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胡國興法官承認在立法會選舉過程中犯了一些失誤,他在中期報告提出一些措施,改善日後的選舉安排。
主要建議包括:
‧選管會將詳細檢討票箱和其他選舉設備的設計。日後,新設計的設備將經過多方面的充分測試,包括在真實環境中試用;也需要考慮加強選舉事務處的內部監督及分層管理;
‧有需要檢討投票站與中央指揮中心之間的傳訊機制,以及供應選舉物資和設備的後勤服務及應變措施,也應特別制訂全面應變計劃,處理突發事件;
‧考慮派更多高級人員主管中央統籌中心,以便更有效處理緊急事故;
‧須檢討揀選投票站的準則,確保當投票人數大增時,所揀選的場地足以容納大量的選民;
‧可能的話,構思一些方法來提高每小時投票人數和選票結算表的準確性,並考慮是否需要借助外界專家協助研究;
‧為避免誤會,以及過分倚賴投票期間每小時公布的投票人數,日後的選舉應加入明確的字句,說明數字僅供臨時參考之用;
‧選舉事務處有需要重寫為投票站主任出版的工作手冊,以便完全符合選舉法例和選舉指引的規定;
‧需要加強對投票站主任和票站人員的培訓,使他們對選舉法例和選舉指引有更充分理解。
胡國興表示,選管會也建議,應考慮是否需要尋求外界專家繼續跟進報告提出的建議。選管會仍在調查餘下的投訴個案及事項,包括電腦報數系統的失誤問題,並在12月向特首董建華提交的最後報告中一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