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2日訊】奧運會男子體操全能金牌得主保羅-哈姆 (Paul Hamm) 將保有其金牌。這是位於瑞士洛桑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10月21日作出的裁決,從而駁回了韓國體操運動員梁泰榮 (Yang Tae Young) 的上訴。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團駁回梁泰榮上訴的依據是,根據奧運規則,任何與聲稱的裁判錯誤有關的異議都必須在競賽期間當場提出,而韓國代表團在雅典賽事期間卻未能做到這一點。
仲裁團表示﹕“倘若官方作出的是另一種裁判,那麼無人能夠知曉問題所涉及的競賽最後結果會是怎樣”,一個不同的結果會是“投機性的東西,而無法確定”。仲裁團強調,國際體操聯合會 (Federation of International Gymnastics)“試圖說服保羅-哈姆將其金牌轉與梁泰榮的做法沒有依據”。
據賽後的調查顯示﹐裁判在評分時犯了錯誤﹐將原本應該給韓國選手梁泰榮的分數給了其他人﹐使得梁泰榮的總分低於保羅-哈姆﹐使梁泰榮失去了本該屬於他的奧運男子體操全能金牌。
保羅-哈姆表示:“這是一個偉大的日子。我為能成為奧運會男子體操全能冠軍而感到無比自豪。我要感謝許多曾經孜孜不倦地幫助及支持我的人。其中有一些做出了不凡努力的人,我應當公開致謝,他們是我的家人、我的經理人、我的律師及美國奧委會及其律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肯定了我內心一直以來的感覺——那晚的冠軍是我,我是奧林匹克全能金牌得主。我竭盡全力地比賽,並遵守了所有規則。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也持這樣的觀點令人感覺很好。我將放下這次紛擾,以一貫的正直與自豪方式,繼續像一個世界級奧運體操運動員那樣表現和比賽。”
美富律師事務所的 Kelly Crabb、Max Olson 和 Jim Maniscalco 代表保羅-哈姆於2004年9月27日出席了在瑞士洛桑的裁決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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