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3日電)台灣台中市調查站破獲偽藥集團,其中有黃姓藥師及羅姓藥商涉案,衛生署今天表示,如果二人罪證確鑿,將觸犯藥事法相關條文,受到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最高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的罰鍰,最重可吊銷藥師及藥商執照。
衛生署藥政處長王惠珀表示,查緝偽禁劣藥是今年的重點工作,今年迄今查到四十一件,有十二件已移送法辦,其他也在積極處理中。
偽劣禁藥事件頻傳,民國九十一年衛生機關查到二十七件,九十二年查獲三十件,這次台中調查站破獲的偽藥集團,抄獲偽造的陽痿藥「威而鋼」、減肥藥「諾美婷」、鎮靜劑「使蒂諾斯」等暢銷的醫師處方藥二百六十萬顆,市價逾三億元,規模之大歷來罕見。
王惠珀指出,今年4月「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對於製造銷售偽禁劣藥加重刑責,累犯可被處最高十二年的有期徒刑,如果醫療專業人員知法犯法,可被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旦執照吊銷,終身不得再考。
王惠珀提出忠告,藥房藥局切莫貪圖便宜而購入來路不明的暢銷藥,淪為偽藥集團的幫兇,民眾不可未經醫師處方,自行至藥房購賣處方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