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奧運跨欄冠軍控告北京一張報紙及其網站、一間百貨公司,便用他跨欄的相片作為廣告,索賠125萬元。
《新京報》報道,劉翔在起訴書中稱,今年10月21日,該報紙封面出現了他跨欄鏡頭的圖片,並為中友百貨第6期購物節做封面廣告。此外,該期報紙的其他版面也使用了其肖像而未經他同意。該報紙的網絡電子版也刊登了這期報紙的封面。
劉翔起訴書稱,該報紙及其網站經營者、中友百貨未經他同意,且以營利為目的,擅自使用其肖像的行為侵害了他的肖像權。劉翔除要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外,還索賠125萬元。其律師解釋稱,這個數額主要是對劉翔名聲、社會評價的估計,同時也參考了近期“明星官司”的索賠數額。
劉翔的教練孫海平說,那期報紙出版前,該報社曾向田管中心表示,願出資用劉翔做封面。田管中心就此向劉翔征求意見,但被劉翔拒絕。
孫海平說,劉翔拿到奧運冠軍後,很多人都拿他的肖像用作商業用途。他們想通過此案表明一個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