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9日訊】秦始皇至死才明白,亡秦者不是胡人(匈奴),而是胡亥,自己人。
至這個暴君臨死前,他應該有這樣的感應,秦王朝傳萬代是根本不可能的,二世即亡是他偏偏不想看到的,但卻已經有將亡的先兆出現了。否則,他不會因為在最後一面見到胡亥的時候,是喊著“胡……”而氣絕而亡的。當然,他當時已經病得不輕,氣只能讓他死得更快……
秦始皇贏政死時五十歲,共在位三十七年,其中為秦王二十五年,為秦始皇帝十二年。胡亥是秦始皇的第十八子,二十一歲靠趙高、李斯等人的沙丘政變而得以繼承帝位,在位第三年就被劉、項等起義軍所推翻,二世即亡,死時二十三歲。秦亡國非百姓之故,而是執政者酷虐統治有關,是秦始皇歷來堅持的殘暴治國術直接導致的後果。
暴政是靠不住的,暴政必亡,用現代的意思說,就是要想把國家治理好,必須告別暴政,消滅人治,實施民主與法治。
任何時候,只要政治上崇拜秦始皇,其結果就有可能像秦始皇一樣,被千千萬萬人推翻,其政權亦必像秦始皇一樣崩潰。
兩千多年前,秦始皇建立的一個單一的中華帝國,當時是非常的強大,可是最終仍是一條死老虎,因為他的工具是人民,他非常殘暴,根本不關心他如何使用他們。例如秦始皇修築長城,它每一幾百尺都要付出數以百計的生命代價。這種浪費人力生命的做法並不是帝王的榮耀,而是帝國巨大的負擔,知道全國人民四處接竿起義的時候,這個“工具”就能夠把皇帝給壓死,被民眾多拋棄。暴政必亡,民眾必勝。
遺憾的是,當時參與暴政者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災難,而是為了眼前的既得利益而不擇手段,李斯可以協助宦官趙高發起政變而坐享其成,趙高可以以秦始皇手諭逼公子扶蘇和大將蒙恬自殺,可以指鹿為馬,可以設計陷害李斯動員胡亥把李斯殺死然後又把胡亥殺死自己再坐享其成,最後子嬰又把趙高殺死,把天下讓給起義軍。這個時候,從秦始皇稱帝到胡亥亡僅十五年。秦始皇是第一個,胡亥是最後一個,兩人的歲數加起來也不過是七十三歲。
“亡秦者胡也”,其實說白了,一個龐然大物的滅亡,往往不是外力所起作用,而是內在的力量發生變化,以及所起的作用。正如一個重病人,其體內的變化才是決定起生死的重要因素。政治也是這樣。任何一個執政集體,如果不能建立一個良好的社會政治秩序,使政治生活脫離“自然狀態”(或野蠻、暴力執政狀態)走向“文明狀態”,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形成合理的制度與規則,確立普遍認同的公共權威,合理規制個體、團體和政府的政治社會行為,切實保障個人和團體權利,使人們過一種契約式的、彼此信賴的、有秩序的公共生活,那麼,只有死路一條,失敗是早晚的問題。
──轉載自《議報》第1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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