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押作家世界之冠

趙達功、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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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訊】國際人權組織估計中國目前在獄的作家至少六十多人,中文獨立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有紀錄的為四十七人,他們大多數在二○○二年以來被捕,並有一半以上是網絡作家。

  獄中作家是「以言治罪」的文字獄產物,主要製造者當然是專制國家,但也存在于一些缺乏對言論自由權基本保障的半民主國家,甚至在傳統的民主國家也偶有發生。從世界范圍觀察,中國、朝鮮、古巴、越南等幾個殘存的自詡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大部分伊斯蘭國家,以及亞、非、拉一些軍事獨裁國家,都是大量產生獄中作家的土壤。在這些國家中,獄中作家往往也是持不同政見的「異議人士」和政治反對派。傳統的民主國家几乎不存在獄中作家,只有土耳其是一個異數。

至少六十多中國寫作者現囚禁監獄

  中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專制國家,因而中國的獄中作家人數也最多,如果不累計中國自一九四九年以來曾關押的人數,僅自八九民運以來近十五年內累計就有數百名之多。據國際上有關人權組織的不完全統計,中國的獄中作家目前至少有六十多人。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的獄中作家委員會(以下簡稱「獨立中文作家獄委」)目前收錄了四十七位獄中作家的不完整資料(參見《獄中作家簡介表》)。

  在中國,獄中作家幾乎都是因寫作和報道活動涉及比較敏感的政治時事或政治人物而繫獄,其中因在互聯網上發表(或自辦網站轉載)這類言論文字而被作為定罪和判刑依據的人數達二十六人,佔總數五成五。

  這些近年來頗為活躍的「網絡作家」往往也在傳統媒體上發表作品,但他們的知名以及因言獲罪則主要在於網絡活動。其中最早純粹由於網絡活動被捕的是四川省成都市的「天網」創辦人黃琦,僅因國外的異議人士在其網頁上登載了有關「六四屠殺」的文章,於二○○○年六月五日被拘留,引起輿論大譁,該案幾經反復,仍然在二○○三年六月五日以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5年徒刑,但也因此獲法國的《無國界記者》組織得第二屆「網絡自由獎」。

  「因網言獲罪」被判刑最重的個案,則是網絡作家清水君(真名黃金秋)於今年九月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達 年徒刑。

  新聞媒體工作者(記者和編輯)和學者因履行其職業而被定罪和判刑者九人,佔總數近二成。其中被判刑最重的是前新華社編輯吳仕琛,僅因把江澤民在中共十四大的報告稿提前透露給香港媒體,就被以「非法向境外人員提供國家秘密」判無期徒刑(後獲減刑至15年)。最近被捕的《紐約時報》駐北京記者趙岩也是被控以類似罪名。因撰寫帶有披露性的報道或學術文章被以不同罪名判重刑的有四人;記者高勤榮(12年)、姜維平(6年)和學者徐澤榮(13年)、拖乎提.吐尼雅孜(11年)。報刊主編因報道敏感事件而獲罪有廣州《南方都市報》編輯部三位主要負責人程益中、喻華峰、李民英。

  異議人士因創辦刊物而獲罪者六人,超過八分之一。浙江省的吳義龍、毛慶祥、朱虞夫、徐光四人因創辦宣傳「中國民主黨」的《在野黨》雜誌,就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5到 年徒刑。此外,北京的陳晏彬和內蒙的哈達也分別因創辦地下政黨刊物被重判 年。

獄中作家被控的幾類罪名

  在這些因言獲罪的受難者中,以「危害國家安全」(包括早期的「反革命」,下同)的罪名而被捕或判刑者高達四十二,佔總數近九成。其中不同的具體罪名的分佈(包括數罪並罰者)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此罪大部份刑期都在八年以上,最高刑期十五年)、非法獲取或泄露國家機密罪(包括非法向境外人員提供國家机密罪和間諜罪)、反革命罪(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反革命宣傳煽動、反革命破壞這是中國《刑法》在九七年修改前使用的罪名,屬於赤裸裸的政治化罪名)。其餘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名還有煽動分離主義、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等。值得注意的是,有關當局利用國際反恐的形勢,「與時俱進」地使用了「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的罪名,與「間諜罪」並罰,判決從越南綁架回國的前《中國之春》主編王炳章無期徒刑。

