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日訊】我上小學時,政治課叫“修身”。記得有“每天早晨入廁一次”、“見了生人不畏縮,也不羞澀,很是喜歡”…。初中時期,抗戰勝利,政治課叫“公民”。那時太貪玩,學過就忘。上高中時,剛解放,政治課印象深的是關於“國家”的概念。此前,我以爲這片被蠶食的桑葉形土地和四萬萬五千萬同胞就是“國家”。政治課明確了“國家”是軍隊、警察和法庭,簡言之,“國家”就是政權,是一部機器。真是聞所未聞。轉而一想,魏、蜀、吳三個政權對峙就叫三國。“國破山河在”(春望 .杜甫),山河依舊,李唐政權風雨飄搖。“夜奔”中的林沖自歎“有國難投”,他沒去歐美,只是從開封發配滄州,又投奔梁山。“有國難投”是想爲宋政權服務,被逼無奈,走到宋政權的對立面。於是豁然開朗,從此把“國家”與土地、民族、文化和歷史分開,把“國家就是政權”牢牢印在腦子裏,並且,樹立了“愛國就是愛政權”這一明確的概念。
不過,後來又碰到愛“祖國”,便覺說不通。英語“motherland”直譯似乎是“母親的土地”,與政權不搭界,和中文的“祖國”不對等。“祖宗”是先人,“祖籍”是老家,是先人定居的地方。那麽,“祖國”應該是指祖宗面對的那個政權。哪個政權?是秦?是漢?是大明朝?是大清國?或是泛指一切被打倒的政權?很不明確。顯然,熱愛祖宗面對的那個政權是一件無所適從的事。祖宗不可能給我們留下“國家”,留下的是土地、民族、文化和歷史。蘇聯影片“攻克柏林”中的煉鋼工人伊萬諾夫參加了紅軍,面對德寇高喊:“爲了祖國,爲了史達林,烏拉!”他說的“祖國”絕非沙俄政權,而是蘇維埃政權,是現政權,爲什麽譯成祖政權?祖代表逝去,國是政權,“祖國”就是逝去的政權。在我們這片土地上,政權更疊,歷來是刀光劍影,血肉橫飛,所謂槍桿子裏面出政權。愛“祖國”意味著愛逝去的政權,是遺老、遺少心態,且無可操作性。
再者,哪些行爲可視爲“愛國”,也使人頗費思量。例如,去天安門看升旗算不算“愛國”?不好說。據北京電視臺“第七日”欄目報道,幾位元元來京的旅遊者,在天安門看罷升旗,時間尚早,信步來到某胡同,順手推走一輛自行車,被早起的居民扭送派出所。這幾位看升旗的人豈不是給政府添亂?他們看升旗和免費看演出沒什麽兩樣,算不上“愛國”。由此,不禁想起魯迅先生的“祥林嫂”。祥林嫂訴說阿毛被狼吃的事,周圍的人邊聽邊落淚。然而,憑幾滴眼淚就說她們善良,極富同情心,未必準確。我沒出過國,不知華盛頓市每天是否也有很多美國人,眼含熱淚,看星條旗冉冉升起?如果沒有,是否說明美國人不如中國人“愛國”?美國人把美國國旗印在褲叉上覺得時髦,這大概是兩種文化的差異。我們中國人愛面子,重形式,因此才有:眼含熱淚看升旗的人多,無償獻血捐獻骨髓的人少。搞形象工程,搞慶典,公費出國“考察”花的錢多,義務教育經費少。舉手宣過誓的人多,撈權、撈錢的人不少,寫過檢查、表過態,表示永不翻案的人不少,嘴對著心的不多。 據媒體報道,某外國遊客,身著中國製造的文化衫,背後印有“中國人十告誡”(不要圍觀外國人等等十條注意事項),走在南京街頭,被市民扭送派出所。這位老外莫名其妙。其實,道理簡單。此衫穿在我中國人身上,屬於自我提醒。可是,穿在你老外身上,看在我中國人眼裏,便覺耿耿。在我們中國土地上,你憑什麽告誡我?一股祖傳的、有中國特色的“愛國”之情,自丹田直沖腦門兒。這些市民的行爲算不算“愛國”? 1976年,天安門廣場發生“四五”事件,那些悼念周恩來並對當時的政治形勢強烈不滿的聚集人群,被埋伏在中山公園裏的工人糾察隊一網打盡。