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日訊】“中央電視塔劫持人質案”昨日(1日)上午在北京海澱區法院開庭審理。蘇文東就是今年7月9日轟動京城的中央電視塔劫持人質案的犯罪嫌疑人,他被檢察官指控犯有綁架罪。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被告人蘇文東在法庭上滔滔不絕地辯解說,自己並沒有劫持人質。認為在中央電視塔一樓劫持人質,隻為引起媒體注意,以達到自己要求解決問題的目的。
蘇文東稱,他因妻子與兒子被公共汽車軋死一案到北京上訪,但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考慮到中央電視塔游人多,而且在那兒更容易見到記者,於是我就去電視塔打算跳樓自殺,以引起記者的注意。”
在法庭辯論時,公訴人指出,蘇文東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並用刀比劃,已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權,構成綁架罪。雖然他有自己的理由,但有問題可通過合法途徑解決。
出人意料的是,蘇文東在自我辯護時當庭背誦了《刑法》第239條。他認為該條款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構成綁架罪,而他不是以勒索財物為目的,所以沒犯綁架罪。
10時10分,法官宣布庭審結束,將擇日宣判。
據報道,今年7月9日12時許,山東淄博人、今年32歲的蘇文東在中央電視塔一層大廳內,持刀劫持年僅19歲的女實習檢票員孟某,以達到引起新聞媒體注意、解決問題的目的。
因涉嫌犯綁架罪,於今年7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刑事拘留,8月5日被逮捕。@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