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0日訊】題記:一二十億的農民站在工業文明的入口處:這就是二十世紀下半葉當今世界向社會科學提出的主要問題——[法國]H.孟德拉斯
慶元縣左溪鎮處於慶元縣東部,甌江小溪支流流經於此。山巒起伏,水流落差大,上游植被茂盛,水源涵蓋豐富,風景如詩如畫。被稱為浙閩邊界的桃花源。良好的地理、生態優勢,適合建造有水庫庫容的中型水電站。約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後期起慶元縣水利電力局即著手規劃左溪流域電站建設藍圖,後經設計確定分級開發,在左溪上建一二級電站,在左溪支流上游建江根、牛頸溪等電站。
二00一年經慶元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引得浙江電力實業總公司為投資商,進行投資建設。在談判過程中確定為左溪一二級電站組建項目公司——慶元縣左溪流域水電開發公司。具體的股東和股份為:由浙江省電力實業總公司及公司高層投資組建浙江宏發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占65%的股份。由浙江省慶元縣水利局單位及幹部職工集資建立慶元縣銀泰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占10%的股份。由國土資源局單位及幹部職工集資建立慶元縣匯源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占10%的股份。由慶元縣電業局單位及幹部職工集資建立慶元縣佳源電力開發有限公司占10%的股份。由慶元縣林業局單位及幹部職工集資建立森合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占5%的股份。項目公司於二00一年十二月九日經慶元縣工商局註冊登記後,進入項目的具體籌備工作。
左溪一二級電站為慶元縣有史以來最大的投資項目。二級電站共計裝機為34600千瓦,投資約為4億多人民幣。二00三年初正式審批立項,二00三年三月份開始項目的征地移民工作。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正式開工建設。
左溪一級二級電站的佈置涉及慶元縣左溪鎮左溪村、印章村、石塘村、青竹村、田坑村,芳村,荷地鎮的胡處洋村、栗樹洋村。左溪一級的大壩建在印章村上游四百米處,大壩以上的石塘村被淹在庫區中,全村移民計368人,一級的發電引水隧道約10公里,將水引至左溪村上名「中央淤」的一塊淤地上建發電廠房發電。為擴大水源跨流域從胡處洋港引水,從青竹港引水至一級水庫,故需從胡處洋、青竹村分別打隧道引水。二級電站大壩建在左溪村下游五百米處,引水隧道長約八公里穿越田坑村到景寧縣伏巖口村交溪口,建發電廠房發電。左溪一二級電站的建設用地約需上千畝。其中左溪村約200畝,印章村約300畝,石塘村約400畝,其他村莊約100畝。
自去年左溪一二級電站進入開工準備階段以來,慶元縣政府出於自政績的考慮,國土資源局、林業局、水利局出於自身股東利益的考慮,違反中央三令五申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精神,不惜違反國家法律地方性法規,以犧牲農民的土地利益為代價,以低價供給土地的方式把一二級電站的土地需求成本轉嫁到相關的農村村民身上,以達到降低左溪流域水電開發公司的理應負擔的經營成本和風險的目的。進行名為優化投資環境,實為暴力行政的電站建設徵用土地行為。在工作中表現為:
一、在制定土地徵用政策標準上嚴重違法,在徵用土地過程程序嚴重違法。《浙江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徵用土地補償的具體標準」但慶元縣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職責,不按省人大地方性法規的要求和省人民政府的文件要求制定林地補償價併進行公告。任由慶元縣林業局、國土資源局越權制定了慶林資(2002)149號用於欺騙農民,降低林地、林木的徵用補償價格。同時,對所有的電站用地未進行過任何形式的公告,也未徵詢過被征村民的意見.剝奪了廣大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
