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箱物件遺失 香港七成銀行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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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倖嫚香港15日電)保險箱不一定保險。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今天公佈一項調查顯示,本地銀行保險箱免責條款不合理,有七成受訪銀行表示,如果保險箱內的物件遺失,銀行不會負責。

消委會成功訪問了二十一家有提供保險箱服務的銀行,其中十八家銀行不會為客戶存放的物品買保險;十六家表示不會為保管箱的物品負責;只有五家表示,如果因為是銀行的疏忽,會作出賠償,賠償的金額是一年的租金,或者一千港元。只有一家沒有提到賠償上限。

消委會建議市民,可以用家居保險形式,為保險箱的物品購買保險以及保存單據,以作索償之用,銀行也應該為保管箱購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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