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6日訊】驚聞山西網絡活躍人士、詩人師濤被拘,由此非自願地到了湖南。據說他是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失去自由的。
師濤在湖南短期時,並沒有和我們往來。因此,當今年春夏間一個湖
南朋友在太原同他見面時,頗有失之交臂的感覺。既然不熟悉,不了
解,對他有罪與否不能發表有力的辯護。很遺憾。儘管我內心是為師
濤抱不平的。
甚麼是國家?甚麼是國家機密?這個定義就很困難。廣義言之,在一
個「國」的領土、領空、領水之內(還包括境外的使館、公海、公空
的交通工具等等),其人、物、財,及一切的一切,大概能以「國
家」而名之。因為凡人凡物凡事皆有信息,以此論之,一切的一切信
息都是某個國家的信息。或許,《詩經》中說,「溥天之下,莫非王
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此之謂耶?這很合專制君主的意願。狹
義言之,恐怕僅僅與軍事機密,以及冠以「機密」文件並且有密級的
官方秘密才算是屬於「國家機密」。這大概是現代國家合適的規定。
甚麼是「國家機密」?這本需要法律予以定義。很可惜,現在沒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密法》予以規定。於是更可惜的是,「國家
機密」這個詞也是「國家機密」了。推而論之,甚麼是「洩露國家機
密」也是一個「國家機密」了;甚麼是「洩露國家機密罪」也是一個
「國家機密」了。既然都是「國家機密」,似乎叩問這個問題就是「
洩露國家機密」了。是否有點像《二十二條軍規》那樣的黑色幽默
呢?
那麼,「洩露國家機密」的,最大的當事人之一,是《人民日報》、
新華社、中國最高當局召開的對外記者招待會了。同理,中共中央、
中人大常委會、政協常委會、國務院也是洩露「國家機密」的最大當
事人。因為,中國的一些最核心、最重要的機密,往往首先是它們披
露的。而「洩露國家機密罪」顯然不會追究之。那麼,可不可以引伸
出另一個限制,即官方洩露不是洩露,民間洩露才是洩露?
官方可能辯解說,官方說的都是正面的,歌功頌德的,其反面的才是
「洩露國家機密」。那麼,反面的東西,包括對毛澤東錯誤的評價,
對「文化大革命」浩劫的評價,對腐敗的報導,這些官方公佈得並不
少,為甚麼不處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呢?
如果對於普通人而言,不管甚麼事,正面的、反面的都不能說,大
的、小的也都不能說,實的、虛的還是不能說,而只能重複官方已經
洩露的信息,那麼,就很不方便了。國際長途打不得,網上不得,對
外貿易搞不得,否則,不知甚麼時候,就「洩露國家機密」了。
在間諜衛星充斥太空之際,例如,美國只要的需要,地球表面任何一
個地方的一個高爾夫球上的商標它都能通過其衛星予以辨識,想封鎖
一些機密,大概是自欺欺人。
在WTO、互聯網、國際長途電話時代,想閉關鎖國,幾乎是南轅北
轍,搬起石頭打天,何必為此不能為之事?讓天下知道一些情況,天
不會塌,地不會陷。
那麼對當局不想讓境外知道的信息呢?也要「一分為二」。如,1976
年,唐山地震死了20幾萬人,消息封鎖得滴水不露,未必是好事;蔣
彥永把SARS的消息洩露,未必是壞事。1959~1962年,先是一平
二調的共產風、連篇累牘放出的「高產衛星」,造成了1958年的豐產
不豐收,再加上高產報告導致的高徵購,加上對異詞的打和批鬥,和
戶籍制度的極端嚴密,使人員流、物質流、信息流在全中國範圍內一
定時間的阻斷,這就導致了餓死千千萬萬人的悲劇。可見控制信息流
往往是壞處多一些。
歷史的經驗早就有了。近讀《史記》,在《周本紀第四》中,2,845
年前不久,有召公對厲王說的一段話,他說:「防民之口,甚於防
水。水雍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水者決之使導,為民者
宜宣之以言。……若雍其口,其與能幾何?」厲王不聽,最後身死、
國滅。
筆者呼喚《國家機密法》的問世,不然,無意間觸犯該罪的人,師濤
不會是第一個,也決不會是最後一個。
師濤的案例,是個典型性的案例,它可以昭告天下:甚麼是「國家機
密」?甚麼是「洩露國家機密」?
對國家,筆者搞不明白。
對國家機密,筆者也搞不明白。
對洩露國家機密,筆者也搞不明白。
對洩露國家機密罪,筆者也搞不明白。
對為甚麼未制定《國家機密法》,筆者還是不明白。
要想明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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