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82)綠卡持有者出入境對綠卡身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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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網站與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於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繫我們:usalife@tvsmo.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八十二: (1) 請問本人拿綠卡三年,但丈夫年老多病在新加坡Singapore的關係,每四至五個月只能來美國一次,而且每次停留時間大約五月至半年,如此是否綠卡會被沒收。
(2) 萬一在海關被沒收綠卡,應該怎樣?因本人不懂英語。
(3) 我每次來美國不做短期工作,可交所得稅嗎?
(4) 十年後我的綠卡有問題嗎?

解答: (1) 你的綠卡沒有問題,因為你在外面(新加坡)的時間比在美國時間短,且每次離開美國不超過6個月,不但你的綠卡不丟,你還維持了申請公民的條件。再有兩年就可以申請公民了。你要認真地學英文,通過公民考試,成了公民有許多好處,一個是不擔心綠卡被剝奪,另一個是可以申請你的丈夫來美養病。

(2) 萬一在海關被沒收,你要讓移民局給你的律師打電話。但像你這種情況,移民局會讓你入境。(Paroled into the US)﹐但把你放在「排除出境程序裏」 (Exclusionary Hearing)。換句話說,移民局應該會給你一個辯護的機會,不會直接將你的綠卡剝奪。

(3) 當然可以交稅,而且應該交稅。稅表是你未放棄移民身份的一個重要證據。

(4) 10年後也沒有問題,在第(2)而所說的”排除。。。。”所要做的是證明你沒有放棄永久居民的意向。所以你要有綠皮書、稅表、住房、帳戶、丈夫生病的證明等等﹐來證明你在新加坡無論有多長,也是暫時的,美國的家才是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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