚至不惜流血,不惜發動一場戰爭!
國民黨某些上層人士現在同中共的勾結,根本原因就是要維護在台灣政黨輪替後中共在這個聲明中所聲稱要沒收的「官僚資本」,國民黨情願統一後交給中共,也不願交還給台灣人民,因為現在的黨產同當年在中國的官僚資本在內容上已經很大不同。
別把台灣當禮物送中共
1996年筆者來台灣觀選時,聽到新黨在台中造勢大會上郝柏村的「亡國論」論調,聲稱同中國開戰必然亡國,甚至攻擊美國不應該派航空母艦來保衛台灣,日前的講話郝柏村再度說一開戰台灣就完蛋。
既然如此,郝柏村在擔任總參謀長時何不模仿他以前那些上級將領來個「起義」,為何不在八二三炮戰中當抗日名將吉星文被中共擊斃時去投降呢,避免生靈塗炭?事實證明,1958年蔣介石沒有投降,1996年李登輝沒有投降,到現在陳水扁也沒有投降,中共又能如何?郝柏村要投降,自己去投可也,不要把新黨帶錯路,以致再出現馮滬祥那樣的敗類,更不可把整個台灣作為禮物送給中共。
郝柏村的日子已經不多,但是台灣人民還要活下去,他們的子子孫孫還要在民主的綠色土地上過自由的日子和繁衍下去,他們也絕對不會容許郝柏村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
──原載《台灣日報》200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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