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3日訊】2002年春天,許多業戶高高興興地搬進自己的新居——恆運花園小區。很多人為此傾其一生的積蓄,也有很多人為此借了高額貸款。但入住不久人們卻發現,開發商的許多承諾根本沒有兌現,如:65%的綠化面積;建有游泳館、網球場,冷熱水、純淨水24小時入戶;電梯直達停車場;日本原裝日立電梯,等等。很多業主花費如此之高的費用在這個小區置業還有一個重要理由,是看中開發承諾的24小時全封閉智能化管理,畢竟人們需要有一個安全、寧靜、不被打擾的家居環境。但入住後才發現,所謂小區不過是一條人車嘈雜、沒有絲毫安全感的街路。
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小區400居民中的128戶業主將開發商訴至南崗區法院,要求開發商兌現承諾。一審勝訴後,開發商不服判決進行了上訴,二審法院依然支持了區法院的判決,小區居民終於贏得了來之不易的公正判決。
可以說,業戶們的維權行動還只邁出一步,即,將小區大門封閉。這時一些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印在業主土地證上、屬於業主公攤面積的小區街道被指為公用道;大多數人已拿到的、印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土地證被指為非法;一天凌晨二點多四十多不明身份者將小區大門盜走,居民報案後110民警說此事為市政府所為,因而拒不出警;居民到市政府求得政府的幫助卻無人受理。人們看到的是——
有關部門以權代法、以言代法、干預執法
法律面前人大代表錢高於法
恆運花園小區在經過市、區兩審法院終審判決為全封閉智能化管理生效後,由於國脈教育機構以小區封閉影響其生意為由,利用各種關係、搬出政府有關部門干擾法律的執行,致使小區矛盾越發惡化。讓人最最無法容忍的是:
法院審理期間市規劃局拒不出證,判決生效後卻百般干擾執行。市、區兩審法院在審理小區封閉問題時,多次到市規劃局調檔,規劃局以各種理由拒不出示規劃設計圖紙,當法院判決生效,牽涉到國脈通車問題時,又急忙出具證明材料。在9月26日業戶上訪市信訪辦組織的協調會上,出席協調會的市規劃處張處長拿著恆運花園小區規劃圖,公開承認小區有規劃,與業戶所拿的各家土地證上的規劃是一致的,但當業戶代表質問小區現有道路的歸屬權時,張處長說:「距離河30米內屬於規劃範圍,我是按規劃說話,現在路建在何處那是其它部門的事,就是路是建在小區內(歸業戶所有)我們也可以讓它成為政府的路」。權力之大,口氣之大,讓人膛目結舌。
公然否定政府頒發給業戶的土地證的合法性。土地使用證(土地證明)和規劃圖是政府開發過程中代表政府執法確權的法律文書,三座28層以上的高樓在長達二年的開發建設中,按有關部門人員的說法「恆運花園即沒有規劃土地又沒有審批手續」,那我們的政府部門在幹甚麼?而且2003年12月恆運花園被哈爾濱市政府評為「精品住宅小區」,業主手中拿的是政府部門頒發的土地證,這也是假的?如果按此推論,豈不變成政府勾結開發商欺騙廣大業戶嗎?那我們老百姓還能相信誰?
在同一小區裡對同一問題的處理無公正可言。按有關部門的認定:小區的大門屬違章(已有申請批復同意建立)。按法院判決:國脈霸佔業戶空中花園私建的一層光棚和門前30多米長廊,及院內4層省建行招待所(沒有規劃),馬家溝綜合指揮部在屬於內河30米紅線內,違章蓋的高出地面1米多、長達數百米的車庫、倉庫,都被認定不合理。可這些違章的建築為甚麼有關部門不予拆扒呢?不就因為我們老百姓沒錢沒權嗎?不就因為國脈有關係、有背景、有後台嗎?有關部門又是鏟車、又是出動警察三番五次推大門、偷大門、撬大門。這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嗎?執法的公正性、政府的公信力在哪裏?
