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0日訊】(註:我作為一名在職林業幹部,不顧個人安危,勇於揭露個別人侵佔農民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從3月11日舉報到現在都沒有得到查處。我多次向省、市有關部門反映,卻都是批轉當地查處,可違法人在當地有強大的保護傘,我不得不向媒體呼籲,我們的正義在哪裡!請予以關注。)
退耕還林工程是我們國家實現生態平衡,再造秀美山川的一項重要工程,直接受益的是退耕還林農戶,間接受益的卻是全人類,而現在這一工程卻成了個別人的生財之道。我作為四川省蓬溪縣高昇鄉的林業幹部,對於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鄭源泉大肆侵佔退耕還林農戶利益四萬餘元的違法犯罪行為極為憤慨,多次向上級反映,卻無人來管。胡錦濤同志提出了「人民利益無小事」,我向上級反映難道是為了個人利益嗎?我從林業學校畢業在鄉鎮林業崗位上工作了八年時間,對於這種損害農民利益,大肆撈取私利而無人能管的局面感到很寒心,個別領導一味袒護、縱容更是助長了他的囂張氣焰,試問普通老百姓要是向上反映又會是什麼結果呢?作為一個愛國的青年,我明知他保護傘眾多,但為了人民的利益我顧不了個人安危,就是要站出來以真實身份揭露他的犯罪事實。我們國家就好比一棵歷經滄桑的大樹,這些蛀蟲遲早要將大樹蛀垮,每一個真正愛國的中國人都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現象,都會站起來消滅這些蛀蟲。四川省有幾個縣因為退耕還林弄虛作假被《焦點訪談》曝光而導致大批領導被追究責任,為什麼蓬溪不吸取這樣的教訓,不依法進行查處?我揭露了高昇鄉的退耕還林真相後,引起了一些領導的不滿,真正的腐敗分子還受到重點保護,我作為檢舉揭發人卻招致責難;我知道鄭源泉手裡掌握著大筆的公款,一些人怕查他會牽出自己來,所以盡力包庇他,妄圖以給一個黨內處分來了結此事。一些存有個別企圖的人混進了黨內,就是想違法亂紀的事情敗露後受到黨內處分,逃脫法律的制裁,這樣嚴重損害了中國共產黨的光輝形象,最終受損的是人民的利益。國務院早在 2002 年 12 月 6 日就通過了《退耕還林條例》,並於 2003 年 1 月 20 日施行,中央領導也早就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口號,為什麼不能得到貫徹執行?我百思不得其解,希望熱心人能告訴我(聯繫方式在本文結尾),並且支持我伸張正義的行動,在此表示衷心感謝。具體事實如下:
2003 年蓬溪縣下達了 1000 畝退耕還林任務給高昇鄉,經鄉黨委、政府安排,縣林業局規劃,任務分配到了5個村,然後由村、社組織填寫退耕還林登記表,我在 2003 年 10 月調來工作後,向鄭源泉請示要求對照農業承包合同隊存本計稅面積核實村上所填的退耕還林登記表,鄭源泉卻以麻煩為由拒絕了我的請求,村、社所填寫的登記表準確性無法得到驗證。
在秋、冬季植樹造林後,農業服務中心組織對這5個村的退耕還林情況進行了兩次檢查,每個人負責檢查1個村的1-2個社,並在檢查表上作上反映地塊退耕還林情況的記號。經檢查,按村報上來的退耕還林面積只有 986 畝左右,為了應付縣下達 1000 畝的任務,鄭源泉就決定做1套應付上級的假檢查表,原來的檢查表留在農業服務中心,由他掌握。在 2004 年4月1日,農業服務中心7個人都在辦公室抄寫檢查表,將 986 畝的面積擴充到 1000 畝,並上交縣林業局。
在原檢查表中就有違反規定的面積存在:蓮枝村修廟宇佔了幾分地,也要納入退耕還林範圍,並且報的面積達2畝;西寺村原來退耕還林只有3個社,鄭源泉卻授意村上報上來6個社,添加了4、6、8社。我在檢查中發現,4社除村主任唐明坤的確栽了樹外,其餘的根本未栽樹,因為這些人都是鄭源泉的親戚;6社也未栽樹,也因為都是鄭源泉的親戚,這2個社的假面積就達到 10 多畝。上述假面積在上報的檢查表中都分配到了別的社、別的人頭上,如西寺村9社某人某塊土面積為 0.8 畝,被改成了 1 畝,這些不存在的面積被加到真正退耕戶頭上了,所以上報縣的檢查表根本反映不出這些問題,並且這些都是沒有經過縣林業局規劃設計的。雖然我極力反對這種造假行為,但鄭獨斷專行的行為我也無法阻止,那麼 986 畝到 1000 畝之間差的這些面積的國家補貼 3000 多元到哪兒去了呢?
