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航認為韓政府分配韓台航線不合理而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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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漢城9日專電)南韓建設交通部今天將漢城至台北的定期航線班次,以「平等對分原則」分配給韓航與韓亞航每週各九次客運及一次貨運航班。但韓航堅決要求恢復斷航前的每週十四班次客運,並揚言不惜對簿公堂,以維護原有權益。

建設交通部原計劃於今天將韓台定期班機的航班平均分配給韓航與韓亞航後,讓這兩家民航公司立即進入規劃調整作業,以期於12月1日正式恢復斷航逾十二年之久的漢城台北定期直航班機。

建設交通部並預估,韓台定期班機的重新通航,使得利用此一航線的乘客人數可望年達四十萬人次,而飛往東南亞地區的南韓籍客貨機可以飛越台灣的領空等,將會讓南韓航空公司每年增加兩百五十億韓元的航空收入。

孰料,韓航認為,今年9月1日,由南韓與台灣代表部出面簽署的航空協定,係屬「復航協定」,因此,對於韓航於韓台斷交之前,所運營的每週十四班客機航班及兩班貨運航班,應當予以復原。

韓航表示,一九九二年9月斷航時,當時的交通部對韓台航線,曾承認為了韓航的「運航休止」,同時,建設交通部於一九九五年對韓航簽發的國際航線執照時,亦再度確認了韓航所持有的韓台航線執照仍然有效。

韓航並強調,今天建設交通部以毫無標準和原則的「國際航空政策方向」,不合理也不客觀地分配韓台定期航線,是偏袒某特定航空公司(指韓亞航)的極不公允的措舉,將不惜提起法律訴訟,以維護原有的權益。

對此,建設交通部表示,過去是韓台政府間的協定,而今年9月1日締結的則是民間協定,應當視為「新航空協定」,而不是「復航」,因此,並沒有復原過去運營量的義務。同時,在確定新短程航線時,考慮到政府所制定的「國際航空政策方向」,應該優先分配給後起的航空公司--韓亞航空公司。

相對的,韓亞航公司也抬出「國際航空政策方向」,要求最起碼也得分到每週十一航班,對於建設交通部的「平等對分」原則,也表示「無視原則,令人遺憾。」

一九九二年台韓斷航當時,大韓航空公司每週運營客機航班十四次和貨運航班兩次,韓亞航空公司則每週只運行四次客機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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