為給一戶個體戶開道,硬將400戶私有土地上的小區路說成是公用通道。我們小區由400戶業戶和一戶國脈學校及建行招待所組成。業戶中除部份按套購買的外,大多數是按每米1.57的係數交的錢。就是說,小區的土地是小區居民共有的公攤部份。 業戶手中的土地使用證也表明,現在小區路是建在我們的私有土地上。沿河30米為政府規劃用地,30米外為小區業戶所有,經我們實地測量,小區A、B座兩座大樓距河堤實際距離最遠處為51米,C座距河堤最近處是34米,小區路在距居民樓10米之內(路為8米)。規劃圖上路的位置已被馬家溝綜合指揮部所建的車庫、倉庫(違章建築)所侵佔。
國脈拉著幼兒、外教為其個人利益四處上訪,哪有一點人大代表的樣子。為了達到推開小區大門的目的,身為南崗區人大代表的國脈法人王乙芯,花錢僱人上訪,更為嚴重的是在兩審法院判決後,竟然不顧兒童的心理健康、不顧國際影響將早晨接送入園的幼兒不是拉到幼兒園,而是直接挾持拉到市委門前上訪,給政府施壓,而且還將不明真相的花錢請來的外教拉到市委門前示威。如此嚴重違法的做法卻得到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實在令人費解。難道我們政府的部份領導連法律上最基本的主體是誰都搞不清楚嗎?小區的主體是400戶業戶,國脈只是其中一戶,兒童、家長、外教不是小區的主人、也沒有房產的所有權,他們有甚麼理由上訪?
政府為掩蓋其腐敗行為,緊急停辦土地證,業主的私有財產受到嚴重侵犯。10月19日,市政府秘書長高某宣佈完小區路為市政府規劃路後,小區居民害怕政府個別人為給國脈開路,下次再來宣佈小區居民樓也是違法建築,沒有辦理土地證的於10月20日都去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證,以求法律上的支持,但在辦理了五六十份土地證後,辦證人員突然宣佈:「接到市裡指示恆運花園小區的土地證停辦,已辦的也要收回(又是天下奇聞一樁)」。真正的原因是土地證上的規劃圖明確界定了小區的路是位於小區土地範圍內,歸業主所有。
同一法律規定下的不同處理結果印證了執政能力的低下和執政過程中的權力腐敗。1國脈同廣大業戶幾乎是同時購買的恆運花園小區,購房合同及購房過程中接受的條款均為24小時全封閉智能化管理的小區,而且在衝突過程中,業戶多次要求其出示不封閉的法律依據,國脈均沒證據可言,市、區兩審法院依據業戶提供的法律依據依法判決小區為24小時全封閉智能化的花園小區。2依據市政府第20號令和2003年12月1日開始施行的《哈爾濱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101號令),以及沿河現已改造完成的各個路段的小區實際情況(如:龍電花園、人和名苑等小區),均實行全封閉管理,不允許通車,同一城市、同一沿河路段、同一法律依據,卻執行不同的標準,不同的管理辦法,實在有失公允。3土地規劃開發過程中的圖紙檔案是政府執行開發過程中的法律文書,同樣的問題應該依據相同的規劃方案。但在恆運花園小區問題上,以2004年10月份以後確定的規劃來確定2001年的規劃的合理性,實在缺乏起碼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如果有關部門認為業主提供的規劃是假的、偽造的,依據法律規定中舉證倒置原則,有關部門應提供2001年恆運花園開發建設中真實的規劃檔案。4最根本的問題是,小區內所建的倉庫、車庫均為30米紅線之內的違章建築,即規劃圖明確標示的原規劃路所在位置,小區規劃中沒有的省建行培訓中心4層樓的違章建築。有關部門在處理問題時為何不把焦點放在此處,而是只關注小區的道路,想方設法讓國脈通車,強行干預小區封閉。我們認為無非是怕一旦觸及問題會暴露某些人的腐敗真相。
另外,甚麼叫花園、甚麼叫小區,如果不封閉,三幢大樓就是三座孤樓,既不能稱花園,也不能叫小區,那政府審批的「恆運花園」和為其命名的「精品住宅小區」怎麼來的?我們倒要問問,這其中有沒有官員與開發商合的金錢交易在裡面。退一步講,開發商在售房時存在欺詐,那也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員的腐敗和不作為造成的,這裡的後果應由政府來承擔,而不能讓小區的400戶居民來承擔。
綜上所述,哈爾濱市政府個別領導和有關部門為給個體戶開路,硬將市政府授予精品住宅小區內變成違章建築,我們提出強烈抗議,並要求如下:
1、我們是看了規劃局和土地局批給開發商的規劃圖和土地使用證才購房的,如果真有問題那是政府勾結開發商騙走了400多戶居民的幾億元血汗錢,這將是震驚國內外的醜聞,政府必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嚴格按規劃圖紙執行,拆除小區內一切違章建築。依照憲法規定:「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允許侵犯」。維護小區完整。
