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6日訊】對于食環署兩番檢控,繼續無牌經營的食肆,署方正準備資料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早前發生食物中毒的旺角朗豪坊兩間未獲發牌的食肆,不理會食環署準備申請封閉令的警告,早上繼續營業,食環署已警告食肆不要再開業。另一間昨日仍無牌照經營的食肆,今日起停業。食肆負責人批評當局的做法,認為當局應簡化申請程序,盡早批出牌照予合資格的食肆。
梁永立在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正與律政司研究,不發牌予曾經無牌經營的食肆,明年二月向立法會提交法律意見.為加強監管食肆,食環署正諮詢法律意見,考慮暫停簽發暫准或正式牌照予曾被檢控無牌經營的食肆。
食環署又考慮向售賣魚生、壽司、燒味、鹵味及自助餐等高風險食品的食肆,在發出臨時牌後3日內立即巡查,其他食肆則在5日內巡查。又建議明年二月起,推行衛生經理及衛生督察計劃,食環署會在處理暫准牌照和正常牌照申請或續牌申請時,增添附加條件,要求所有大型食肆必須僱用一名衛生經理,其他食肆則僱用衛生監督。
梁永立說,根據現行食肆發牌程序,申請人最快可於遞交申請書後21個工作天內獲發暫准牌照,但2003年數據顯示,簽發食肆暫准牌照平均需時42個工作天。
但有議員認為,雖然食環署、屋宇署和消防署最初審理牌照申請約須20日,但如食肆圖則設計或消防等未達要求,便要再排期處理,往往要再等二三十天,極為費時。
多位議員質疑發牌程序複雜,所需時間太長,令食肆偷步經營,希望加快發牌制度。有議員建議衛生署的衛生監督應負起教育工作,對食肆員工加強食物衛生教育,以免增加業界經營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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