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紫吟編譯報導)柏斯一名男子在去年撞死正穿過馬路的十歲女孩潔西卡•米瀚(JessicaMeehan)的一年後,被以危險駕駛罪起訴。
據澳新社報導,西澳警方重大車禍調查員以傳票的方式,對這名來自Carramar的20歲的男子提出起訴,控告他危險駕駛,造成死亡。
警方說,在去年8月8日的下午,當這名男子在Clarkson的Marmion大道上駕駛時,撞倒了潔西卡。
這名男子已承認有罪,並對他在駕駛時身體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法律極限的三倍,並無照駕駛的指控供認不諱。
他被罰款1700澳元,並且在兩年內不許駕駛。
潔西卡的死亡促使州政府決定今年在議會法律中增加被稱為「潔西卡法律」的新法律。該法律將確保酒醉駕駛者在殺害或造成他人殘廢後,自動被假定有罪,除非有證據能證明他們無罪。
有關新法律的法案已提交議會委員會,委員會將於本月晚些時候提出反饋意見。
這名男子將於10月13日在柏斯法院出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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