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0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一百: 我是在2003年11月﹐從政治庇護申請上了移民法庭﹐在法庭上﹐法官判了我勝訴﹐而移民局的檢控官不服要上訴。而後我也收到上訴委員會的信﹐說移民局對我的案件不服已經上訴。上訴到現在快一年了﹐還沒收到上訴委員的判決消息。
問題是: 從政治庇護勝訴一年後可以向移民局申請綠卡(申請I-485) 轉換身份。但我現在還沒收到上訴委員會的消息﹐我現在可以在移民法官判決我勝訴一年後﹐向移民局申請轉換身份即是申請綠卡嗎?
解答: 不能申請調整身份。
根據8CFR 1003.30﹐只要移民局上訴﹐法官的決定就不是“最後的決定。”一年後申請調整身份必須是” 最後的決定”。
但我想程序上你申請了﹐如果移民局上訴勝訴了﹐你的I-485就作廢了。如果敗訴了﹐你才有資格申請I-485﹐但你已經早就申請上去了﹐不知移民局將如何處理﹐也許你要重新申請﹐也許不必重新申請。在面試時補交上移民局敗訴而未再上訴的証明。我還未經歷這樣的案子﹐不知移民局將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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