3、國脈學校遷出小區,撤銷王乙芯南崗區人大代表資格。
4、排除干擾,堅定不移執行市、區法院判決及《哈爾濱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
5、徹底調查恆運小區建設中有關部門個別領導的違法違紀行為。
恆運花園業主委員會:
主 任 高升宇 A座2401 電話:13904500368
副主任 劉新玉 B座1903 電話:13845118886
副主任 賈相菊 C座2701 電話:13704502767
委 員 揚 帆 A座 0601 電話:13604912946
委 員 王雲秋 B座 1404 電話:86420733
委 員 尹艷霞 C座 2201 電話:82637006
秘書長 李 軍 B座2005 電話:13845098828
業戶代表 徐明剛 A座3001 電話:13804559646
業戶代表 崔文華 B座0901 電話:13503681208
業戶代表 康學芝 C座1102 電話:82693675
恆運花園400戶業主(簽名見附件)
2004年10月20日
附:關於恆運花園小區內的道路的說明
各位領導:
兩審法院判決恆運花園小區為全封閉智能化管理小區的判決已過去三個多月了,南崗區法院執行庭對判決的執行遲遲進行不下去,除了某些人人為製造事端、干擾司法公正外,最容易產生和製造不能執行的問題,無非是小區現有的道路歸屬問題,因此,我們有必要向各位領導說明一下情況。
恆運花園開發之初是省紡織倉庫,倉庫佔地面積一直到馬家溝河,本沒有甚麼市政路,直到小區開發建設,才有了一個沿河30米的紅線,也就是哈市政府20號令明文規定的防洪通道(禁止車輛通行)。按土地局批准用地規劃圖批准(2-9-15-29-1 圖號684-496),在小區外有一條新的道路,也就是防洪通道(開發商稱為沿河路,見2003年6月 日公證處公正沙盤所示),但不知出於甚麼原因,市馬家溝綜合指揮部與恆運開發商私下達成協議,將30米紅線內本應建的「規劃道路」改建為車庫和倉庫。致使目前小區內的道路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硬指定為是市政防洪通道,並域名為南河溝街,以此作為證據干擾小區封閉。其實南河溝街早在小區上訪打官司之初,就已經被否決了,因為據當事人革新辦事處宋主任說,當初是因為國脈學校的家長報名找不到地方,他為了方便這些人起了個名,叫甚麼都不好,因為有個河溝街,他就給起了個南河溝街,此事在南崗區政府倪書記召開的協調會和市委在小區內開的協調會上,多次提出,現已得到改正,業戶現在所辦土地證、戶口、房證、身份證都是中山路232-288號(南河溝街是何時起的在市政府地名辦有備案可查),而且即使有帶有南河溝街名稱的規劃也應該是在2003年7月份以後,也就是某些人為製造矛盾、製造混亂、迎合國脈學校干擾小區封閉私自變更的規劃(我們保留向有關部門上訴要求追究有關造假和製造事端的當事人的權利)。
按我們業戶手中土地使用規劃圖和2004年7月剛剛辦理的土地證上的恆運花園規劃總平面圖的標示,小區內的圍牆(也就是業戶的產權範圍)位置在沿河至小區30米處,30米以內為防洪通道,也就是各家所說的「沿河路」、「市政路」、「南河溝街」等等,位置在現在車庫下邊的進車通道處(如附件1圖所示)。而小區目前的道路是建在小區自己土地上的自有財產,據我們實際測量,馬家溝到小區的沿河距離最遠處是51米(見附件1:圖示2建行招待所處),最近處35米(見附件1:圖示3B座大牆處),而小區的路加上路邊人行道寬為10.22米,由此證明,小區內路是小區業主所有,小區內路的位置如附件1圖紙中的紅線所示。
全國人大在新修改的憲法中明確規定了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我們小區業主強烈要求法院依法執行,對違章、占道堅決清除,該是誰的還給誰,依法對小區進行封閉。同時,我們將向有關部門投訴,請政府、檢查機關、紀委、人大追究有關製造小區混亂、製造社會不安定因素的貪官污吏的法律責任。
提供材料清單:
1、附件1:恆運花園規劃總平面圖
2、附件2:業主簽名
懇請各位領導儘快解決,讓400戶居民能夠安居,聯繫方法如下:
恆運花園業主委員會:
主任 高升宇 A座2401 電話:13904500368
副主任 劉新玉 B座1903 電話:13845118886
秘書長 李 軍 B座2005 電話:13845098828
業戶代表 徐明剛 A座3001 電話:82670498
業戶代表 崔文華 B座0901 電話:13503681208
業戶代表 康學芝 C座1102 電話:82693675
恆運花園400戶業主(簽名見附件2)
200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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