二、以慶元縣進行「第二次創業」為名的大旗之下,對農民群眾工作作風極為粗暴,對農民失地、移民、斷水、斷流等事關穩定大局的工作極端不負責任,對農民有不同意見動輒動用警力鎮壓,村民對此驚若寒蟬,敢怒不敢言。到目前為止,因征地被拘捕、拘押村民達13人,被刑事治安傳喚的村民達上百人之多。
三、放任左溪水電開發公司私下征地,幫助其欺下瞞上,為非作歹、少征多用、少報少批。在征地過程中利用集體利益代表主體的虛位,用小恩小惠諸如送手機、包工程等收買拉攏所有被征土地村莊的村幹部,導致這些幹部均甘願成為其走卒,而出賣全村集體和村民的利益。在征地和施工過程中,由於各村農民均進行抵制,大規模群體衝突不斷,公安干警疲於奔命,怨聲載道。
四、大壩攔水流域改變造成農民生活、農村生態的嚴重惡化,縣政府和職能部門放任不管。業主不予補償或不予以足額補償。
基於上述原因,左溪一二級電站的違法征地已釀成眾多社會不穩定因素,群體性惡性衝突頻發,慶元縣整個東部干群關係、警民關係、業主與農村農民關係一觸即發,依法查處違法徵用問題已經達刻不容緩的程度。
目前已發生的殘害農民的惡性事件和群體性衝突的典型事例有:
(一)左溪鎮印漿村2003年4.22村民和警察幹部群體衝突事件
2003年4月22日下午,左溪鎮幹部和左溪水電公司一起到印漿村塘下地方丈量土地,縣公安局派出數十名警察以維護秩序,後來村民與幹部警察發生衝突,雙方均有人受傷,4月23日凌晨4時,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上百名警察包圍了印漿村,抓去村民胡建平、胡建華、吳養木、胡常高。吳養木和胡常高於4月25日被放回,胡建平和胡建華則被繼續羈押,水電公司和鎮政府以胡建平和胡建華為人質,逼迫村幹部和村民代表在徵用土地協議上簽字,為救被押村民,村幹部和村民代表違心簽字,簽字後胡建平、胡建華果然在被宣告勞教後第二日被放回。
(二)左溪鎮石塘村整體移民,左溪公司對全村進行「土改」違憲事件。
石塘村在規劃的左溪一級電站的庫區內,需整體移民計368人。左溪水電公司不但不支付村民的105畝基本農田的補償費,反而向村民收取100萬元的電站建設資金(可理解為105畝的耕地折100萬元),用於今後每個村民每年500斤干稻的口糧的資本;移民的老屋無償被拆不予補償,宅基、道路、空地均無償被征,只支付村委會1萬元補助費,在慶元松源周墩橋下建新村按人數分配住房,實行無土移民,又沒有為農民建立保障制度。上述內容在石塘村與慶元縣左溪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中的協議書中均有反映。可以說慶元縣左溪公司利用協議在石塘村又進了一次土地改革,進行了一次一平二調,進行了一次劫富濟貧的均貧富運動。殊不知這是對公民私有財產的一次嚴重侵犯。不管原來的財產房屋有多少均予無償征收,然後用本應支付給農民個人的土地補償金、房屋拆遷費用於建房,按全村戶數、人數進行均分。此舉使此村的村幹部從中獲得巨大利益,使此村的懶漢、無產者欣喜若狂,使靠勤勞致富過上小康生活的村民一夜之間變得赤貧。此乃二十一世紀之初中國逐步走向市場化、法制化中的一大奇聞。
(三)荷地鎮胡處洋村2004.2.4左溪水電公司組織社會黑勢力毆打村民事件
胡處洋村系左溪一級引水發電的水源之一,築壩攔水後胡處洋村處於洪水的威脅之中,上幾十畝土地也隨時有被淹的危險,但左溪水電公司對此卻不予補償和採取防範措施。二00四年一月十二日,左溪水電公司企圖強行開工,派出推土機到胡處洋村開鑿隧道,村民在施工地點打出寫著「胡處洋村全體村民堅決用鮮血捍衛一切合法權益」的橫幅,並抬出四副棺木放在開工點,表明自己捍衛合法權益的決心。左溪公司一計不成又生一計。2004年2月4日中午1時許,左溪水電公司的領導帶著從鄰縣景寧縣沙灣、七里等村招募的四十多人,分乘四輛無牌照的中巴車和一輛轎車,頭帶頭盔,手持木棒、鐵棍等兇器,以開工為名,衝到村中,對赤手空拳的村民大打出手,造成胡處洋村一個村幹部毛守林輕傷、毛先照、毛守晶、毛守亮、劉開爐、胡先華、胡開錫六村民輕微傷的嚴重後果。對此公安局束手無策案件偵查至今無果。