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8日訊】 致全國媒體的公開信
我是江蘇海門市四甲鎮的普通百姓.今天,向全國媒體反映,當本人的人身權和財産權受到嚴重侵犯時,地方政府保護的卻是黑惡勢力.在人權入憲的今天,被害者卻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本人深感遺憾.
1.我家的房屋和土地的使用,都有縣人民政府頒發的房屋土地使用證的,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侵犯.然而88年四甲鎮政府在末經任何法律程式,末調查土地來源和性質的情況下,任意地把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批給他人建房,本戶反映至今無用.2002年9月13日,對方又在我使用的土地上違章建房,我戶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無果.無奈向市級部門反映,後在市相關部門的干預下予以制止.但事情並末結束,四甲鎮土地管理所又在無履行任何法律程式的情況下,在二天裏爲其按在建面積突擊審批.違章建築按照法律規定理由受到拆除處罰的結果.那麽請問,這位建房戶依照那部法律,政策能取得審批表呢?有意思的是,各相關審批部門手上各有一份同一建房但卻不同的審批表.這是啥問題呢?
2.在舉報無用的情況下,爲了維護法律尊嚴和保護我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不受侵犯,我戶予以出面制止,卻遭到對方有組織的圍攻,歐打致傷.當吋,我戶立即報警,可是不見可敬的人民警察到場,在我戶多次報警後才來了民警,我戶向民警反映了被打經過和當場指認兇手,並要求先把傷者送醫院,卻不料這位民警說:打傷了自己去醫院,我們沒有這個義務,並說,他們今天對你們是客氣的,還沒有打到你家裏,在你家門外就是來100人也與你無關.請問:110出警的目的是什麽?是打擊犯罪,還是縱容犯罪?是保護人民群衆,還是保護黑惡勢力?事後,我戶多次要求四甲派出所處理,卻被告知,經調查無人打你家人.我戶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四甲派出所竟然敢公開爲黑惡勢力出具僞證,來擾亂法院公正辦案.幸虧我戶有周圍鄰居作證.一審法院公正辦案,對四甲派出所無原始材料作依據的證據不予採納,認定了被告致傷原告的事實.然而,一審宣判後,被告不服訴至中院,中院法官卻顛倒事非,把我戶阻止對方扔磚是”極端行爲”.是”主動”加入糾紛的,年老體弱不應該與年輕力壯者發生”無謂”爭端,對該損害後果當承主要責任.難道公民爲了維護法律尊嚴,維護自己的合法財産不受侵犯,不應該出面制止嗎?不知這位法官適用的是那一國家的法律?難道這就是司法爲民,實踐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體現嗎?
3.當人權入憲與法治社會不斷推進的今天,竟然出現逆時代潮流而動的枉法裁判,公然護黑和荒唐謬論,令人震驚.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的人權,財産權不受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爲什麽還會出現這種護黑行爲,我想無非就是”錢”,”權”,”色”的影響,沒有證據我也不能說他們拿了錢,貪了色,可我除此之外實想不出還有什麽影響了他們.時間已過去了兩年,兇手至今逍遙法外,問題得不到公正處理,我呼籲全國媒體來真正瞭解此事,進行與論監督,剷除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把公正還於民.
此致
敬禮
江蘇省海門市四甲鎮居民
馬淑英
200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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