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日訊】原濟南市公交總公司一處長陳某,在她任職的11年時間裏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440多萬元人民幣。日前,陳某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據齊魯晚報報導,今年48歲的陳某,被捕前系濟南市公共交通總公司職工學校黨支部書記兼副校長,自1992年9月至2003年8月原任濟南市公共交通總公司財務處處長。
經調查,陳某利用管理公司財務工作的職務便利,單獨和夥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賈某共同貪污公697827.54元,陳某個人占有4457827.54元。
日前,陳某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賈某同時還犯有其他罪行,因此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