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7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政府、房委會、領匯及其上市保薦銀行的最高層開會,謀求令領匯下周一上市,關鍵政府是否願無條件承擔。
在政府總部會議在凌晨結束後,各人紛紛驅車離去,但沒有發表任何聲明。
終審法院昨日拒絕了房委會申請縮短領匯案申請人的上訴時限後,政府、房委會、領匯及其上市保薦銀行的最高層,夤夜分頭會商,謀求一個各方接受、並足以令領匯可以在下周一如期上市的方案。據本報記者了解,政府高層仍爭取在周一如期上市,目前關鍵在於政府是否願意,當領匯終審敗訴時,給予上市保薦銀行一個無條件的賠償承諾。作為保薦銀行之一的匯豐銀行總經理柯清輝昨日明言,「理論上,如果政府(房委會)願意提供Open Blanket Indemnity(即承擔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當然可照樣上市,問題是﹕政府是否可以這樣做﹖」
終審法院昨日的裁決令房委會希望趕於周一早上8時領匯上市期限前,徹底解決訴訟的計劃遇到重大挫折。行政長官董建華隨即在昨午5時召集相關的司局長,到特首辦緊急會商對策。相關官員更一直研商至深宵,到今日凌晨約二時始陸續離開,但未有作出公布﹔房委會發言人則表示,會在今日就有關領匯上市與否,作出最後決定。
房委會成員陳鑑林昨晚證實,房委會分拆資產督導小組委員會曾召開會議,並透露委員會成員已被要求在本周末盡量不要離港,隨時召開會議。
一名知情者對本報記者透露,主事的房委會高層,昨日還試圖透過民主黨副主席何俊仁,游說申請人盧少蘭,希望她同意及早上訴,一切法律費用由房委會支付﹔另一方面,房委會正積極研究補救方案,向保薦人保證由當局承擔一切因訴訟風險可能引發的法律責任及賠償,換取保薦人同意如期上市。
領匯其一保薦人匯豐銀行的總經理柯清輝昨出席銀行公會例會後表示,領匯上市日期已經「延無可延」,他認為,房委會必須於下周一決定領匯是否上市,因為再拖將面對更大的不明朗因素,對散戶很不公平。
柯清輝不願揣測領匯最終能否成功上市,他指事件發展至今是一個不幸,作為其中一個保薦人,匯豐當然希望領匯上市。他又說,社會上絕大部分人也有同樣期望,包括政府、商界、交易所及50萬認購領匯的市民。柯又指只有一小撮人不想領匯上市。
柯清輝表示,若領匯最終不能上市,匯豐已做好應變,屆時將把散戶投資的錢退回,相信不會造成混亂。
據了解,保薦人擔心,由於領匯未能在周一上市前取得終審裁決,因此產生了兩種法律風險──第一,部分投資者可能會以招股書內容失實為由興訟索償,因為招股書內關於法律訴訟部分說,房委會沒有懸而未決的重大訴訟。第二,若申請人盧少蘭最後在終審法院取得勝利,即終院判房委會出售資產予領匯上市,違背了《房屋條例》,整個上市行動會變成非法,投資者可提出索償,尤其海外的機構投資者更可能會提出天文數字的索償。保薦人認為,如果政府不願意承擔這兩方面的風險,便必須取消上市。
對於第一種風險,房委會正研究在上市前重新發出風險警告聲明,讓所有投資者知道,尚有未了結的訴訟,然後安排有意退出認購的投資者,在上市後數天內以原價回售股票予房委會,由房委會及包銷商安排再度配售出市場。如果房委會不設立退票安排,則要冒險一博,因如果有一段時間,領匯股價跌穿招股價,不獲退票的投資者,便可能以招股書未提及訴訟風險而興訴索償。
對於第二種風險,房委會認為,終審敗訴機會極微,因為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4位大法官都確認領匯上市合法,但仍然要為萬一敗訴作準備。
政府內部評估,若要負責擔保,絕非房委會所能承擔,因為房委會目前只有約140億元結餘,當中還有很多工程項目要繳付,故若要走「擔保」這條路,特區政府須施以援手。
消息又透露,房委會正考慮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包括承諾遇上終審敗訴時,會尋求政府緊急立法,釐清原有條例的灰色地帶,確認房委會有權出售資產及將資產上市。假如立法補救行動不成功,當局便要承擔索償責任。實際風險將取決於領匯上市後的表現,以及訴訟結果對股價的影響。
據悉,特區政府高層對領匯能否成功上市高度關注,因為此事不但關乎逾50萬領匯認購者的切身利益、政府資產私有化計劃的成敗,以及會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等。此外,政府高層亦不願意看到,本來空前成功的上市計劃變成國際大笑話,尤其領匯原定的上市日期,正值國家主席胡錦濤到澳門主持回歸五周年慶典的時刻、又是行政長官董建華要到澳門述職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