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1日訊】(中國輿論監察網報導)2004年10月15日,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五里堡居委會的居民王明龍又來到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打聽弟弟王明喜的情況。王明喜是原五里堡居委會的書記,2003年被人舉報貪污巨額公款而被捕,今年8月6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但兩個多月過去了,判決結果遲遲沒有下達。
「搶房」風波
五里堡居委會早在1993-1995年間就進行了舊村改造,居委會與村民達成協議,拆遷一套舊居民房,還其一套新房,並估算新舊房的成本,互相補足差價。五里堡居委會的王郡祿副主任稱其為「拆一還一,互找差價」,三年間安置了兩百多戶居民,沒有發生過糾紛。
2001年3月13日,五里堡居委會與剩下的28戶居民簽訂舊房改造安置協議,但這份協議與數年前的協議頗有不同,這次的協議約定,居委會拆遷居民住房一套,還建小區住宅樓兩套或者三套。王明龍認為,還建套數不一是居民對抗態度決定的,態度強硬的就可以得到兩套甚至三套住房,而「老實一點的」只還建一套。
同年7月,臨沂市五里堡建築工程公司建成了位於市蘭山區國苑小區的1號和2號樓。讓五里堡居委會始料不及的是,在建築公司未交付樓房鑰匙的情況下,21戶居民打破鐵門搶佔了房屋,帶頭的是村民虞培廣,即全國人大代表王秀君的妹夫,他一家佔了三套房子。上世紀90年代只分一套住房的村民們覺得不公平,「同樣是舊村改造,為什麼我們是一套而他們卻是兩套三套?」眼紅的村民們瓜分了其餘的新房。按當時的商品房價格以每平方米1500元計算,所有商品房共值2000多萬,至今無人交錢或交出房子。據五里堡居委會反映,王秀君的妹夫虞培廣及其親屬搶佔了11套住房,總面積達1299.28平方米。
居委會多次勸說居民都沒有效果,先簽協議的覺得自己吃虧了,不願意搬,後簽的覺得自己是按照協議做事,更沒道理搬出。就這樣居委會與村民對峙起來,「許多村務無法開展」。
2001年12月,五里堡居委會書記虞家華卸任,王明喜接過了爛攤子。他上任後再次做村民的工作,並試圖從虞培廣身上尋求突破,但也失敗了。以王明喜為首的居委會與虞培廣及其親屬產生了矛盾。
2003年5月20日,五里堡居委會向蘭山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審理哄搶樓房案。五里堡居委會委託代理人張建興律師向記者透露,王秀君幾個妹妹在法庭上不斷吵鬧,干擾工作,以至法院三次開庭才得以宣判五里堡居委會勝訴。他們還威脅張建興律師,「小心你的舌頭和孩子」。第三次開庭後,張律師是被七個人保護在車子裡離開的,「因為有幾十個人要打我」,後來行兇者把車子玻璃打碎了。據《法制新聞》報道,王秀君曾來到蘭山區法院,「亮出自己的代表證說,我是全國人大代表,我要監督你們,你們不應該這樣判」。10月13日,蘭山區法院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對此不置可否。
虞培廣等人敗訴後不服,繼續上訴,2004年3月1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五里堡居委會敗訴。
「6.21」打人事件
在五里堡居委會眼裡,虞培廣是個「刁民」,給居委會惹了不少麻煩,但居委會一直拿他沒辦法,因為「他是全國人大代表王秀君的妹夫」。
據五里堡居委會透露,虞培廣長期佔用居委會企業——農貿市場營業樓7、8號門面,應交租賃費約1.5萬元,但至今居委會也沒有見到他一塊錢。居委會另一企業–銀保機械市場083號門面房有兩間也被虞培廣佔據3年,不但未交水電費,還轉租給他人,收取租金。2000年,當時的居委會班子「為使虞培廣不再無理取鬧」,舉債300多萬元為其建了一處佔地7畝的農貿市場,供其經營。直到現在,虞培廣僅向居委會交款兩萬多元,而虞培廣和市場員工的工資卻由居委會發放。
