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6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北京市法院判處密雲縣人踩人案兩名負責官員密雲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原所長孫勇、原政委陳百年入獄3年。
在今年2月5日發生密雲縣人踩人慘劇,導致37人死,37人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1月31日至2月10日,北京市密雲縣在該縣密虹公園舉辦“密雲縣第二屆迎春燈展”遊園活動。密雲縣公安局為此制定了相關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該方案中規定,迎春燈展期間,密雲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負責維護密虹公園內白河東岸觀眾遊覽秩序和彩虹橋(包括橋的東西兩端)的行人過往秩序,控制人流量,確保橋面暢通,不發生擠死、擠傷事故。
同年2月5日晚,密虹公園內觀看燈展的遊人驟增。時任城關派出所所長孫勇、政委陳百年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未按規定派出警力到雲虹橋兩端對遊人進行疏導、控制,致使雲虹橋上人流密度過大,秩序混亂,部分遊人在橋西側跌倒後相互擠壓,造成特大傷亡事故發生。
法院審理認為,孫勇、陳百年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分別擔任北京市密雲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政委期間,對具體負責的燈展安全保衛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未嚴格執行、落實上級制定的安全保衛方案,在2月5日晚沒有按規定派警力到負責安全保衛的雲虹橋執勤,以致雲虹橋發生遊客擁擠時,現場沒有民警進行疏導,致使發生擠壓死傷事故,造成國家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兩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玩忽職守罪,且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