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8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透露,今年一至十月,全國新增超期羈押四千八百七十七人,加上去年未糾正案件,總共超期羈押七千零六十四人。由於超期羈押嚴重侵犯當事人人權,最高檢鎖定問題最嚴重的廣東、河北、山西三省,實施每週通報制度。
據法制晚報報導,中國整頓超期羈押案件的工作已經獲得初步成效。截至10月底為止,包括北京、天津、遼寧等二十二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實現公、檢、法各辦案環節無超期羈押。同時,在全國範圍內,已經杜絕長達三年以上的嚴重超期羈押案件。
最高檢發言人張仲芳表示,去年未糾正的超期羈押案件主要集中在廣東、河北、山西,為督促三省有關辦案機關儘速糾正超期羈押,最高檢從本月1日起,要求廣東、河北、山西每週向全國通報糾防超期羈押情形。
中國最高檢檢察長賈春旺曾經要求,對超期羈押情節嚴重涉嫌職務犯罪者,依法嚴肅查處。去年十2月及今年3月,海南及貴州省檢察機關分別對該省檢察環節發生嚴重超期羈押問題的責任人員,具體追究責任。
另一方面,為了建立糾防超期羈押的長效機制,最高檢正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起草「預防和糾正超期羈押的若干規定」,希望從根本解決超期羈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