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5日訊】原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侵吞1100萬公款後,潛逃到國外,其下屬高雲光、金建林、李小燕、沙少華等“幫凶”,14日上午9點30分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據青年時報12月15日報導,楊秀珠在1995年到1998年間,主管城市建設的副市長,集土地出讓、城市規劃等大權,擁有衆多鐵杆下屬,工作作風非常霸道,別人不敢說一個不字。
高雲光和林素華是楊的“哼哈二將”。高雲光任溫州市規劃局副局長、溫州鐵路房地産開發公司總經理、溫州火車站站前指揮部副指揮;林素華任溫州市規劃局辦公室主任、溫州鐵路房地産開發公司財務負責人。
副市長辦公室部署貪污計劃
楊的貪污案,是她坐在副市長辦公室安排的。1996年底,楊秀珠吩咐高雲光、林素華、金建林,到她的辦公室。她表示:“我弟弟楊進軍做生意虧了,需要錢歸還銀行貸款,想從公司個人獲取公款1000萬餘元。”
楊秀珠還提出,原本要上交給規劃局的一批巨額土地配套費,從公司提出來給她個人。
高雲光在法庭上說:“說起來挺害怕,數額這麽大,肯定是貪污行爲!”但當時他們沒人敢吱聲。
侵吞1100萬公款
高雲光算出了那筆款應爲1104.5155萬元,再拿到規劃局蓋印,叫溫州市規劃局會計金建林用作廢的發票,開出了土地配套費,再由楊秀珠、高雲光、林素華簽字報銷。
金根據楊、高、林的授意,採用支票二聯內容不一的手段,在入賬回執聯上的“收款單位”一欄,他寫了“規劃局”;交由銀行的轉賬支票上,“收款單位”欄寫了“溫州火車站站前指揮部”。
巨款在1997年成功轉賬後,金建林等人分兩次打進了由楊、高控制的兩家公司賬戶,再分20多次提取現金,由沙少華、林素華夫婦托人交給了楊秀珠。這筆1100萬餘元的公款,全部被楊秀珠侵吞占爲己有。@(//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