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3日訊】前此,胡錦濤在与來訪的法國總統希拉克會見后的記者招待會上,就記者的提問表明了對“六四”的態度,這是他當政以來首度對該議題發表意見。自然,毫無懸念,与其他中共領導人一樣,他拒絕為“六四”“平反”。一時間輿論嘩然,失望者有之,批評者有之,憤怒者有之,攻擊謾罵者有之,仿佛胡錦濤不為“六四”正名,天便塌了,“六四”一案就鐵板定釘,歷史便永志不易。
十五年來,每逢忌日,每臨兩會,每屆中共更換領導,“六四”傷殘者和遺屬、民運人士、自由知識分子,都會提出相同的訴求,每次都遭拒絕,每次都群情激憤,好象中共是救世主,只要它不重新評价“六四” ,世界末日就近在眼前,“六四”就將永背惡名。這里,筆者要再一次高聲吶喊:堅決反對請求中共為“六四”平反正名。
《漢書.雋不疑傳》載:“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几何人?’”顯然平反者,糾枉理正也。概括來說,“枉”分為兩种:一是因為不識不知不察,失誤而“枉”;另一則是明知故犯,有意為惡。前者,主體一旦發現或由他人指出過失,就勢修正,或平反或正名,極為自然合理正當;后者則不同。后者乃故意做惡,專意迫害。他應該為自己的邪惡致歉認罪,怎能允許他道貌岸然、假模假式君子樣為受害者正名,翻手為云覆手為雨呢?!果真如此,故意做惡的坏蛋不就搖身一變,儼然成了正義公理的維護者,是非曲直的仲裁者了嗎?。天下難道還有比這更荒唐更令人气憤和不能容忍的事情嗎?!這不僅是對受害者的侮辱,也是再一次更深的傷害,當然不能接受。
那么,“八九”民運是怎樣的一場運動呢?“六四”屠殺又是怎樣的性質呢?中共于期間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呢?我們只需稍稍回顧那段并不遙遠的歷史,就能給出十分清晰明确的答案。
1989 年4月15日,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逝世,出于對這位開明愛民的清官的熱愛与崇敬,廣大民眾自發地展開了各种悼念活動。由于中共的腐敗和其長期頑固地拒絕進行政治改革,普通民眾心中積郁了強烈的被剝奪的無奈和憤怒,于是走到一起的人們勇敢地向中共發出了不同的聲音:懲治腐敗,迅速進行政治體制改革。顯然, “八九”民運既非動亂,更非暴亂,而是關心自己祖國前途命運的愛國民眾依照憲法賦予的權利,組織的正常的游行示威活動。
中共對運動性質的認識十分清楚。因而盡管先有《人民日報》所謂“4.26”社論,號召全党全國人民“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但趙紫陽隨后在亞行會議開幕式講話中表達了對運動完全不同的看法,也才有了官方与學生運動領導人的面對面對話。對話本身表明,中共認識到“八九”民運是有益于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的人民群眾運動。然而中共保守派為了維護既得利益,頑固地拒絕政治體制改革。眼見威脅利誘無所不用其極仍然無法動搖廣大民眾的意志,他們開始毫無廉恥地污蔑和攻擊民主運動,隨后窮凶極惡地揮起了血淋淋的屠刀。1989年6月4日凌晨,在中共的命令下,數十万武裝到牙齒的正規軍用坦克和机槍血腥鎮壓了和平請愿的學生和市民。這里,中共雖然十分清楚民主運動的性質,更懂得應該如何來正确地處理矛盾。但他們卻僅僅為了一己之私,不顧民族和國家的利益,故意犯罪: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六四”大屠殺。“六四”屠城不是因為過失而犯的錯誤,而是中共有意對人民犯下的不可饒恕的罪行。因此中共只有老老實實向人民致歉謝罪的義務,根本沒有為遇難者平反正名的權利。請求劊子手為遇難者平反正名,是黑白混淆、是非不分、過于糊涂之舉,死難者地下有知,也會气憤不平,不得安宁。
筆者從 2003年始便多次呼吁:放棄平反說,要求中共為其罪行致歉謝罪。然而傳統的平反文化的力量是如此強大,以致人們始終沒有從其中走出來。十五年過去了,平反的請求和呼吁已經數不胜數了,被中共拒絕的次數也已經足夠多了,是理當認清事物本質和改弦更張的時候了。“平反正名”說可以休矣,讓我們同聲高喊出“中共必須致歉謝罪”的最強音吧!@(//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