我在檢查中發現天渠村退耕地內有大片農作物,也就是林糧間作,大約在 70 畝左右,就要求該村支部書記汪光平組織社員將農作物剷除,汪光平卻說讓退耕戶每畝給多少錢給我,讓他們把這季作物保留在退耕地內直到收割,我當即嚴辭拒絕,並將這一情況向鄭源泉作了匯報,鄭未作答覆。後來天渠村在沒有剷除農作物的情況下,居然還是領到了退耕還林糧食!據農戶反映,村幹部在發放退耕還林糧食的當天向社員收取了每畝 70 元錢,共計 4900 余元,並交給了鄭源泉,後來這幾十畝地上栽的生態林因為農民收割糧食全都不復存在了。然後全村很多社員都認為退耕還林是假的,下一季又繼續種植農作物了。
有部分社員要求種植桃樹和核桃,鄭就向這些社員收取了核桃 2.50 元/株,桃樹 1.00 元/株的果苗款,全鄉共發放核桃苗 3935 株,桃樹苗 23132 株,共計收果苗款 32969.50 元,這些款項被鄭據為己有。
3 月 11 日,縣林業局李央到高昇鄉驗收退耕還林工程,我將上述情況向他作了反映,後又多次向林業局反映了情況,但並沒有人來管,不得已在 7 月 7 日以書面形式向林業局作了匯報。
在高昇鄉退耕還林存在諸多問題的情況下,鄭私自叫任隆糧站填寫了糧食供應證,並在上面寫上我的名字,以什麼依據填寫糧食供應證的呢?我不得而知。在沒有與退耕農戶簽訂退耕還林合同的情況下,鄭在 3 月 17 日私自決定讓糧食部門供糧,由於許多退耕戶沒有拿到退耕還林補助糧食,就到鄉政府來鬧,我才知道已經在供糧了。
大概在4月7日晚,我在鄭源泉的辦公室,當著鄉黨委副書記王靜、財政所長鄧傑和鄭源泉的面,向鄉長王洪光反映了鄭源泉弄虛作假,造假檢查表上交的情況,王鄉長讓我去更正,我卻因為所有資料在鄭手中,我拿不到,就無法更正,而且哪有下級更正上級錯誤的事情?第二天,鄭就安排這5個退耕還林村又填了一套退耕還林檢查表來,這一套表由村幹部簽字並且蓋上了村委會公章;在 6 月 11 日又組織農業服務中心所有人用這一套表到退耕還林的這幾個村去檢查了一遍,並作上了記號,原來的第一套檢查表被他藏了起來。在明知高昇鄉退耕還林存在不實的情況下,鄉黨委書記雎正權開會卻說完全是真實的,並威脅說誰要是再向上級反映就要對他採取組織措施!在 6 月 14 日國家林業局到蓬溪檢查時,縣政府發出了緊急通知,雎正權在鄉幹部會上威脅說「如果誰向檢查人員反映情況,將會受到重處」,所有在家的鄉幹部當晚就在辦公室填寫退耕還林合同書,直到第二天凌晨兩點,然後又拿到各村去找退耕農戶簽字。幸運的是國家林業局檢查組並未檢查到高昇鄉。我從大局考慮,也沒有去向國家林業局檢查組反映。 6 月 18 日,縣林業局通知各鄉鎮分管林業的領導和林業員去領回退耕還林生活補助費兩萬元,鄭知道後就叫我一起去,並且他領到後一直未發。
終於縣林業局紀檢組長張傑於 8 月 9 日帶著林業局四名工程師到高昇來核實上述情況。經核實,發現高昇鄉的退耕還林檢查表面積誤差達幾十畝,並且合同與檢查表不符。西寺村 4 、 6 社個別地塊是在 6 月份栽了少量柏木,因天干而死了,大部分都沒有栽樹,而領糧食卻是在 3 月份。天渠村除收了種油菜的社員每畝 70 元錢的事之外,還以種植矮稈作物(如黃豆)每畝 20 元,高稈作物(如玉米)每畝 50 元收了農戶的所謂罰款;相鄰的門子埡村矮稈作物收了每畝 30 元。這些所謂的罰款都是鄭在發放給退耕戶的每畝 20 元的生活補助費中扣除的,還收了所謂的歷欠款,並且他收了錢後又不出具收據。在知道縣林業局來調查後,正在成都出差的鄭源泉 8 月 9 日連夜從成都趕回來,當天晚上叫天渠村的會計汪永康到他的辦公室,連夜開罰款和歷欠收據直到第二天凌晨 5 點。 8 月 9 日下午林業局調查人員到天渠村調查時,村幹部堅持說鄭收了錢沒有出具收據,第二天又繼續到天渠村調查時村會計汪永康卻奇跡般的拿出了收據。 8 月 11 日下午調查結束後,在任隆「雄鷹」旅館,鄭當著武裝部長彭武漢、水利員楊天志、旅館老闆和我的面向調查人員送 800 元的辛苦費,但被調查人員拒絕。直到 8 月 14 日鄭才叫農業服務中心的楊天志去發放其他幾個村的退耕還林補助。在調查過程中查實鄭共貪污、侵佔退耕還林農戶款項達四萬餘元!在 8 月 12 日晚召開的鄉幹部會上,鄉黨委書記雎正權不點名的批評我揭露這些真相,並威脅說要叫我走,真是正義何在,公理何在!
蓬溪縣林業局調查清楚後,掌握了確鑿證據,卻遲遲不作處理,也不糾正 , 我多次催問都毫無結果。以上這些都是我所經歷的事實,如有不實,我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下一步工作就是要向退耕戶發放林權證了,這麼多弄虛作假,如果不糾正就發放林權證 , 我不知以後林權糾紛會有多少。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都作了廉政承諾,為什麼有人冒著風險,以鐵的事實檢舉揭發違法犯罪,卻無人來管?個別領導明知違法事實,還一味袒護,甚至威脅檢舉人?我懷著一顆對人民的事業,對國家的事業負責的忠心,斗膽檢舉揭發,雖然失望,但不失志!!!
高昇鄉林業員
2004 年 12 月 2 日
( 電話: 13568702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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