  此外,以非一般刑事責任入罪者五人,佔總數一成,具體罪名為貪污、行賄、受賄、詐騙、介紹賣淫、嫖娼等;這些個案是地方當局報復性的構陷加罪,只因以「危害國家安全」入罪證據太不夠,而改用其它罪名損害作家個人名譽。

  其中判刑最重的是新華社山西分社前記者高勤榮,一九九九年被以「受賄、介紹賣淫、詐騙」三罪並罰判處 年徒刑,據信這是因為他曾著文揭露貪污醜聞而開罪了某些當權者。

凡涉政黨學社活動判刑最重

  另一個典型的類似打擊報復案是針對的廣州《南方都市報》三個主要負責人程益中、喻華峰、李民英被分別以貪污、行賄、受賄的罪名逮捕和判刑,輿論普遍認為,這是廣東地方當局對該報揭露「孫志剛毆死案」和「隱瞞薩斯爆發」等敏感事件的打擊報復;在各界呼籲和上級干預下,三人獲減刑與釋放,該案的構陷性質更加顯而易見。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共性是;凡是涉及組織政黨或學社的「獄中作家」,基本都遭五年以上的重判,如一九九○組織「中國革命民主陣線」的陳晏彬(判刑15年),一九九一組織「自由民主黨」的胡石根(20年)和劉京生(15年)。一九九九年組織「中國民主黨」先後被判刑的秦永敏、王有才、吳義龍、毛慶祥、朱虞夫、徐光、孔佑平等七人(5至12年),二○○○年組織學習小組「新青年學會」的楊子立、張宏海、徐偉、靳海科等四君子(8至12年),二○○三年組織網絡政黨「中華愛國民主黨」的黃金秋(清水君);此外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刑期最長的「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京津黨部」負責人何德普(8年),判「分裂國家罪和間諜罪」的「南蒙民主聯盟」創始人哈達(15年),還有「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和間諜罪」被判無期徒刑的王炳章。

  獄中作家中有三人是少數民族:維吾爾族歷史學者拖乎提.吐尼雅孜,蒙古族作家哈達,回族網絡作家楊子立;都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都判重刑,前兩人更被分別加以當局在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經常濫用的「分離主義」、「分裂國家」等罪名。吐尼雅孜是日本東京大學博士生,由於他在回國探親時收集有關新疆地區民族關係的歷史資料,發表的文章涉及歷史上民族分裂問題,就被以「煽動民族分離主義和非法獲取國家機密」兩罪並罰,判刑11年。

  在四十七位獄中作家中,被捕最早的是湖南省《瀏陽日報》前美術編輯喻東岳,於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因污損天安門城樓上的毛澤東像,與他的兩位同鄉朋友一起被當時在廣場維持學運秩序的學生糾察隊扭送至派出所,同年八月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破坏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的罪名重判達20年,送回湖南省服刑至今,已系獄達15年多。他那兩位也遭重判的同案朋友已先後獲釋,因此這位已被虐待折磨至神經失常的前編輯成為目前受刑最長的獄中作家。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至今羈獄的作家大部份是二○○二年以來被捕的,這是江澤民和胡溫新領導人權力交接的敏感時期,說明中共當局對言論控制加緊,同時亦說明了新上台的胡錦濤、溫家寶在打壓傳媒,鉗制言論的政策上決不比前任江澤民心軟,甚至由於高科技訊息技術的日新月異,中共第四代領人為控制網絡訊息,其打擊異議言論的力度更比前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才會有大批網絡作家被捕判刑的現象。

  文提到的中國獄中作家有的曾數度入獄,如果平均計算,每位獄中作家失去人身自由的時間肯定超過十年。而相比文革結束後,中國四分之一世紀時期因言獲罪的總人數,這只是很小一部份。可以說今日中國仍是秦始皇、雍正乾隆的文字獄中國。

──轉自《觀察》11月號(//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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