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0日訊】(中國輿論監督網報導)日前國內一家雜誌社記者給李新德發來郵件,其中提出了8個問題,李新德逐一進行了回答,下面是回答記者的全文。
記者:請您簡單介紹一下“中國輿論監督網”的情況。
中國輿論監督網任記者調查欄目的主持人,只是寫寫文章。對於網絡我非常的很陌生。 反腐敗網哨的站長是我的好朋友,在他的幫助下,我逐步的懂得了怎麼上傳文章和圖片,我們也因此成為了好朋友。
我清楚的記得,我以前寫的〈村支書動輒開槍,眾村民日夜難安〉的文章正是通過網絡傳遍了祖國大地,被很多的媒體轉載。我認識到,現在的記者如果不會使用網絡技術,就等於戰士手中少了有利的武器。網絡讓我的眼界更加開闊。
記者:我從有關資料中了解到,“中國輿論監督網”自成立以來,尤其是在“下跪副市長”被曝光後,收到的舉報信件不少。對於這些信件你是如何處理的?“黃金高事件”中,人民網在發布他的信前,是派人調查過情況的,你在網上披露的信息也會經過調查核實嗎?是如何進行的?
李新德:我寫新聞稿子的原則是:用證據說話。當接到網友的投訴後,我會和你們記者一樣,(我以前也是中央某報社的記者)先審查起是否有新聞價值,然後看一下投訴信中的內容裡提到的相關證據是否已經提到(如判刑要有判決書,拘留要有拘留證,欠款要有欠條等),如果信中提到了,那麼就要向投訴者要,缺一樣,就要少寫一項,如果整個投訴書沒有證据佐證,那麼就乾脆棄置不寫。有一些證據他們沒有,我就指導他們怎麼樣通過其他途徑和辦法搞到,當然是主要證據,這在我寫的稿子裡經常碰到,如〈18戶農民奪回了土地命根子〉一文,太和縣政府造假文件坑害農民,而農民是個弱者,面對政府的假文件竟束手無策。我一邊指導農民索取證據,自己也先後調查了8個鄉鎮。稍有些常識的人都知道,文件是要存檔的,尤其是涉及到31個鄉鎮、幾十萬畝土地的問題,鄉鎮竟然沒有存檔,最後我去該縣檔案局調查,終於查清了問題。真的文件檔案局裡有,而假的文件沒有存檔。在中級法院開庭之前,我告訴農民一定要保密,在法庭質證的時候突然拿出了證據,最終使政府一敗塗地,農民大獲全勝。當地的農民獲賠總額達20萬元,來以生存的土地又回到了農民手中,(扣去2年的農業稅,得到17萬),這個題材被中央台後來播放了(當時焦點訪談聯繫,我告訴他們,新聞30分已經到了現場)。
寫輿論監督的稿子,不懂法律不行,為此,我參加了3年的學習,獲得了法律大專文憑,尤其是一邊學習,一邊實踐,受益匪淺。這對我寫稿子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如2003年,濟寧如意集團的一個保安被打,法醫鑒定為重傷,法院對那個罪犯判了個:判三緩四,而且判決賠償3萬多元。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重傷害應該在3─7年,就是最低實刑也應該是三年,那個罪犯根本沒有緩刑的條件。為此我去了濟宁,那個區的政法委書記把審判長找了過來,他被我問的啞口無言,最后說:我們檢察院已經抗訴了,這個案子要重新審理。由於輿論的監督,最終使受害者獲賠近14萬。
問:在“下跪副市長”事件中,受害人曾一個人四處檢舉1年半時間,並給許多知名媒體反映過情況,只有你回覆了她的信件,並促使事件得到解?
