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5日訊】冷戰結束,伴隨蘇聯東歐專制政權的解體,是一些原多民族國家的分裂乃至戰亂。今天,在危機四伏的中國,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的陰影也揮之不去。中國境內的民族分裂危機,固然是由於中共半個多世紀的專制統治所積累,但它卻完全有可能因專制的解體而惡性爆發。歷史的宿命似乎已注定了中共治理下的民族矛盾爛攤子得由未來的民主中國政府為其「擦屁股」。因此中國民主運動從現在起就應當高度重視專制崩潰後的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危機,並從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面去探求因應之道。
一、關於「民族自決權」
這「民族自決權」,是今天兄弟民族地區的民族主義運動的一面道義、乃至法律大旗。我們切不可等閒視之。
中國的民主運動,從廣義上講,應當是一個包括中國境內的各兄弟民族爭取自身民族自決權的運動。中共那逆歷史潮流而動的「小農社會主義」專制主義,既然在兄弟民族地區是以大漢主義統治的面目出現,那麼,中國兄弟民族地區的民主自由運動,要以民族主義的面目出現、要以「民族自決權」為旗幟,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所以,中國的民主運動,應當旗幟鮮明地承認民族自決權,且毫不含糊地承認:這個「民族自決權」之徹底的理論意義即各民族的獨立建國權。承認民族自決權,是中國民主運動所追求的人權、自由、民主、多元、法制等多重基本現代價值觀的一個組成部份。因此我們決不能用「民主中國」去否定「民族自決」,相反,我們應堅定不移地主張:民族自決是未來民主中國的立憲基石之一。
誠如民主自由並不直接就等同於統一一樣,民族自決也不直接就等同於分裂。這就是說,無論是民主自由還是民族自決,它們各自與統一或分裂的關係都只能是或然的而不是必然的。有統一下的民主與自由,也有分裂下的民主自由;同理,有統一下的民族自決,也有分裂下的民族自決。民族自決,固然可以引向獨立建國,卻並不必然引向獨立建國。因此,主張民族統一,並不意味著就一定要排斥民族自決;而主張民族自決,也並不意味著就一定要排斥國家的統一。由此可見,民族分裂,獨立建國,只是履行民族自決權的諸多可行性選項中的一個選項而非唯一選項。明白這一點,無論對於中國民主運動中的漢族朋友還是兄弟民族朋友都至為重要。因為,它清楚地表明,在道義上、在法理上,基於承認「民族自決權」這一現代文明價值觀的國家統一,至少在理論上,即國家與法的理論上是成立的。
所以,對於未來的民主中國政府來說,能否維護好國家的統一,就與其說是一個要不要承認「民族自決權」的政治理論問題,倒不如說是一個如何貫徹「民族自決權」的政治實踐問題。
中國的民主運動,要承認民族自決權,並要在承認民族自決權的前提下來解決民族矛盾與化解分裂危機,首當其衝,就不得不面對一個尖銳的問題,即:數十年來中共的專制統治是否給中國境內的各兄弟民族造成過大漢民族主義的民族侵害和民族壓迫?中共多年來的「少數民族政策」對兄弟民族而言究竟是禍還是福?對此,作為漢人,作為一名根本就對何謂「大漢民族主義」找不到絲毫感覺的漢族人,我認為,對此真正有發言權的,應當是中國境內的各兄弟民族。因此,我們應當多多傾聽、並充分尊重數十年來在國內媒體絕對發不出聲來的各兄弟民族自己的感受和評判,切忌將自己多年來在漢文化的潛移默化下所形成的價值觀、是非觀、歷史觀和英雄觀強加於人。更有甚者,倘若在日後言論自由、信息暢通的政治環境下,我們最終證實了在中共統治時期,確實發生過大規模的嚴重的大漢民族主義的侵害,且後果極為嚴重,那麼,未來的民主中國領導人,應當考慮代表漢民族主動地向曾受過迫害的兄弟民族誠懇地賠禮道歉,並以此作為獲得各族人民在民主中國的大家庭中共同探索民族和解之道的前提條件。
二、歷史、價值觀與現實政治
常常聽到一些兄弟民族的朋友們說,現在中國領土中的非漢民族地區,不過是中國的殖民地而已,並且旁徵博引,窮盡數千年典籍,舉出汗牛充棟般的史料來證明之。其實,姑且假定這些史料本身的真偽均無問題。那麼我要問:它能證明甚麼?它能自然而然地證明,在今天的中國境內鬧「獨立」,或者說將「民族自決權」無條件地指向「獨立」,是合理的也是現實的麼?
這裡便涉及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對於中國今天的民族矛盾與民族分裂危機的根源,究竟應當首先到歷史中去尋找,還是應當首先到現實中去尋找?換言之,即有關民族矛盾的歷史因素和現實因素相較,究竟應當以史料為主,還是以現實為主?其二則是:基本價值觀可以直接拿來當政治干飯吃嗎?也就是說,現實政治,難道是直接從基本價值觀推導出來,是僅僅靠基本價值觀的演繹來運作的嗎?
