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廉政公署於10月11日就搜查香港報館案上訴被駁回後,在過慮過律政師的意見後,廉署昨日發表聲明,決定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聲明指出,月初上訴庭的判詞己澄清有關就搜查及檢取新聞材料的法律要求,極詳盡及具說服力,對日後執法機關處理新聞材料上將提供有用指引。
昨日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公開場合中指出,法例是保護新聞自由,並非限制新聞自由,對廉署的決定,不會開執法者可以隨時搜查新聞機構的先例。
記協執委麥燕庭表示,就案件原訟庭及上訴庭對執法機構搜查新聞資料存在很大分歧,有關法例疑點仍在,判決於上訴庭對日後下級法院可成為參考理據,她坦心今次事件會成為先例,威脅新聞自由。她促請當局盡快修改有關法例,並表示將約見保安局及民政事務局,以保障新聞自由。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廉署不上訴反映法律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仍欠具體清晰演繹,以後恐會出現行政機關的刑事審查權,這比危害新聞採訪自由具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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