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6日訊】﹝亞洲時報 雲帆撰文攝影﹞胡錦濤長大的泰州的吏治水平和廉潔程度,近年成為百姓和外界關注的焦點。有人相信,某些官員可能曾將一些集體國有企業「低價」買給「自己人」,然後再讓開發商從他們手上高價將地皮買走。另外,今年該地還出現了一樁560萬(人民幣,下同)不肯賣,卻要以119萬成交的咄咄怪事。
中國內地2001年前後開始的「國有集體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讓無數的國有資產流失,同時也造就了許多新一代的大富翁。
姜堰鎮主管建築市場開發和農民公寓開發的副鎮長李斌是一個當地的風雲人物。1997年的時候,他就已經是原姜堰區區委委員。
姜堰市姜堰鎮是一個城中鎮,因為地理位置特殊,該鎮書記一直是該市的市委常委兼任的。姜堰鎮原來的鎮黨委書記莫鵬程升為姜堰市副市長,分管全市的建委、國土、計劃和監察局。有當地百姓認為,該人以前和李斌私交甚好,李目前的副鎮長的職務就是莫一手提拔的。
據指出,莫的幾個親戚全部升了官,其中,他的一個弟弟原是一般職員,現在也已經是姜堰市蔣垛鎮黨委書記。李現在不但有權而且還有錢,他現在還是姜堰市正亞房屋開發有限公司的董事長(2000年的時候,該公司的前身是一家裝飾工程公司,當時也是以改制的名義賣給了李斌)。不知為何,後來這個副鎮長還將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李彬,但官場上該人還一直叫李斌。
從2004年年初姜堰市姜堰鎮下發的姜發22號檔上,就可以看出李斌(彬)分管的職務與他從事的第二職業--建築有著很大的密切關係。
2004年6月30號正式簽定合同,江當日將所有款項全部交齊。而就在江不斷找國土局要求對方辦理最後交付手續的8月初,李鎮長又將國土局告上了法庭。原因是李拿出了2002年2月26日和國土局關於該市場的一份轉讓「合同」。該「合同」已經被改得面目全非。並且那合同上連國土局的公章都沒有,只有國土局局長吳子玉的簽字。最讓人不敢相信的是,現在拍賣到560萬的市場竟然以119萬私下轉讓了。
2004年8月10日做為縣一級法院的姜堰市人民法院,本來沒有權利對如此巨大的訴訟標的進行立案而要移交泰州中院的,但該法院還是在上面官員的招呼下進行了立案,並採用了簡易程式在短短1個多月內進行審理終結。
該院判定李鎮長勝訴,也就是說560萬的土地119萬就賣了!而且李鎮長就一直沒有交納過那119萬元轉讓款。
讓人想不通的是,既然李鎮長有合同為什麼在掛牌拍賣前,他為何不提出異議?為什麼他還參加了拍賣,並且還將價格抬到了560萬?法院在違規審判時為什麼不通知作為利益第三方的江元山?
另據瞭解,江元山目前還在為此事四處奔走,並且他560萬的鉅款和國土局的近90萬元的違約金目前是一分錢都沒拿到。
除了李彬外,中國江蘇省泰州轄下姜堰市一家出租車公司的陳女士,也是一位平地而起的女千萬富翁。
風韻猶存的陳女士現年雖然38歲,據說其年輕時「頗有幾分姿色」,就是現在也是姜堰官場的一名社交名人。陳女士20歲時就在政府部門當一名普通職工,據稱因為得到當時姜堰鎮黨委書記陸某(現在的姜堰市人大副主任)的青睞,馬上官運亨通。陳女士在1990年代初期就出任了姜堰城汽車出租公司總經理。
外面一直有不少關於陳女士和陸書記之間的傳聞,陳女士的丈夫和其在前幾年就離了婚。離了婚後的陳女士一直沒再嫁,不過她活得更加的自由和瀟灑了。
2002年姜堰市為了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集體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指示,該市準備將一家計程車公司進行轉讓。該公司當時不但有一下屬賓館還有一數千平方米的四層大樓,該大樓被租給一家五金公司,年租金就達35萬元,掛靠該公司下面的100多輛計程車每年還要交納20多萬元的管理費,再加上該公司10幾間門面房每年10多萬的收入,該公司絕對是一塊大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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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心動的是該公司地處姜堰市的市中心,整個公司大院佔地3000多平方米。按照有關政策對於那些將要安排「下崗」的職工只要100萬元左右就可以終身買斷他們的一切。
按照有關單位對該公司整個資產的評估,該公司價值230萬。而在有關市鎮領導的安排下,「本著對企業以後發展負責」的態度,該公司以230萬轉讓給了陳女士。事後,有另一名職工張山海(化名)聲稱,他曾和陳女士一起競標,並出了390萬的高價,可是,張還是沒有佔到上風。
後來張山海四處上訪告狀,但是還是沒有一點作用。2003年的12月該公司成功改制給了陳女士,還將公司改了名。
2004年9月,該公司的部分地盤(大院包括賓館部分)作價680萬轉讓給了一家房地產開發商,而那座數千平方米的五金大樓和200台計程車的營運手續最起碼價值五六百萬。如此一來,這個「朝中有人」的陳女士一下子發達了。
泰州地區姜堰市是胡錦濤的小時候的戶籍所在地,也是他母親的娘家。現在他父母的墳墓就在該地城東;不過,胡錦濤父親在文革中被該地革委會錯誤打倒,後來又遲遲不讓平反,胡已經26年不回該地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