觥D憔醯檬欽廡├教宓男攣琶脅還唬?故悄愀?杏縷闢炕蚴瞧淥???(這一段你發了亂碼。李新德注)
李新德:你是記者,我也在報社當過記者,我之所以離開報社,就是因為我寫的稿子也經常被槍斃,沒有什麼理由,即使你的證據再鐵也不行。再者,我也是個上訪者,我十分的理解上訪者的心情。
我多次告訴採訪我的記者,一個人,當他要做一件轟動的事情決不會心血來潮,反正我不是。歷史上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比如黃繼光、雷鋒等。他們英雄行為都有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當你提問,他為什麼會這樣做時,你就應該了解他過去的經歷。我1960年出生在部隊,我的童年是在那裡度過的。我的父親在解放前只是一個短工,解放了,我的父親參加了抗美援朝。目不識丁的他是在部隊的培養下成長的,我童年的時候經常听他向我講訴對党的恩情。
一件事情讓我終身難忘。一天爸爸和我拉起了家常說:當他從朝鮮戰場上回國后,曾提出要回家鄉務農,場站的趙政委問他:你的家里還有老人嗎?爸爸回答:父母早就去世了。趙問:有什麼財產嗎?有一間房子(我隨父親70年專業回原籍,看到了這一間房子只有7個平方的茅草房)。政委很乾脆的說:留下來吧,部隊更需要你!這是一個政委和一個戰士的對話,沒有銅臭,完全是階級兄弟的感情。每當想起這段故事,我都會非常的激動,淚水也會留下來。
我就是在父親這樣的教育下成長起來的,黨和毛主席的恩情已經深深的扎根在我的心裡。
我很知足,因為黨和人民給我的很多很多,而我自己做的很少很少。我的生活比起父親的過去已經強了百倍,我有什麼理由不去為人民多做點好事情呢。
我曾告訴過來採訪我的記者,要想發財就別幹記者,要幹記者就不要去想發財,否則你就會走彎路,用我父親的話說:你的思想千萬不要發叉!否則就會被人民拋棄。李信就是思想發叉的人,他的下場是罪有應得。
問:從6月10日在“中國輿論監督网”發表“下跪副市長”的稿件,到7月26日李信被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逮捕,前後只有46天時間,這與受害人檢舉1年半而無果的事實形成強烈對比。你能分析一下你和你的網站在其中起了什麼樣的作用?
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我後寫了題為:〈他們害怕光〉,我認為這個題目就可以回答你的問題。因為貪官污吏都是搞陰謀詭計的人,他們是夜裡的強者,他們所做的事情就是害怕被曝光。
李新德:受害人李玉春之所以告狀一年半多沒有結果,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們的司法機關和黨政饑關已經嚴重的脫离了群眾,麻木不仁。同時我們的體制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李玉春曾去過山東省檢察院報案說:李信為了堵住我的口,給了我100萬封口費,我把帳號告訴你,請你們快一點查封,否則,李信會利用權力拿走而檢察机關對于李玉春的舉報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李信的本事的确很大,他動用了濟寧市中級法院,把存在李玉春帳戶上的100萬輕而易舉的拿走了。這說明什麼?說明我們的司法机關已經到了非整頓的地步了。他們這些人嘴里說自己是人民的公僕,實際上他們是騎在人民頭上的大爺。
我的網站發表了〈下跪的副市長〉一文,之所以在46天就把李信打到了,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借助了网絡的力量。現在是互聯網的時代,隨著它的不斷的發展,人民的聲音也在這塊天地裡不斷的得到回應。這對於我國的民主建設有著及其重要的意義。它的快捷、便利是平面媒體無法比擬的,只要管理得當,我們可以相信今後會有更多的“李信”通過互聯網被暴露在陽光下。
記者:你現在是幾家平面媒體的特約記者,在新聞圈,特約記者有時指的就是沒有正式記者證的“非正規軍”,你的“中國輿論監督網”也是一個民間網站,而你卻在做輿論監督的工作,並且監督的對象往往是那些有權勢的人物。你的動力是什麼?