而事實上左溪公司所招募來的打手有名有姓,村民們也曾向縣公安機關報告反映。他們中有韋朝友,景寧縣沙灣鎮沙灣村人,刑滿釋放人員;周紅東,景寧縣沙灣鎮七里村人,無業;柳興雲,沙灣村人,無業;毛小平,景寧縣秋爐鄉坑邊村人,無業;這些在當地影響惡劣之徒早該繩之以法。但慶元縣公安局對此不知是出於甚麼考慮置之不理,任由犯罪份子逍遙法外。村民們至今盼望著公安局能偵破此案,面對水電公司的再次捲土重來村民決心再次以自己的血肉之軀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左溪鎮印漿村、栗樹洋、田坑的斷流後,生產、生活、生態條件嚴重惡化事件問題
左溪一級電站的大壩座落在印漿村的上游約三百米處,大壩築成後沿溪而居的村民將面臨斷流所帶來的生產、生活、生態因用水饋缺造成的條件惡化問題。因此,對其進行補償或賠償是應該的,更是合法的,但縣政府和左溪水電公司對村民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置之不理,印漿村村民叫苦連天,惶惶不可終日。與此相同的還有芳村,栗樹洋、田坑等村。截流斷水造成受害人口達2000多人。
(五)溪鎮青竹村2004年4.16村民與警察群體衝突事件
2004年4月16日,左溪水電公司慾在青竹村村尾開工建設左溪一級支流引水涵洞,因土地徵用手續未妥,政策處理不到位,左溪公司想強行開工,青竹村三百多村民從早上開始與左溪水電公司的施工隊對峙,要求左溪水電公司辦妥徵用手續兌現政策後,再予動工,當日下午四時許,縣公安局派出180多名警察(據說其中有向福建省政和縣借來的警察幾十人)前往青竹驅趕村民,當場對村民施暴,抓走村民毛茂錄、毛昌棟兩人關押十天放回,以殺雞儆猴,恐嚇百姓。
(六)左溪鎮左溪村2004年3.31胡勤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被拘事件
胡常健、胡勤英戶有自留山一塊,土名「蘭下崗右側」,因二級電站的大壩、發電出水洞入口均設計安排在此山場上,左溪水電公司和土管部門在未與戶主商議或簽訂協議的情況下,也未支付任何補償的情況下聲稱僅使用□6畝,實際使用10畝。於二00四年三月中旬開始就在此山場上大肆砍伐林木,二00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胡勤英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上山哭訴,竟被慶元縣公安局以擾亂秩序,致使生產不能正常進行為由治安處罰行政拘留三日,當日下午慶元縣公安局派出數十名警察和鄉鎮幹部一起把胡勤英從自家的山場上連抬帶拖的押上警車,拉拽中胡勤英褲子被扯下,光著下身,引起幾百人圍觀造成惡劣影響。現本案正在麗水市公安局行政復議之中.
(七)左溪鎮石塘村2004年5.17護樹引起村民與警察群體衝突事件
石塘村有千年古香榧樹十八棵,系縣市重點掛牌名木,都將被水庫淹沒。但經省林業廳審批的遷移保護的僅為五株。石塘村將被淹,原省道線改線,從石塘村後山的半山腰穿行,二00四年四月十七日,開公路的施工隊慾把工程廢渣傾倒在其中一棵古榧樹上,村民發現後提出異議,施工隊按左溪水電公司批示繼續傾倒,村民不讓施工隊繼續施工,雙方發生對峙,慶元縣公安局動用了武警和警察共計約六七十人,強行驅趕村民,當場施暴並當時抓走村民胡青香、胡興金、吳菊緣、鄭慶練四人.(其中三人為殘疾人)
以上僅僅是左溪一二級電站建設中村民利益受損所引發的惡性事件群體性事件的部份典型事例,但也可窺一斑以見全豹.這與建設「生態浙江」「富裕浙江」「和諧浙江」「平安浙江」是多麼的不和諧呀!
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政府成為經濟人是可怕的,當政府成為經濟人時,客觀存在在資源、市場規則上就會有需求,這種要求再加上它本身的權力,就使它成為市場經濟中破壞法律經濟規則的黑洞,這也是為甚麼政府越強勢的地方,經濟往往不容易發展的主要原因。慶元縣的怪異現狀:官商勾結,警商聯手,剝奪私產,踐踏法治,苛政猛於虎啊!
二00四年六月三日草就 六月十一日改畢
(待續)@(//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