先說第一點。整個人類史,幾可說就是一部征戰史。各民族之間的分分合合,恩恩怨怨有幾多是非曲直?今天,維族學者 Erkin Ekrem 教授就承認了史稱西域、現稱新疆或東土的維族地區,自漢代以降,就至少有過三次(漢、唐、清)隸屬於中國領土。而司馬璐先生今天的發言則提到的,據他多年的研究,中國著名詩聖李白,居然是一個道地的維族人。由此可見,既然在歷史上,中國現今境內的各民族既有分的歷史,又有合的歷史,那麼,僅僅選擇其中分裂的斷代史來作為今日「民族獨立」之合理性的歷史依據,就恐怕有點太牽強了吧。所以,從這種意義上說,既然,世界歷史幾經變遷演化到當代,演化到現在,已經是今天這麼個格局,那麼,無論是眼下主張統一或主張獨立的政治家,都與其應從歷史中去尋找自己政治行為的依據,倒不如從現實的利益與利害衝突中去權衡與取捨了。
其次,更何況,儘管人類迄今已有了幾千年的文明史,但是,它恐怕離徹底脫離動物界還路途遙遠。因此,無庸諱言,儘管一方面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已經有了諸如民族自決權這樣的當代文明準則,但另一方面,人類所賴以脫胎來的那個叢林世界的某些或直接或間接的弱肉強食痕跡,諸如,實力政策,實用主義,功利至上等等,不僅還遠未被消除,且還至今是維繫地球村現存秩序的潛規則。所以,現實政治,並不是某種基本價值觀的簡單推演,而往往是各種利益的實際衝撞與平衡。這就像從槓桿原理到實際撬動地球,其間還有著一大段距離一樣,從基本價值觀到實際的政治運作,其間的距離又豈止十萬八千里?實際上,世界上的任何原理與道理,包括政治上的基本價值觀,同世間萬事萬物一樣,都有著它自身得以存在的度。這個度,既是指原理、道理本身,也是指原理、道理所賴以實現的各種條件。如果把握不好這方面的度,將某種原理、道理或價值觀推向某種極端,這種直線系思維就往往會導致走向其同一原理、道理或價值觀的反面。所謂過猶不及,也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中國的民主運動,應當是追求基本價值觀與理想政治實踐之有機統一的運動。一個自由、民主、富強、統一的中國,一個各兄弟民族在充分徹底地享有民族自決權基礎上之統一的中國,應當是中國民主運動的理想政治追求。我們深信:理論上的承認民族自決權與實踐上的維護國家領土完整並不矛盾,它們完全可以統一在施行真正意義上的民族區域自治這一政治現實上。我們不是不知道這其中的困難,也不是不知道這其中的風險。不過,清晰地將「民主+統一」確定為中國民主運動之理想政治目標;清晰地將民主轉型後的分裂與戰亂視為中國民主運動的一大失敗,恐怕唯有這種目標意識和危機意識,才會引領我們以極高的智慧、極高的理性和極高的策略去克服中國日益深重的分裂危機了。
三、幾點商榷
中國民運隊伍中,多年來流行著一種論點,即:「中國不民主,分裂不可能;中國民主了,分裂沒必要。」
對此,我一直不甚贊同。因為其必要與否,要有原主張分裂者來體認,我們主張統一者無需越俎代庖。何況,中國民主建國後,民族分裂、國土分裂的危機並不就自然消失,「沒必要」者對此似乎太樂觀了。而有無這分裂的危機意識,對中國民運的策略選擇是大不一樣的。
在兄弟民族的朋友中,也常聽到這樣一種論調:過去國民黨在民族自決上騙過我們(順便一提:維族的著名的精神領袖老艾沙沉任過國民政府的立法委員);共產黨後來也騙過我們,幹嘛今後我們就一定要相信你們?
對此,我則要說,無需相信任何人或任何黨派的信誓旦旦,而應當相信民主憲政的制度性力量和制度性保障。在今天的中國境內實現憲政民主制,並讓這個制度健康地發展和完善,而不是毀於民族戰爭的戰火,更不是讓今天在座的各民族的朋友來日兵戎相見,則有賴於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
四、向中共當政者喊話
最後我想對我們共同的對手,中共專制者說幾句話:
中國社會,目前已是危機四伏。民族分裂正是其嚴重危機之一。因此,如果你們真的不想國家四分五裂,那麼,從現在起,你們就應當同各民族的異議力量進行對話,尤其是不能關上對話的大門。譬如對不主張藏獨而主張充分自治的達賴喇嘛,你們早就應當與之作實質性的對話了,且對話越早進行越好。何況這個對話留給你們的時間已不多了。你們應當通過各族民族主義運動中的自治論者,去影響那些獨立論者。總之,應當通過他們內部的溫和自治勢力去影響其激進分裂勢力。而要做到這一點,你們首先就要將自己從一個迷信鎮壓的力量轉變為一個溫和的、改革的勢力。未來的中國民主政府,就像要繼承今天的中國政府對其它國家的義務一樣,對中央政府與兄弟民族對話之積極成果,包括其談判進程,也將毫無疑問地會給予繼承的。
總之,像今天召開的這種旨在促進中國民運中漢族朋友與兄弟民族朋友間的交流與溝通會議,十分必要。而要交流、要溝通,漢族朋友們旗幟鮮明地承認「民族自決權」應是其最起碼的前提。同樣,旗幟鮮明地提出我們的「民主+統一」的理想之路,也正是我們建立這種交流和溝通的目的。
末了,我想強調如下一點也許並不多餘:台獨問題,不屬於民族問題,因此也就自然不適用於民族自決權。但我們也要看到,台獨勢力也時常打出「自決」的旗號,並試圖在中國大陸的各兄弟民族的民族自決運動中尋求支持者和同情者。
2004-11-14 於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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