李新德:我剛才已經講過了,不妨在此重申一遍:我的父輩就是個無產者,我當然需要物資享受,但我更注重的精神上的快樂。我曾無數次的告訴我的兒女,我沒有什么財產留給你們,但我會把精神財富留給你們,讓你們受益終身。
我也曾告訴前來采訪我的記者:我們共產党人從來都不謀求自己的利益,她以人民的利益為第一生命,我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回答那些對我們黨抱有惡意並對我党進行誹謗的人,共產黨人有能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不會因為出了李信、張信而垮台,因為我們黨知道,只有除掉李信等貪官,我們的隊伍才會更加純潔,人民才會更加擁護我們。
記者:在你這些年的輿論監督過程中,你遇到的最大的阻力來自哪裡?如何克服?
李新德:用网絡進行輿論監督可以說是一個新事物,我們黨內有很多的人不太習慣,他們已經習慣了對人民指手畫腳,對一個民間网站的批評除了不屑一顧外,還有憎恨。
我們的党是執政黨,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有權力來監督他們,一個執政黨,一個人民政府害怕人民的聲音,他就不是人民喜愛的黨,也不是人民喜歡的政府,長此以往的脫离人民,就會被人民所拋棄,這決不是危言聳听。我們的黨中央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也相機出台了相關的決定,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以胡錦濤為首的黨中央的領導下,我們的黨會更加團結,我們的國家會更加富裕,我們的人民會對前途會更有信心。
記者:你認為網絡輿論監督的優勢和劣勢是什麼?
李新德:網絡輿論監督的優勢應該是方便快捷,這是傳統媒體不能比的,他省略了報刊雜誌的印刷過程,在很短的時間內甚至在幾分鐘內就可以把要發布的消息在極短傳在遍世界,這一點人們已不否認。
他的劣勢是由於網站的管理相對滯後,使得生成後的網站魚龍混雜,由此帶來的弊病頗多,比如,公信力差,小道消息多,有的內容不健康,還有色情以及反動的東西。
記者:“中國輿論監督網”從6月10日發表“下跪副市長”一文後,被封殺了三次,是哪些力量在阻止你?瀋陽的“中國民間舉報網”成立一個多月就被叫停,有關部門的理由是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舉報受理屬國家的政府行為、司法行為和權利機關的法律監督行為,個人無權受理公民舉報,更無權對舉報內容進行核實。以電子郵件形式接收群眾舉報信息並轉交有關職能部門,屬違法行為。
李新德:中國輿論監督网确切的說,先後已經被封殺了四次,第一次是李信親自指揮、由他在濟寧公安局工作的弟弟李峰組織實施。第二次是李信被雙規以后,被濟宁方面派人封殺的,這說明什麼?說明我們党內的腐敗分子的存在不是孤立的,他們已經形成了一個關繫網,另一方面也說明我們的反腐敗任重道遠。
濟寧的網友告訴我,現在的山東省省長韓禺群,曾擔任濟寧市委書記,隨著李信被逮捕,王均生自殺(政府發布的消息稱王是心臟病復發而死),濟寧的政界由此動盪起來,這不能不讓韓禺群有所觸動。可以想像的到,山東省的某些領導動用權力封殺我的網站也就不難理解了。
關於中國舉報網被封殺一事,我是堅決反對的,因為中國舉報网是一家合法的網站,他不但辦理了工商登記,而且還在公安機關進行了備案,如果中國舉報網違反了法律規定,有關部門應該按照程序進行處罰,而不應該不問青紅皂白的進行封殺,他們的這種做法是非法的,是對法律的藐視,已經侵犯了中國舉報網的合法權益,據悉,中國舉報網在9月16日就已經將向法院提出訴訟。
以上寫了這麼多,你可以取捨。另外我的網站上也有許多其他的內容,你可以參照使用。
寫的匆忙,沒有校對,你自己在使用時糾正吧。
祝你們的雜誌蒸蒸日上!
中國輿論監督網 李新德(//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