王明喜接手居委會後,情況並沒有好轉,虞培廣依然拒絕交納拖欠的費用。2003年6月21日,銀寶機械市場的負責人虞培璽以及王明喜的哥哥王明龍到虞培廣處收取攤位租賃費。他們先找虞培廣談話,虞不同意交費,並稱:「我虞培廣不管了,由她(指王秀君的妹妹王秀蘭)娘家人管。」當王明龍等人想把虞培廣出租屋裡的東西搬出來時,王秀蘭用三角帶抽打王明龍,王明龍左躲右閃,最後也揀起三角帶還擊。
虞歐州是目擊者之一,他說當時虞培廣給王秀君打了個電話,大意是「你再不來就看不到你妹妹了」,然後叫聲:「打!」虞培廣的兒子拎起鐵三腳凳向王明龍頭部掄去,虞培璽踹了虞培廣兒子一腳,三角凳失去準頭,砸在窗戶上,玻璃碎了一地。雙方撕打起來,王明龍鼻樑被打得粉碎性骨折,胳膊和左腿都被打傷,兩道長長的口子,流出來的鮮血染紅了衣服褲子。虞培璽腰部受傷,縫了8針,門牙也被打掉三顆。
王郡甫是五里堡村的村民,目睹了打架的全過程。他說110到後不久,王秀君帶著十來個人趕到了,他讓110抓王明龍等人,但110看王明龍渾身是血就沒有抓。虞歐州說當時王秀君給五里堡支部書記王明喜打了個電話,「限他五分鐘之內趕到現場,否則後果自負」。當日王明喜出差在外,沒有回來。另一個目擊者胡建平聽到王秀君當街叫道:「不把王明喜擺平就不當全國人大代表!」 虞歐州說當時許多在場的群眾也聽到了。
傷者被120送到臨沂市婦幼保健院治療。據王明龍回憶,當時王秀君也跟到了醫院,他拉開蓋在王明龍身上的白色被單,「要看看傷勢」,王明龍的女兒問他是什麼人,他對著眾醫生說:「陽光那麼燦爛,讓你們都認識認識我是誰,我就是全國人大代表、市政協副主席、法制局副局長王秀君。」虞培廣的家屬以及王秀君的妹妹等人圍在王明龍和虞培璽病房的門口大罵,無奈之中,他們只好打電話報警,在110的保護下轉到臨沂市人民醫院。
「6.21″事件發生後,王明龍等人通過蘭山區公安局向檢察院提起公訴,但一直沒有得到處理。與此同時,王秀君接到了一封信,信的開頭寫著「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同志」,信中稱王明龍王明喜兄弟有黑社會背景,而且王明喜濫用職權,貪污巨額公款,結尾署名是虞榮生和虞培勝。據瞭解,虞榮生和虞培勝分別是王秀君妹夫虞培廣的叔叔和弟弟。
2003年11月4日,臨沂市檢察院搜查了王明喜的辦公室和家,從王的家中搜出三根獵槍一把防暴手槍,王明喜被帶走。王明龍、虞培璽等人為了聲援王明喜,就發動群眾簽名,他們利用居民領取補助的機會「向居民說明情況」,讓他們簽字,不識字的就按個手印後讓別人代簽,約有800居民簽了字。
人大代表的辯駁
王秀君原為臨沂的一個中學教師,自1993年起連續當選為第八第九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現為臨沂市法制局副局長、市政協副主席、中國民主促進會臨沂市主委。
對於800群眾聯名舉報之事,他很清楚,而且還看過舉報材料。他認為真正簽名的只是排在前面的四個人,而這四個人全是王明喜的至親。他舉例說虞培璽就是王明喜的親舅舅,王明龍是王明喜的親哥哥等。他不相信老百姓會簽名,並分析說名單是王明龍等人複印了居民領取補助的簽名而炮製出來的。他為了使記者堅信此說法,還說自己有群眾證明材料,表示他們根本不知道簽名一事,完全是王明龍等人造出來的。
至於「6.21」打人事件,王秀君表示自己根本毫不知情,不可能是自己操縱的。他承認自己後來去了現場,但去的時候「人都已經躺在地上了」。
他認為王明喜王明龍等人之所以要舉報他,是因為他掌握了王明喜貪污公款濫用職權的罪證,「從99年以來就有許多村民舉報他」。他解釋說,接到舉報信後,他一般會轉交給有權管理此事的部門,對於舉報人,他都不認識。
在舉報王秀君的材料中,稱王秀君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干預司法,記者提起此事,他一口否認。
「事實勝於雄辯!」王秀君說了多次。他認為法院的判決是公平的,自己沒有利用職權干預。「而且,領導始終是相信我的。」他認為,聯名舉報一事是有人蓄意「對國家公職人員的打擊報復」。
採訪就要結束時,居委會的一位幹部告訴記者,檢察機關已經作了調查,我們支書王明喜根本不存在貪污問題,只是所謂的私藏槍支 ,在我們這裡,以前家家都有這種獵槍,況且王明喜的獵槍都已經鏽蝕的拉不開栓了,至於王秀君妹夫等人舉報王明龍王明喜兄弟有黑社會背景一事,公安機關已經查明根本沒有此事,都是王秀君妹夫虞培廣等人編造的謊言。(//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