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7日訊】我們獲知,兩位著名作家,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的會長劉曉波先生、理事余杰先生,以及學者張祖樺先生,在12月13日下午大致同一時間,因「危害國家安全」的事由,分別被北京警方傳喚至公安機關,羈留至14日清晨。
我們獲知,警方對劉曉波的家進行了搜查,查抄了他的電腦及其他私人資料。並在完全缺乏搜查手續的情形下,非法複製了余杰、張祖樺的私人電腦資料。並在傳喚結束後直至今天,警察仍然分別對他們採取了非法的監視居住、干擾、截斷通訊等強制措施。
我們獲知,警方在對他們三人的第一次傳喚中,所提問題僅僅針對他們個人發表的文章和集體參與的言論表達,而沒有提及任何超出言論表達範圍之外的情節。
我們也獲知,這一事件引起了國內外輿論的震驚,和海內外各大媒體的報導。但迄今為止,沒有一家國內媒體對此事進行報導,中國官方也沒有對民眾披露有關此案的任何消息。
鑒於以上情形,我們認為北京警方的行為在程序上涉嫌違法。我們並且懷疑這是又一起「因言獲罪」、侵犯公民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等憲法權利的嚴重事件。我們更加懷疑北京警方對劉曉波、余杰、張祖樺三位先生存有不公正的政治偏見。這種偏見可能導致北京警方非法辦案、侵犯公民憲法權利的進一步行動。
同時,由於言論自由關乎重大的社會公益,以及每一個人、尤其是每一位作家、學者、編輯和記者的切身利益。也由於劉曉波、余杰、張祖樺均是享有較高社會聲望和影響力的公眾人物。我們有理由認為,政府在此事上的沉默,也是對包括我們在內、每一位中國公民的知情權的侵犯。
我們在此,以最強烈的態度和言辭,向政府表達我們對「三君子」事件的關注。以及我們對此案所涉及法律問題的疑問和意見。
第一,傳喚是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取證措施。劉曉波、余杰、張祖樺三人是否已被北京警方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立案偵查?他們是否僅僅因為各自的言論表達而觸及某種「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我們強烈要求警方或政府召開記者招待會,向媒體發佈消息,澄清疑問,並允許國內媒體對此事進行自由報導和評論。
第二,北京警方是否在傳喚中有違法搜查和取證的行為?是否在傳喚後已對他們採取了「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這些措施是否符合刑事訴訟法關於監視居住的條件和程序?我們強烈敦促北京警方依法辦案,如不合法,就應立即停止對「三君子」的任何非法監控和騷擾,並返還被查收和複製的物品。
第三、根據刑事訴訟法,「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傳喚後,有權聘請律師介入案件的調查,維護當事人的權益。鑒於以往涉及刑法分則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惡劣經驗,我們強烈呼籲北京警方,尊重「三君子」及其代表律師在偵查階段的權利,保證不以任何手段干擾、威脅、限制他們及其代表律師的合法措施和要求。
第四,為了從根本上防止因言獲罪,或濫用國家安全的名義限制和取消公民的言論自由。也為了有助於積累保障公民憲法權利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標準,我們強烈呼籲,最高法院立即向法律界、輿論界和全社會公佈自新刑法頒布之後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例,和包括判決書在內的訴訟文書。並在適當的時候發佈針對刑法分則第一章的司法解釋。我們希望最高法院有勇氣以法律的立場糾正政治的偏見,儘自己的力量制約不受限制的警察和政治特權,為司法的正義贏取聲望。
最後,我們強烈呼籲全社會尤其是知識界、新聞界和司法界的人們,和我們一道關注「三君子」事件,關注中國人的言論自由,關注中國人的法律尊嚴。
簽名:(先後為序)
王怡(獨立中文作家筆會副秘書長)
廖亦武(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理事)
余世存(獨立中文作家筆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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