聚集群衆與工人糾察隊,誰愛國? 八九年春夏之交,天安門廣場絕食靜坐者,以和平方式要求中央痛下決心,懲治腐敗。六月三日深夜,最高當局動用坦克、機槍,製造了震驚世界的大血案。那些倒在血泊裏的、被捕入獄的鬥士們與下令開槍者,誰愛國? 反腐鬥士被鎮壓,十五年過去了,腐敗現象是收斂了,還是更加肆無忌憚了?今日之域中,貪污受賄、賣官鬻爵、國資流失、攜款外逃、魚肉鄉里、橫徵暴斂,觸目驚心,比比皆是。弱勢群體被逼無奈,踏上漫漫上訪路,雖是悄悄出村,仍躲不過尾追堵截。我曾多次親眼目睹上訪者在紀檢委門前、國土資源部門口,被工作人員推推搡搡,一旁是數輛警車伺候。更有以死鳴冤,以醒世人者。雖說是初級階段,可畢竟是“社會主義”,是“人類共同的理想”,如此國象,豈不叫人寒心泄氣?
很多時候,愛國就是愛政權還不夠,還須與最高統治者“保持一致”才行。譚嗣同被害於菜市口,康有爲流亡日本,他們愛大清政權,可是他們不與“老佛爺”保持一致,他們就是“奸臣”“亂党”,不除之,國無寧日。貴爲天子的光緒皇帝,他愛不愛大清政權?因爲不和“一把手”保持一致,而被軟禁,死得不明不白,成爲疑案。國體由帝制改爲共和,仍出現劉少奇、胡耀邦、趙紫陽,接二連三的“光緒現象”,令我中華民族在地球村中,面對外姓村民,汗顔、尷尬、自慚形穢。在“共和國”中,誰與最高當局不保持一致,將被冠以“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頭銜,或流放,或入獄,或殺頭。然而,放眼世界,哪個民族與其最高當局保持一致,都是一種冒險。上世紀,大和民族與他們的天皇保持一致,爲天皇效力、爲天皇盡忠,從而在亞太地區犯下滔天罪行,招來兩顆原子彈。他們說,這屬於防衛過當。其實,這就叫“匹夫有責”。保持一致理當承擔責任,不論哪個民族都如此。日爾曼民族與他們的元首保持一致,歐洲才發生了滅絕人性的大屠殺。西德總理勃蘭特在訪問波蘭時,沈痛下跪,震撼人心。他是代表日爾曼民族承擔歷史責任。這一跪,顯示的是懇切、人性。近鄰,北朝鮮人民,先是和他們的“生身之父”金日成保持一致,欲拯救“水深火熱”中的南方同胞,至使中朝兒郎死傷數十萬。今天,又和“總設計師”金正日保持一致,強忍凍餓,愣造核彈。一位中層幹部,曾去北朝鮮訪問,回來後他說:“您猜怎麽著?窮傻啦!” 留在大陸上的中華民族選擇了中囯共產黨,並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發生了一個接一個的政治運動。肅反、反右、大躍進、大饑荒直至文化大革命,打、砸、搶、殺、焚書、鬥儒、毀文物、滅文化、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既無天災肆虐,也無帝國主義侵擾,安安穩穩,自我浩劫了十年。“保持一致”是不是罪魁禍首?極少數不保持一致者,如張志新、遇羅克等,先被“保持一致”的群衆批鬥,再被國家處死。紅色恐怖籠罩中國大地,九億(當時人口)人民幾近瘋狂。大幕落下,四人買單。可以斷言,這筆帳算錯了!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怎麽會被四人玩於股掌長達十年?人民的頭腦、思維上哪兒去了?被“保持一致”給弱智了——大和民族、日爾曼民族、北朝鮮人民都未能倖免。 把“保持一致”作爲“愛國”標準,實大謬也。
2004年9月18日 于紫竹橋畔
──轉自《北京之春》11月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