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免費出國吃喝玩樂、再加上外快十萬元,讓一名女子答應擔任毒販「交通」,結果她攜毒入境時被抓,被判刑十年,反倒是一路「護送」她入出境的疑似毒販核心份子,因身上沒有帶毒,安然過關。回台」,她並不知道菸盒內的香菸,竟變成海洛因毒品。
但法官認為:「哪有這種好康代誌」,湯女帶回的香菸品牌,是很普通的洋菸,台灣到處有賣,幫忙攜帶兩條尋常洋菸,就能免費赴緬遊玩及獲取十萬元高報酬,實在不合情理,故不採信湯女辯詞。
判決指出,開設卡拉OK的湯女,去年6月12日前往緬甸仰光市,不僅機票有人負責,在當地住宿飯店、逛街、吃飯、按摩等開銷,也都有人打理,過了幾天逍遙日子。
後來湯女從綽號「董仔」男子處,拿到「兩條洋菸」,隨即於6月16日搭機返國,欲通過航警局安檢隊的查驗行李關口時,警方發現她行李中的兩條洋菸有拆卸過痕跡,進而查獲長條菸盒內的二十小包香菸中,夾藏三百多公克的二十小包海洛因毒品,湯女被捕。
湯女落網後,供出她從搭機出境到返台,都有楊姓女子等約三、四名男女同機來回,她們有的幫忙打理她在緬甸的花費,有人負責把「香菸」轉交給她、以及協助把菸藏放在她的行李袋等。
案經調查,確實有楊女等四名男女,從出境到入境都與湯女搭乘同一班機,但四人入境時,都未被發現身上夾藏海洛因,所以當時就全部安然通關,事後也無法將她們列為被告定罪。
全案只有湯女一人是被告,她二審被判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上訴後,近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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